探究毒品犯罪数量认定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09:53:54 91 人看过

计算毒品犯罪的数量认定如下:毒品数量计算为走私、销售、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数量,不以纯度转换。可以看出,毒品数量的计算原则上不是纯度转换。为了牟取暴利,毒品犯罪分子往往采取各种手段将面粉、淀粉、药粉等杂质加重纯度,或稀释精制毒品后出售,或者在司法实践中获得的纯度不同,有的甚至相差几十倍。为了严厉惩治毒品犯罪,在计算毒品数量时,无论毒品中含有多少杂质,其纯度是否高低,一般不转化为纯度。

毒品犯罪包庇的认定和如何量刑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量刑标准最严重不会超过10年有期徒刑,但是,犯罪情节轻微的话也有可能判处拘役或者管制,比如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犯罪嫌疑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或提供毒品犯罪分子的一些其他犯罪线索的,都能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09: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罪数相关文章
  • 毒品犯罪的“起刑点”的数量标准怎么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对毒品犯罪坚决从严惩处的精神,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的最低数量标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起刑点”)没有作出规定。但现行的《刑法》和《禁毒法》中都规定了毒品犯罪的处刑幅度,不规定“起刑点”,应当理解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不论其数量多少,应依法予以惩处。当然这并不是说可以不管情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
    2024-05-05
    447人看过
  • 以贩养吸类型的毒品犯罪,贩毒数量如何认定
    一、什么是以贩养吸“以贩养吸”是毒品犯罪中一个专业的名词,是指有些毒品犯罪人既参与贩卖毒品犯罪活动,自己也吸食毒品的行为。因为该类被告人既贩卖毒品又吸食毒品,所以对其贩卖毒品数量的认定,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虽然最高院出台了司法解释对此种情况进行了规定,但不能完全涵盖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二、案件关键点1、在以贩养吸的被告人处查获的毒品有被被告人吸食的可能;2、有证据证明购买,但无证据证明卖出,也未查获毒品,是否计入贩卖毒品的数量。三、贩毒数量认定根据《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以贩养吸的被告人贩卖毒品数量的认定,涉及三个问题:第一,已经被实际卖出的毒品数量;第二,已经购买,尚未卖出,但查获部分毒品的;第三,已经购买,尚未卖出,也未查获毒品的。第一种情形是典型的贩卖毒品,关键是第二、三种情形中贩卖毒品数量的认定问题。第一,以贩养吸的被告人既贩卖毒品又吸食毒品,
    2023-02-13
    459人看过
  • 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罪认定探究
    有以下要件可以确定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1、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制;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以及抗拒铲除的行为;3、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人;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在刑法第几条处罚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犯罪分子应当作出的惩罚为: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
    2023-07-17
    84人看过
  •  毒品犯罪与植物种植数量研究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却故意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仍继续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构成犯罪的毒品数量标准是:(1)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2)非法种植大麻五千株以上不满三万株的,等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却故意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仍继续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构成犯罪的毒品数量标准是:(1)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2)非法种植大麻五千株以上不满三万株的,等等。 非 法 种 植 毒 品 原 植 物 的 刑 罚 规 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其刑罚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对于种植数量大、非法所得数额高的行为,刑罚会相应加重。此外,如果在犯罪过程中,还犯有其他罪行的,
    2023-09-13
    415人看过
  • 贩卖毒品如何认定贩卖毒品的数量
    认定贩毒数量的方式包括:1、以现场抓获的贩卖毒品交易的数量,包括已交易的毒品量以及贩卖人随身携带的毒品量认定;2、以贩养吸的被告人,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应认定为其犯罪的数量;3、毒品客观状态已不复存在或者无法查清的,按贩卖毒品交易双方均认可的数量来认定。贩卖毒品40克的处罚?贩毒40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法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023-08-13
    228人看过
  • 【毒品的量刑】毒品犯罪实务研究
    近年来,各级人们法院始终把打击毒品犯罪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依法从严惩处了一大批毒品犯罪分子,为净化社会风气、增进人民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从有关媒体透露的情况来看,当前国际和国内毒品但最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而且毒品犯罪的手段呈现多样化、隐蔽性和智能化的特点,集团化、职业化和武装掩护的制毒、贩毒活动也呈现着猖獗势头。这种现实状况及增大了毒品的社会危害性和毒品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也增加了打击、治理毒品犯罪的制度。因此,关注和研究毒品犯罪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试图立足于毒品犯罪的审判实践,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应问题展开粗略的探讨。一、关于毒品犯罪的事实认定一般地说,毒品犯罪和其他犯罪在事实认定方面存在着许多共性,如重视客观证据,不轻信口供,据以定案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定罪证据必须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等等。反毒品犯罪的事实
    2023-06-11
    318人看过
  • 毒品案件的罪名确定和数量认定问题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选择性罪名,对同一宗毒品实施了两种以上犯罪行为并有相应确凿证据的,应当按照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并列确定罪名,毒品数量不重复计算,不实行数罪并罚。对同一宗毒品可能实施了两种以上犯罪行为,但相应证据只能认定其中一种或者几种行为,认定其他行为的证据不够确实充分的,则只按照依法能够认定的行为的性质定罪。如涉嫌为贩卖而运输毒品,认定贩卖的证据不够确实充分的,则只定运输毒品罪。对不同宗毒品分别实施了不同种犯罪行为的,应对不同行为并列确定罪名,累计毒品数量,不实行数罪并罚。对被告人一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两种以上毒品的,不实行数罪并罚,量刑时可综合考虑毒品的种类、数量及危害,依法处理。罪名不以行为实施的先后、毒品数量或者危害大小排列,一律以刑法条文规定的顺序表述。如对同一宗毒品制造后又走私的,以走私、制造毒品罪定罪。下级法院在判决中确定罪名不准确
    2023-08-10
    293人看过
  • 贩卖毒品数量怎样认定?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2023-03-15
    412人看过
  • 包庇毒品罪犯罪行认定标准研究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犯罪应综合全案各种情况,如果被包庇的毒品犯罪分子所进行的毒品犯罪情节轻微,毒品数量很小,受刑罚处罚较轻,或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且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也比较小,那么包庇行为本身社会危害性就小,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罚。在实践中要注意正确区分本罪与知情不举行为的界限。“知情不举”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分子,而不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也没有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对犯罪分子也不提供积极帮助,表现为消极不作为,这种消极不作为,由于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知情不举罪,因此不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2、本罪与包庇罪的界限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包庇的对象不同,前者包庇的对象,必须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后者所包庇的对象,则是除上述犯罪以外的刑事犯罪分子。3、本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1)非法持有毒品罪,《刑法》第348条规定,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
    2023-07-02
    103人看过
  • 探究毒品犯罪和走私的区别
    毒品犯罪和走私的区别如下:走私毒品是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境的行为,贩卖毒品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偷税罪与走私罪有什么区别偷税罪与走私罪的区别由于偷税罪中的逃避应纳税款的行为与走私罪中的偷逃关税的行为具有某些相似之处、因此、二者在某些情况下容易混淆。两罪的主要区别是:l、偷税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税收管理制度,而走私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则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2、偷税罪违反的是税收法规,而走私罪违反的则是海关法规
    2023-07-02
    170人看过
  • 毒品数量较大怎么认定,法律怎样规定
    一、毒品数量较大怎么认定,法律怎样规定毒品数量较大怎么认定,主要是根据涉嫌的罪名来具体定性。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为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的”,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的,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的,为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
    2024-02-02
    430人看过
  • 贩卖毒品罪中毒品数量的判定依据
    贩卖毒品罪的毒品数量认定标准:1、销售毒品、走私、销售、运输、制造鸦片1公斤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销售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公斤、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销售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标准如下: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贩卖毒品集团的
    2023-07-09
    312人看过
  • 贩毒没查获毒品数量如何认定
    是查获的数量量刑的。毒品数量大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远离毒品,珍爱生命。一、贩卖毒品罪在法律上有哪些规定法律对贩卖毒品罪的量刑处罚规定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请问参与制毒罪应该判刑多久?参与制毒的行为构成制造毒品罪,无论制造毒品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制造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制造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对毒品犯罪的处罚包括什么毒品犯罪是指涉及到毒品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均为构成犯罪行为。毒品犯罪主要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
    2023-03-20
    408人看过
  • 如何认定毒品交易现场的贩毒数量?
    贩卖毒品的交易现场认定贩毒数量的标准:1、贩卖毒品的交易现场怎样认定贩毒数量:如有证据证明嫌疑人不吸毒的,按全部数量计算;2、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确实有贩卖毒品的行为或目的,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和非法持有的毒品数量应计入贩卖数量,但考虑到贩卖吸引这类人的特殊性,应考虑量刑时的贩卖量、吸食量、查获和持有的毒品数量作为量刑时是否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强迫交易罪应如何认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可以认定为强迫交易罪:对方强买强卖商品的;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
    2023-07-04
    228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状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罪数
    词条

    罪数是指一人所犯之罪的数量。确定罪数的标准是犯罪构成的个数,即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具备一个犯罪构成的为一罪,具备数个犯罪构成的为数罪。凡是行为人以两个以上的故意或过失,实施两个以上行为,具备两个以上犯罪构成的,就是数罪。 ... 更多>

    #罪数
    相关咨询
    • 毒品犯罪案件中,如何认定其他毒品数量大和其他毒品数量大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8
      贩毒案件,根据最新的解释(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 1.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100克以上; 2.氯胺酮、美沙酮1千克以上; 3.三唑仑、安眠酮50千克以上; 4.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500千克以上; 5.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 武昌区法院程华贩毒案, 贩卖毒品犯罪数量与非毒品犯罪数量怎么认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3
      武昌区法院程华贩毒案,应当按照贩毒品种、数量及犯罪情节定罪量刑。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这是各种毒品犯罪行为侵害的共同客体。行为人故意以非毒品冒充毒品或者明知是假毒品而贩卖营利的,应认定为诈骗罪,而非贩卖毒品罪,但行为人不明知是毒品而贩卖,事实上具有贩卖毒品的可能性的,应认定为贩卖毒品(未遂)。《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
    • 吸食毒品运输毒品罪怎么认定, 运输毒品罪中的毒品数量是怎么规定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08
      吸食毒品只属于违法行为,而运输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同时运输毒品还要根据品种和数量结合而予以处罚。具体规定如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
    • 毒品犯罪的“起刑点”的数量标准如何认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对毒品犯罪坚决从严惩处的精神,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的最低数量标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起刑点”)没有作出规定。但现行的《刑法》和《禁毒法》中都规定了毒品犯罪的处刑幅度,不规定“起刑点”,应当理解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不论其数量多少,应依法予以惩处。当然这并不是说可以不管情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买卖毒品案件中犯罪数量如何认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0
      如果毒品已经交到买家手上,则会被认定为既遂,构成贩卖毒品罪。 如果是没有交到买家手上,没有完成交易,则会被认定为未遂,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则可能会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起诉,可能会附加罚金刑,要等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