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司法解散公司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6 14:25:09 175 人看过

一、公司僵局及其危害

公司僵局一般较多出现在股东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当中。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公司人合性较弱,即使股东之间出现分歧也可通过投票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有限责任公司缺乏公开,具有较强的人合性和封闭性特征,在股东之间发生利益冲突时极易造成公司僵局。

公司僵局无论对公司还是股东的利益都构成严重的损害,因经营决策无法做出,管理瘫痪,公司的财产在持续的损耗和流失,而且对市场交易安全和效率构成冲击。

二、公司僵局形成后引起的司法解散之诉

当公司陷入僵局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之诉,这便是新《公司法》确立的司法解散制度。但是该规定的司法解散判断标准不是很明确,造成司法实践中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稍有并不慎就会引起案件审理上的不公。如案例一;2006年4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上海博星有限公司请求解散上海博华有限公司案中,博星公司诉称:其持有上海博华有限公司48.75%的股份。博华公司自成立以来,长期被大股东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三毛集团利用其控制地位,拒绝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致使其对博华公司经营状况一无所知。目前,博华公司处于僵局状态,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维持将使博星公司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失,故请求判令解散博华公司。法院审理认为由于公司尚存在打破僵局、改善管理的客观条件,对原告博星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1]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浅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2005年10月27日修改后,因改动较大,习惯上称其为新公司法。不少学者认为此次公司法的修订立法水平较高,是目前我国法律体系中最为完备的一部法律。新公司法中增设了不少新的制度,其中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成了社会各界谈论的焦点话题。事实上对于一人公司是否被允许目前还存在争议,不过,大部分学者和立法者认为成立一人公司已经具备基本条件。设立一人公司是经济发展趋势的产物,立法也应当顺应这种趋势。这里笔者不得不佩服立法者的超前眼光。随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的确立,不少学者认为一人公司会如雨后春笋般的在华夏大地上设立,更有甚者指出有限责任公司将逐渐向一人公司转变,甚至完全被取代。不可否认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制度的确立有其好处,如一人公司的股东构成相对简单,股东在制定公司章程、决策、分配问题上等方面都不会产生矛盾,有利于及时调整公司的方针、政策,及时对市场变化作出反映。正因为此,新公
    2023-04-23
    301人看过
  • 公证法浅谈
    收养关系
    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该法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这对公证界来说是一件喜事,因为我国公证制度全面恢复的20多年后终于有了一部公证自己的法律。目前规范公证的主要条文是:1982年4月13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2002年6月11日司法部颁布的《公证程序规则》及各地方的公证条列(如1995年12月29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上海市公证条例》)。随着经济的发展,现行的公证体制早已突破了1982年的《公证暂行条例》,而且各条文彼此之间也存在不少矛盾,立法的滞后严重制约了公证的发展。《公证法》的出台对公证而言无异是一场及时雨,它明确了公证的各项制度,并对公证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引作用。《公证法》继承了原先绝大部分的公证制度,但也适当做了一些修改。一、公证机构的性质《公证法》第
    2023-04-24
    145人看过
  • 浅谈司法会计鉴定作用
    司法会计鉴定
    中国加入WTO以后,对司法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我们检察机关必须顺应新的形势,更新执法观念,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水平。笔者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司法会计鉴定工作谈点粗浅的认识。一、司法会计鉴定在侦查环节的作用。树立以证据为核心的观点,是刑诉法一个突出的特点。司法会计鉴定做为证据的一种在经济案件侦查环节有着重要的作用,应在刑诉法实施过程中大力加强。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鉴定结论作为言词证据和间接证据的一种在确定罪与非罪、此罪和彼罪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要强化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核心作用,就要求我们彻底改变单一依靠威慑力获取证据的方法,增强侦查意识,明确证据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立案、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和定罪量刑中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获取证据这个核心开展侦查工作,不断提高审查证据、固定证据、运用证据、展示证据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2023-06-06
    374人看过
  • 小股东行使司法解散权解散公司案
    法官提示:持表决权10%以上的小股东可行使司法解散权(公司法专业律师热忱为您服务)以往,我国《公司法》规定除非股东依章程作出决议或出现其他法定情形,股东原则上不得要求解散公司。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间矛盾重重,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经营,而大股东拒绝清算,怎么办?小股东往往束手无策。如今,新修订的公司法使他们有了挑战权威的法宝。3月24日,江苏省海安县法院就适用该法审结了一起小股东诉请解散公司案,判决支持原告陈某的诉讼请求。昔日姐妹反目成仇原告陈某与被告章某系干姐妹,为共同致富寻求创业之路,二人于2003年12月1日共同出资设立某销售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陈某出资20万元,章某出资30万元,章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某为公司监事,公司经营期限为5年。起初公司经营得红红火火,盈利颇丰。但是好景不长,随着时间的推移,二人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各自的权益逐渐发生纠纷,直接导致公司于2004年12月停止经
    2023-06-05
    482人看过
  • 公司解散的概念:何谓公司解散
    公司的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而使公司消灭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类:一类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类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一类是股东请求解散。1.一般解散的原因。一般解散的原因是指,只要出现了解散公司的事由公司即可解散。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般解散的原因有:(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但在此种情形下,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在,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解散。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公司可以继续存在。(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2.强制解散的原因。强制解散的原因是指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命令公司解散。公司法规定强制解散公司的原因主要有:(1)主管机关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
    2023-06-09
    144人看过
  • 公司法律上解散
    公司解散程序
    公司解散程序为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进行清算(依法合并或者分立不需要);公司清算组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公司解散及强制解散的条件本文介绍股东请求解散公司的条件以及强制解散公司的条件。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而使公司消灭的法律行为。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草案规定了公司自愿解散的三种情形,但对法院可否依股东申请通过司法程序解散公司未作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一些地方、企业提出,目前有的公司经营严重困难,虽未达到破产界限,但继续维持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更大损失;而因股东之间分歧严重,股东会、董事会又不能作出公司解散清算的决议,处于僵局状态。公司法应当针对这种情形,规定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进行清算。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
    2023-07-26
    411人看过
  • 浅谈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法理适用
    公司法人的人格独立,是当代公司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严格遵循这项制度对发展社会经济具有极大的意义。然而,在现实中的经济活动中,有人却利用公司的独立法律人格这一特性,从事不法经营,获取非法利益,逃避其应该承担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从而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活动秩序,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在法律上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就显得十分重要,因此,在特定情况下对公司人格予以否认,以便追究相关责任者的法律责任,从而达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交易秩序安全的目的。本文在对公司人格否认基本理论问题研究时,通过对人格否认法理基础的全面分析,证明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和理论基础。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概述(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含义公司作为现代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在经济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魅力在于公司具有独立的人格,具体表现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制度。英美法学
    2023-06-24
    136人看过
  • 浅谈公司并购中的法律尽职调查
    法律尽职调查(DeDiligence)是公司并购的一个重要的、基础性的环节和程序。是由收购方委托律师对被收购的目标公司资信、债权债务等进行的全面调查。通过调查,律师将调查收集的资料、信息整理汇总,形成尽职调查报告,并对收购的可行性、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及预防方案发表法律意见,为收购方提供决策依据。一、尽职调查的意义并购是一项高技术性、高风险性的行动。一项成功的并购,需要解决这样几个问题,是否存在不能克服的法律障碍?如可行,还有哪些不确定的风险需要防范、化解?目标公司的价值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对价值的影响?等等。由于收购与被收购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需要通过尽职调查获得所需信息,并进行周密设计,规避风险。二、尽职调查的任务通常情况下,法律尽职调查应囊括以下几个方面:1、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主要调查其成立情况、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注册资本缴纳情况、年审情况、公司的变更情况、有无被吊销或注销等情况。2
    2023-06-09
    430人看过
  • 浅谈妨碍司法公正的因素及对策
    一、何谓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指对案件进行公平的审理和作出正确的裁判,包括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两个方面。狭义的司法公正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的一切行为符合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的要求,在逻辑上、人们的心理上、事实上所得出的结论均属正确。广义的司法公正则包含了一切司法机关所进行的司法行为是正确行为,并被绝大多数人认为该行为符合正义、平等、公平、民主、文明、效率、经济、客观、实际的要求,即法律规范的价值取向或称为司法公正的基本尺度,本文从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角度谈谈司法公正的认识。二、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1、司法体制制约和妨碍了司法公正。我国1987年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独立审判原则尽管已被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有关人员对司法公正的影响颇深,究其原因是法院的人、财、物由同级政府管理的体制,使法院
    2023-04-25
    82人看过
  • 浅谈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
    当今世界,正经历着一场全球性的科技革命,基因技术、信息技术以及纳米技术的使用让我们更深刻地体会到科学是最高意义上的革命力量。科学技术的发展给司法鉴定带来了许多的机遇。然而,司法鉴定本身也存在很多的不完善之处,在实践当中也存在很多的问题,影响着司法鉴定功能的发挥。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势在必行。1司法鉴定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指派或当事人委托,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专门性问题作出判断的一种活动。[1]随着诉讼制度的完善以及科技的进步,作为一种客观公正的科学手段,司法鉴定被广泛地应用于诉讼领域,愈来愈多的案件借助于司法鉴定作为定案和判决依据。司法鉴定已经成为当代各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司法鉴定是借助科学技术和专门知识,解决与案件有关的某些专门性问题的主要手段,它在诉讼活动中起着其它手段不可替代的作用。它能借
    2023-06-08
    245人看过
  • 公司司法解散有法律法规吗?
    《公司法》关于司法解散公司的条件主要有四个条件:一是要求的主体必须持有公司全体股东的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原因一般包括投资决策错误、市场外部环境变化、严重违约造成的严重经济损失、股东或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大股东操纵公司经营决策权、股东因病、死亡、流亡、犯罪、迁居等原因造成的一系列严重困难。三是公司僵局的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第四,公司僵局不能通过其他渠道解决。公司一旦解散,就会进行清理程序,最终导致公司人格的消亡,可能导致公司商标、商誉、特殊技术等无形资产价值的降低,涉及到很多内外法律关系的协调。因此,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将司法解散公司作为解决公司僵局的手段,规定在法律上。有限责任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研究笔者在公司法的学习与实践过程中遇到过这样的案例:几家股东因为都看好某个项目或者是某个行业而共同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刚成立时,大家志同道合,公司蒸
    2023-08-09
    359人看过
  • 民法典法人是否有权解散公司,公司解散的情形
    一、民法典法人是否有权解散公司法人代表作为公司的股东,持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在公司出现严重亏损,继续经营会使股东权益遭受重大损失,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二、公司解散的情形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的,可以由董事会制订公司解散公司的方案,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需要注意的是,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
    2023-06-17
    67人看过
  • 公司解散诉讼:探讨公司解散的原因与解决方法
    公司解散之诉的条件是:(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公司僵局的司法救济——赋予股东行使解散公司之诉的权利(一)股东享有行使解散公司之诉请求权的理由近年来,法院对当事人面临公司僵局而提出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能否受理、诉讼请求能否予以支持,持有不同见解。有人认为,不能支持。其理由:第一、从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来看,《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第一百九十二条只规定了四种公司解散的原因,而且没有作出因其他原因而解散的弹性技术处理。如果公司章程也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而股东会对
    2023-07-16
    364人看过
  • 浅谈司法鉴定效力怎么样
    一、把握内涵,正确适用鉴定意见司法鉴定,我国三大诉讼法都将之称为鉴定结论,并且都将其规定为法定证据的一种。《决定》将鉴定结论修改为鉴定意见,并且对司法鉴定的定义进行了界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从定义来看司法鉴定包括以下几层意思:一、司法鉴定是在诉讼活动中进行的,是涉及诉讼的活动;二、司法鉴定的主体是司法鉴定人;三、司法鉴定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四、司法鉴定的方法是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五、司法鉴定人应当提供鉴定意见。〔1〕我国三大诉讼法均规定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决定》的修改更突出了鉴定意见并非终局性,只有经过查证属实才具有可采信。二、影响司法鉴定效力的主要因素诉讼证据的特征是由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三个基本因素构成的。这三个
    2023-06-04
    214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浅谈如何理解公司法的定义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05
      论公司法的定义及特点? 答: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及其内部、外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点: 1、公司法规范的对象是公司企业。 2、公司法是组织法,同时兼具活动法的特性。公司法调整对象的特性决定的公司法首先是组织法,但也正因为如此,公司法又同时具有活动法的特点。 3、公司法主要由具有强制性的法律规范组成,体现了国家对微观经济生活的干预。公司法的强制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 公司解散怎么跟员工谈争议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0
      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
    • 公司解散员工谈人流程怎么走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1
      一般来说,这时候人力资源经理是处于一个两面为难的角色。总经理可能已经为这件离职责备过你了,而身为人力资源经理的你又要对这位离职者好言相慰……如果我们同意人才是企业最珍贵的资源这个论点,那么揭露员工离职的真实原因,就是促使企业持续创新、进步,并永续经营的原动力,因为如此才能够留住现有人才,及不断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的加入。目前大多数企业的做法都是在人员离职的前几日或当日进行离职面谈,并且很多时候,公司可
    • 解散公司公司可以解散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08
      公司可以解散。公司解散是一个法律规定的具有严格程序的过程。 公司解散的条件: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
    • 浅谈遗嘱公证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13
      所谓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立遗嘱人在神志清楚的情况下,因不愿意使自己未来的合法遗产全部交由其法定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等),或根本不愿意让其法定继承人得到任何遗产,在公证机关的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的遗嘱,而出具的公证书。遗嘱人应向遗嘱行为发生地或住所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在遗嘱公证中我们要注意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