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把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压下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9:13:34 259 人看过

2月2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京召开安全生产形势任务报告会。局长李毅中代表总局党组作了题为《当前安全生产的几个热点问题》的形势任务报告,他在形势报告中说明了如何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把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压下来。要严格实行采矿许可和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制度,实现源头治乱。

非煤矿山,要继续深化安全许可和规范资源开发秩序。去年非煤矿山一共关闭了17578个,大概占非煤矿山的18%,力度不算小。首先抓重点矿区,山西的临汾、内蒙的包头、云南的兰坪、重庆的秀山、陕西的洛南、湖南的郴州,这六个重点金属和非金属矿区,要集中精力抓重点。还要落实金属和非金属矿的安全技术。井下必须强制通风,因为炮烟熏死人的事故一个接一个。要修改规程,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关闭。还有采石场防止飞溅的石头砸死人、砸伤人;防止高压油气井井喷事故,去年三月底,中石油重庆开县高压高硫气井井漏,12月底,中石化四川达县高压气井溢流。要和中石化、中石油商量,一定要解决高压油气井开发的技术问题,安全放在第一,防止井喷事故。

还有防止尾矿库垮坝事故。尾矿库事故多发,去年4月30号,陕西商洛金矿尾矿垮坝,17人死亡,原因是违法违规接高坝体。12月27日,贵州黔西南贞丰县紫金金矿尾矿垮坝,20万立方米含砷、含氢的矿渣和污水污染了附近的水库,曾培炎副总理作了批示。安监总局、发改委、环保总局要互相配合工作,要防止雨季尾矿库垮坝事故发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7日 09: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矿山安全相关文章
  • 矿难频发的根源是煤矿安全监察制度形同虚设
    近来,不断发生的矿难象非典一样吞噬着无辜的生命,乌黑的煤块简直就是死难矿工的血所凝固的。然而人们看到的是,一次次矿难之后,是一次次的领导重视,一次次的停产整顿,一次次地安全检查,一次次的吸取教训,接着又是一次次的矿难,一个个鲜活的矿工的生命葬身煤海。因而,善良的人们也只能一次次地被矿工的牺牲而震憾、愤怒和无奈。矿难已经成为我国煤炭企业的不治之症。我们如何才能拒绝带血的煤?人们纷纷寻找对策。有人提出建立煤炭安全生产的预警机制(5月19日《南方都市报》),有人指出矿难频发是执法人员的失职,应加强执法,也有人提出要象抗非典一样防矿难发生,设立矿难预防的权威机构,授予其封矿的权力等等。笔者认为,矿难频发的根源在于煤矿安全监察制度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和执行,形同虚设。同时现有的煤矿安全监察制度也有改革完善的必要,应向所有煤矿派驻安全监察员。首先,国务院《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对煤矿安全生活的监察制度规定得
    2023-04-24
    471人看过
  •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国家对煤矿安全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和安全监管力度。尽管如此,我们国家的煤矿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仅2004年年底以来,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0人以上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就达5起之多。然而,据有关部门对煤矿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全部事故都是事先可以预防的,完全超出技术能力的事故几乎为零,究其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主要有:(一)、职工的安全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有好多职工对井下的安全生产和自己的人身安全掉以轻心,初生牛犊不怕虎,对于矿井灾害事故预防知识和安全生产知识懂得不多或一知半解,对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不加重视,认为我单位的事故较少,其他矿井的事故案例与自己无关。有些职工甚至为了抢时间、图省事、怕麻烦并存有侥幸心理,在安全理念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安全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赶急图快,满目蛮干,神经麻痹,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因此,要持之以恒
    2023-04-24
    142人看过
  • 加强技术管理实现煤矿安全
    加强技术管理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前提。技术管理具有超前性、规划性和指导性的特点,因此,加强技术管理,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关键词:技术管理;科技进步;以人为本1技术管理与安全生产的关系煤矿要做到安全生产,就必须综合地运用多种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因为煤矿安全管理时刻存在于煤矿生产管理工作之中,涉及到煤矿生产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而煤矿生产的过程又十分复杂,而且环节众多。因此,必须把技术管理看成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渗透到煤矿生产管理的全过程,指导煤矿生产管理工作,使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相互配合,相互适应,避免因某一环节发生故障而打乱正常生产秩序甚至酿成大祸。矿井开拓开采设计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煤矿的安全生产。矿井的开拓和开采设计是对巷道布置,采区划分,生产工艺流程,设备选型等的总体规划和安排,为了满足矿井开拓开采部署合理化的需要,在设计时就必须对地质勘探,先进技术
    2023-04-24
    196人看过
  • 山西发生一起盗采煤矿透水事故,盗采煤矿如何定罪
    一、山西发生一起盗采煤矿透水事故12月15日23时许,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西辛庄镇杜西沟村一盗采煤矿发生透水,有人员被困。事故发生后,当地矿山救援、消防救援等救援力量已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施救,目前救援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应急管理部已指派副部长、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局长黄玉治率工作组和专家连夜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处置。应急管理部党委书记、部长黄明要求迅速查清现场情况、核清被困人数,组织专业救援力量,全力科学施救,并严防次生事故。同时,要组织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盗采行为,严防类似事故发生。二、盗采煤矿如何定罪盗采煤矿一般可认定为非法采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八条[非法采矿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
    2023-02-23
    53人看过
  • 杜绝“三违”,加强煤矿安全管理
    煤矿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它是安全工作的万恶之源。由于煤矿生产环境的特殊性,其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完全动态管理的过程,决定了三违行为是煤矿事故中最主要的因素。从客观上说,煤矿生产是地下作业,环境恶劣,条件多变,水、火、顶板、瓦斯、粉尘五大自然灾害并存,稍有不慎,事故都会随时发生;从主观上讲,大多数事故都是由于当事人甚至是受害者的三违行为所造成的。三违行为屡禁不止,已对煤矿安全构成一大威胁,只有正确认识和掌握从业人员三违行为发生的规律,切实有效地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才能实现煤矿的安全生产目标。一、了解三违发生规律,由预见性地进行安全管理根据煤矿各类事故的分析,发生三违时具有特定的事件、事件和环境,三违者受到刺激和影响,情绪拨动较大,导致心理功能紊乱,注意力分散,诱发事故的发生,其主要表现为:1、新工人进矿入井时,容易产生新鲜感和恐惧感,井下环境不熟,操作技能差,易发生人身事故
    2023-04-24
    365人看过
  • 地震后如何预防非煤矿山发生次生事故
    地震发生后,为了防止非煤矿山次生事故的发生,确保震后安全生产,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要加强对地下矿山的地压监控及顶板管理,重点是对顶板不稳固的采场进行监测和检查,防范冒顶和坍塌事故。二、要严密监控井下水位,防止淹井事故。三、要密切注意因地面塌陷造成采空区异常的情况;要加大对提升、通风等环节的检查;要加强对露天矿山边坡巡查,防止边坡岩体滑动或崩落坍塌;要加强对排土场的巡查,防止发生滑坡和泥石流灾害。四、要加强对地震影响范围内地区的尾矿库的排查,检查尾矿库库区周边山体的稳定性,以及发生滑坡、塌方和泥石流等灾害的可能性。
    2023-04-24
    426人看过
换一批
#安全生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按照国家规定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不符合矿山... 更多>

    #矿山安全
    相关咨询
    • 煤矿发生就安全事故,想知道煤矿死亡一人有刑事责任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1
      死亡一人肯定是事故,这是毫无疑问的。 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煤矿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
    • 大同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来临如何?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30
      煤矿应当具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强化现场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应当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关闭。
    • 发生了矿山重大全安事故刑事责任的承担是如何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4-03
      根据刑法第134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而情节特别恶劣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特别恶劣,是指造成伤亡的人数较多,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在社会上造成极为恶劣影响的等。
    • 山西省煤矿安全事故赔偿标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9
      你们可根据 晋政发〔2004〕44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煤矿安全责任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规定的通知》第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可得到不低于二十万元的赔偿。第十二条:“煤矿企业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导致发生事故的,依照煤矿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从严查处。严格追究矿主的主体责任,发生死亡事故的,矿主对死亡职工的赔偿标准每人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同时要按法律法规、
    • 煤矿发生儿童安全事故小孩有责任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煤矿上有责任,但是作为监护人的家长也有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