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拆迁征地纠纷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08 06:34:15 455 人看过

一、大兴拆迁征地纠纷怎么处理

在拆迁过程中,若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以及被拆迁人与其租赁方未能就拆迁补偿和安置达成一致意见时,经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该部门将对此作出裁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后,如果被拆迁人或租赁方在协议所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那么拆迁人有权依据法律程序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同时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此期间,拆迁人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第三,对于当事人因房屋拆迁产生的纠纷,若对行政裁决结果表示不满,则可以通过行政诉讼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行政诉讼需要满足一个前提条件,即必须在行政裁决之后,对裁决结果仍持有异议的情况下才能启动。

当事人还可以选择进行行政复议,如对复议结果仍然不满意,则可以进一步提起行政诉讼。

最后,补偿协调裁决是指当涉及到补偿标准存在争议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处理;若协调无果,则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作出最终裁决。

这是我国为了有效地减少和解决征地纠纷问题而实行的一项重要制度。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非法征地拆迁怎么处理征收

如若违法违规征收土地以及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征地等侵犯农民权益的行为导致了大规模或恶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应当严格依照相关法规对涉事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与追责。

若察觉到某些基层政府部门涉嫌非法征地行为,农民朋友们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进行检举揭发。

如果情况尤为严重,可能涉及刑事案件,农户们还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提出诉讼。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土地征收具备下列特点:首先,它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所独有的权力;其次,必须经过法律程序的批准;再次,具有补偿性质,即需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同时对于因征地而产生的剩余劳动力也应给予妥善安置;此外,征地过程具有强制性;最后,土地在被征收之后,其所有权将归属于国家,而非原农民集体所有;最后,征地行为必须向全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的广泛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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