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9-26 15:55:15 256 人看过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是总承包合同的从合同,其分包的内容是建筑工程中的劳务,分包的主体是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一、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所以建设工程纠纷是属于专属管辖的。

二、劳务分包的特征

1.劳务分包是总承包合同的从合同,是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为前提唯一要件的,没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就没有劳务分包合同。

2.劳务分包的内容是建筑工程中的劳务,因此劳务分包合同是包工不包料或者是包工包辅料的合同。

3.劳务分包的主体是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劳务分包的发包人是建设工程总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其承包人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由于劳务合同的主体是企业,构成的是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劳务分包合同不是劳动合同。

4.劳务分包无须经发包人的同意。劳务分包仅存在于施工劳务的承发包之间,其内容的是施工劳务而非分部分项工程,劳务分包与发包人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总承包人或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发包劳务,无须经过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人的同意。而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的规定,工程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三、怎么解决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通常有以下解决方式:

1.和解,即由合同两方对争议内容进行商量处置;

2.调解,即对合同两方的争议,共有由第三人或者组织进行调解;

3.仲裁,即合同两方能够商定合同争议提交独立的仲裁组织进行仲裁;

4.诉讼,即合同两方将争议诉讼到法院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1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属于哪个司法管辖范围?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属于专属管辖,与此同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是一般的合同纠纷案件,可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或者由被告户籍地、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合同争议管辖法院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
    2023-06-21
    185人看过
  • 施工工程纠纷属于劳动仲裁管辖吗
    一、施工工程纠纷属于劳动仲裁管辖吗劳动仲裁管辖的是劳动争议,如果工程施工纠纷涉及到劳动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是工程问题产生纠纷的,不适用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工程合同纠纷处理的基本方式1、和解和解,是指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建设工程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应首先考虑通过和解解决纠纷。事实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绝大多数纠纷都可以通过和解解
    2023-04-30
    296人看过
  • 建筑工程纠纷是否属于法院管辖
    建筑工程纠纷双方约定管辖法院有效。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在建筑工程合同中达成合意即可;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的,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合同诉讼管辖法院是如何规定的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2023-06-26
    425人看过
  • 楼房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权归属
    法律规定: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一)如何确定被告的住所地。《解释》第三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被告的住所地对于诉讼的意义非常重要,直接涉及到程序能否正常启动。对本条规定分析如下:1、被告是公民的,以其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地。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2、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023-06-04
    138人看过
  • 建设工程案件都适用专属管辖吗
    一、建设工程案件都适用专属管辖吗因不动产纠纷提起诉讼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而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的范畴,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应当适用专属管辖。新民诉法于2012年8月31日修正实施、新民诉法解释于2015年2月4日施行,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应当适用新民诉法及民诉法解释相关规定。二、什么是诉讼管辖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三、移送管辖的要件(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裁定不予受理。因此,不存在移送管辖情形,作出不予受理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受诉法院发现本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只有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3)受
    2023-06-16
    332人看过
  • 脚手架工程纠纷要专属管辖吗
    一、脚手架工程纠纷要专属管辖吗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脚手架工程纠纷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于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应当适用专属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
    2023-06-17
    284人看过
  • 建筑分包合同中施工许可证是专属管辖吗
    不是,建设工程合同适用于合同的地域管辖,而不是专属管辖。根据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的,由施工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建筑分包合同纠纷中诉讼主体如何确定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因拖欠工程款引起的纠纷,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合同转包而由实际施工人起诉承包人的,可不将发包人列为案件的当事人;承包人提出将发包人列为第三人,并对其主张权利而发包人对承包人又负有义务的,可将发包人列为第三人。2、因工程质量引起的纠纷,发包人只起诉承包人,在审理中查明有转包的,应追加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对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3、施工人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而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不愿起诉的,施工
    2023-08-06
    162人看过
  • 物业服务纠纷专属管辖
    一、物业服务纠纷专属管辖物业纠纷是指与物业管理和服务活动有关的民事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物业纠纷分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的特殊类型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的管辖制度。专属管辖的本质属于地域管辖,一般以一定的联结地点来确定。世界各国一般将不动产所在地等作为确定专属管辖法院的联结点。专属管辖是一种排他性的管辖:一是排除其他法院的管辖,二是排除一般地域管辖和其他特殊地域管辖,三是排除当事人协议管辖。二、物业纠纷案件专属管辖的法理论证(一)物业纠纷适用专属管辖符合民诉法的立法精神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相关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百零五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
    2023-05-04
    285人看过
  • 车位纠纷是专属管辖吗,不动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吗?
    一、车位纠纷是专属管辖吗属于,车位纠纷是指业主与开发商或者业主与业主之间就车位的权属、使用、收益等发生的争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属于不动产引发的纠纷,应当由建筑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专属管辖只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的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的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的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降低或丧失其价值的财产,如土地以及土地上的房屋、森林、草原、河流等。二、不动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吗关于不动产物权纠纷,如土地确权、房屋质量、侵权等纠纷才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与不动产有关的合同纠纷如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就不是适用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
    2023-06-29
    61人看过
  • 劳务合同纠纷管辖权归属分析与探讨
    可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民间借贷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民间借贷,是否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需要分两种情况:如果原告住所地就是合同履行地,那么就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如果原告住所不是合同履行地,那就不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需要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7-05
    455人看过
  • 移送管辖合同纠纷属于简易程序吗
    不属于,但可以适用;如果该案件是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则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一、管辖异议提出的条件1、当事人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人,故而不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当然,在发生移送管辖后,原告有权向受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无单独请求权第三人,由于其在诉讼中居于辅助一方当事人的地位而不具有异议权
    2023-04-01
    427人看过
  • 工程施工纠纷可以适用专属管辖吗
    工程施工纠纷可适用专属管辖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诉讼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案情】2013年10月18日,原告赣州某公司与被告廖某签订了一份《石城县某广场消防排烟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原告公司进行施工,被告廖某按照工程完成进度支付工程款,并约定合同产生争议时交由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裁定。工程完工后,被告廖某未按约定付清工程款,故原告向石城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廖某及广场所有人赣州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并承担违约责任。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廖某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原告与被告廖某就管辖权问题进行了约定,应当适用协议管辖原则将该案移送至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处理。【分歧】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案件适用一般合同地域管辖还是专属管辖?对此存在两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
    2023-04-27
    300人看过
  • 劳务分包合同是不是可以适用专属管辖?
    一、劳务分包合同是不是可以适用专属管辖?劳务分包合同不适用专属管辖。只有下列纠纷才适用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如何区分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有以下几点:1、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的劳动法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2、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
    2024-01-23
    79人看过
  • 劳务分包纠纷管辖
    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两个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的管辖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报送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由上级部门指定管辖。一、公司在外地,工厂在本地,发生劳动争议员工可在本地投诉吗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先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具体公司注册地或者实际工作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都可以受理相应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二、劳动仲裁属于劳动行政部门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并不是一个行政部门,
    2023-03-05
    9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属于专属管辖,那么属于另一个专属管辖的建设工程纠纷是否一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20
      建设工程纠纷是专属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当根据房地产纠纷确定管辖,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建筑工程劳务纠纷管辖地属于哪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27
      《最高人民法院《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住房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住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确定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根据房地产纠纷确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房地产纠纷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用管辖,以房地产所在地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 2022年建设工程合同管辖有专属管辖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05
      是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如前所述,建设工程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加工行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体现为施工
    • 2022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于什么管辖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14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地域管辖而非专属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本条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地域管辖的程序性规定。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适用专属管辖,而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适用合同纠纷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管辖。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以施工
    • 清包工合同属于工程劳务纠纷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2-22
      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不属于劳动关系,而是属于合同关系,劳役关系是雇主与雇员之间形成的一种法律关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