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通报职工跳入高炉钢水,员工自杀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承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3 20:33:42 346 人看过

一、如果员工因工作因素自杀(例如上级刁难、威胁、侮辱、强迫劳动等)引发的,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自身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二、如果员工因其他因素自杀(非因工作原因)。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责任。

虽然如果非因用人单位造成员工自尽,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随着社会竞争激烈、工作压力大;

员工的心理健康也非常值得用人单位关注!用人单位不仅应该用人,也要对员工负责,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

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05: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员工闯红灯,用人单位是否应该承担工伤责任?
    1、发生车祸因为职工闯红灯的话不算是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所以即使是闯红灯,只要劳动者不承担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就可以认定为工伤;2、职工无证驾驶、驾驶无证车辆、饮酒后驾驶车辆、闯红灯、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造成自己伤害的,均属于本人主要责任,均不得认定为工伤。在员工宿舍猝死算不算工伤?一般来说是不算工伤。因为员工只有在加班和上班时间受伤、死亡才有赔偿。员工是在正常上班时间发病亦或是在加班时间发病,所能享受的待遇并不尽相同。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工作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外在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2023-07-05
    111人看过
  • 职工在借用期间遭受工伤,原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是的。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借调人员可以提职吗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公务员被借调后,那么是不会升职的,公务员职级应当逐级晋升,根据个人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任职资历,参考民主推荐或者民主测评结果确定人选,经公示后,按照管理权限审批,被借调后工作不在关系所在单位,那么是无法进行工作实绩等考核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
    2023-08-04
    169人看过
  • 炼钢炉爆炸工人受伤老板“坦言”不应负责
    炼钢炉爆炸,锅炉工受伤,然而所在单位负责人却不认可自己是受伤工人的老板,以“锅炉已承包出去”为由,两次将受伤工人告上法庭。10月24日,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再次确认了所在公司与受伤工人间的事实劳动关系。2007年4月,区某到某公司工作,被安排到四号炼钢炉爆炸,锅炉工受伤,然而所在单位负责人却不认可自己是受伤工人的老板,以“锅炉已承包出去”为由,两次将受伤工人告上法庭。10月24日,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再次确认了所在公司与受伤工人间的事实劳动关系。2007年4月,区某到某公司工作,被安排到四号锅炉做烧炉工。公司所将有的锅炉及相应的锅炉工交由各炉长负责管理,每月与炉长统一结算,炉长按照每位锅炉工的工作量发放工资。4月6日晚12时,四号锅炉发生爆炸,区某被烧伤,后送到市人民医院救治,此后又转到解放军某医院治疗。区某出院后即向劳动仲裁机关提起劳动关系仲裁,宿迁市仲裁委员会裁决确认了
    2023-06-10
    460人看过
  • 钢结构施工单位资质要求是什么
    本公司的钢结构工程专包资质划分为一级、二级以及三级等级。在资产方面(1)要求净资产达到至少3,000万元人民币。(2)厂房面积不得少于30,000平方米。在技术人才领域(1)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项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不能少于8位。(2)技术总负责人应具备长达10年及以上的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验,并且持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证明;结构、机械、焊接等相关专业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应低于20人,同时必须涵盖所有行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七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2024-04-26
    499人看过
  • 员工擅自跳槽赔30万新单位负连带责任
    与用人单位合同未满,员工就擅自跳槽到了其他单位。近日,浙江省温岭市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要求违约员工李海鲍向原工作单位支付经济损失和违约金共计30万元,他的新工作单位负连带责任。2003年3月1日,浙江省台州市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下称爱仕达公司)与李海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至2006年2月28日止。合同约定,其中一方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须赔偿另一方20万元。双方还签订了保密合同,约定李海鲍在与爱仕达公司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之日起24个月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爱仕达公司有竞争的业务;李海鲍为与爱仕达公司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公司(机构)工作或者拥有利益的,将被视为故意违反合同约定的竞业禁止,应一次性支付给爱仕达公司20万元违约金。同年11月12日,李海鲍擅自跳槽到宁波市威尔炊具制品有限公司(下称威尔公司)。此后,爱仕达公司多次催告李海鲍回公司上班,并以信函方式告知威尔公司,不得录用李海鲍,但对方都未
    2023-06-09
    263人看过
  • 员工在工作中突发中风,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中风是疾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中风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由于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保费,由单位概括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若不属于第一种情况,由于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保费,由单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员工打架被开除公司要不要赔偿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劳动者打架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否则,则用人单位是违法辞退,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
    2023-07-17
    215人看过
  • 职工跳槽的单位有赔偿责任吗
    劳动者在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进入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若给原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时与该劳动者具有劳动关系的招用单位同样要承担对原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且该招用单位与劳动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旷工离职后档案会怎么处理?劳动者还是应该依法正常办理离职手续,旷工离职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了,劳动者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而且离职证明、社保转移手续对劳动者今后就业很重要,劳动者即使自动离职的,也应该去原单位办理相关离职手续。1.旷工离职你可能上了该公司黑名单,以后都不能进该公司。2.主要影响是对今后找工作的影响,如果用人单位在录用时经过了解,发现当事人曾经旷工离职,那么通常会拒绝再次录取。其次,由于旷工离职,没有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各人的社保、档案、信贷、按揭以及其他需要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方面,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二、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范
    2023-03-20
    192人看过
  • 事业单位人员私自承包工程是否合法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不能从事营利活动的,而私自承包工程是属于营利的行为,所以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事业单位员工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适用劳动法,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
    2023-04-27
    194人看过
  • 员工被退回原单位,派遣单位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被退回派遣单位不需要赔偿。派遣员工被用人单位退回到派遣单位,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如果是派遣单位直接辞退员工,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派遣工被退回不发工资找谁要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劳务派遣人员被用工单位退回的,找劳务派遣公司讨要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
    2023-07-11
    498人看过
  • 工伤鉴定是否需要取下钢板?
    工伤不取钢板能鉴定。工伤事故处理得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3、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4、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劳动争议仲裁,进行工伤赔偿。一、工伤的认定标准如下: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如下:1、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2、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3、三级伤残,不能完全独立生活;4、四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严重
    2023-07-01
    199人看过
  • 钢筋单项工程承包施工合同格式是怎样的
    钢筋单项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承建的钢筋单项工程,于xx年x月x日,由甲方发包给乙方采用包工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助及分工负责等原则,根据本工程的情况,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一、工程内容:按施工图纸中基础分部±0.000以下所有的钢筋加工制作和安装项目,包括各种予埋件、砼垫块、马凳筋的制安。设计变更工程量按实调整,现场不产生计时工,工完场清。其中:徐*根承包钢筋加工制作分项工程;朱*高承包钢筋安装绑扎分项工程。二、承包造价:以总钢筋设计含量计算,单价160.00元/吨(该承包单价已含乙方管理费及各类补贴费用在内)。其中:钢筋加工制作55.00元/吨;钢筋安装绑扎105.00元/吨。三、组织领导:甲、乙双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动、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乙方必须确保
    2023-04-27
    82人看过
  • 工伤员工辞职后二次取钢板的费用能报销吗?
    一、工伤员工辞职后二次取钢板的费用能报销吗?1、由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来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领取并填写《工伤职工二次住院申请备案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持《工伤职工二次住院申请备案表》至定点医院填写病史及医疗经过,由定点医疗提出二次住院的意见,并加盖医院专用公章;3、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将上述《备案表》送至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进行备案盖章,用人单位和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各持一份以备医疗费报销时查证。二、报销材料1、经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备案的《工伤职工二次住院申请备案表》一份2、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职工工伤待遇申请表》一份(表样在社保局网上下载或来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领取);3、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发票原件;6、费用清单(包括门诊发票清单或者住院发票清单,在医院缴费窗口打印,具体情况可向医院咨询);7、门诊病历原
    2023-03-19
    53人看过
  • 单位是否应对员工在单位受伤承担责任?
    负责,上班时因工作摔伤了单位有责任,属于工伤,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发生工伤所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如何赔偿员工死在单位1.若在工作期间内因工作原因而猝死的,属于工伤,公司应当赔偿;2.若存在我国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视同工伤的,公司应当赔偿;3.若员工实在自陷醉酒或吸毒后,或者自伤自残的,又或者是故意实施的一些行为导致猝死的,公司不予赔偿。赔偿金额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
    2023-07-18
    133人看过
  • 单位员工犯罪单位是否有责任
    一、单位员工犯罪单位是否有责任在某些情况下,即便员工存在违规行为,企业也未必必须负起全部责任。例如,倘若员工因履行职务之需而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对他人造成了损害,此时企业理应承担侵权责任;与此同时,员工本人亦需承担与其行为相应的民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然而若涉及到具体的职能部门,或者当事人身为公司的管理层、直接负责人等重要角色,其行为极有可能代表着公司的整体意志,那么这种情况便可能构成单位犯罪。在此种情形之下,单位自然难逃罚金的惩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二、单位员工脱岗怎么处理单位员工脱岗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一般性质是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单次出现这种问题也可以开除,但是需要按劳动法做出赔偿,如果多次脱岗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不予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
    2024-07-19
    40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职工自动离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自动离职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18
      职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
    • 员工自杀单位有责任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7
      这要看自杀的人自杀原因是什么了,如果纯属自身原因,单位是无责的,如果是因为单位,那就有责任的。
    • 员工自杀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1
      首先,自杀不能认定为工伤,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此有着明确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自杀身亡不属于工伤死亡,其亲属当然就不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获得相关赔偿。用人单位按照非工伤死亡事件处理,如果用人单位对员工的自杀不存在任何过错的,用人单位
    • 员工自身疾病导致的工伤, 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08
      员工因为自身疾病,在工作过程中复发,并不能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
    •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辞职出来就自杀了,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1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辞职出来就自杀了,如果劳动者辞职没有到期的,用人单位是有责任的,劳动者自杀属于非因工死亡,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非因工死亡期间的赔偿。1、非因工死亡,是和因工死亡相对应的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公司企业等用人单位的员工,因工作以外的原因发生死亡,且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法定情形,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主张因工死亡相关赔偿的死亡。因非因工死亡而发生的相关赔偿纠纷,称为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