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消防行政处罚的情形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7:23:08 481 人看过

不予消防行政处罚的情形: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一、精神病人的行政处罚什么情况下才有?

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一般行政处罚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根据这一规定,对于精神病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的行为,只有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处于精神病状态才不受行政处罚。如果患有精神病的人在实施行政违法行为时精神正常,没有失去意志能力,仍然要给以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刑法》第18条规定的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精神病人发病时的犯罪,才不负刑事责任,“法定程序”是指具有法定资质的精神病鉴定部门,受司法机关、社会团体或犯罪人家属、监护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辩护人委托,依照具体规定和程序鉴定并作出结论。由委托人提供经司法机关核实确认后,作为人民法院定罪量刑的依据。对此需说明这并非是唯一依据。享有裁判权的人民法院仍须依法结合案件事实、证据、情节进行综合评判。

在侦查、起诉、审判程序中,经常遇到有不少精神病人的家属、监护人、以犯罪人是精神病患者、曾患有精神病、曾有患病家族史、曾怀疑或医治过为由,要求乡村、街道及社会团体和邻居出证证明犯罪人犯罪时患精神病,以图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未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证明,因无法律效力而不应采纳,对此类精神病人的犯罪,仍应依法判处。

二、犯罪主体中关于刑事责任规定有哪些

犯罪主体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年龄上的区分,主要包括:

1、不满14周岁的人,其实施的任何行为都不构成犯罪,因而也不承担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4、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精神状态上的区分,主要包括: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哪些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1、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投毒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除此之外的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应注意的是,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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