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淄博市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审批需要哪些资料
1.申请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4.该典当行最近两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5.拟任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简历及真实性完整性承诺
6.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淄博市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审批设定依据
典当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由商务部批准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第181项:“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实施机关:商务部。”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部门。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消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节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消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将以下5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二(节选)
(二十二):“优化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职责……将省商务厅的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经营监督管理职责划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三、淄博市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审批受理条件
(一)经营典当业务三年以上,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
(三)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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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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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设立应当提交哪些文件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5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书; (3)加盖合伙企业印章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全体合伙人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 (5)经营场所证明; (6)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分支机构须经批准的,还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