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阶段严重违法违规不给关停,属于行政处罚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20:51:20 234 人看过

整改不是行政处罚,关闭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类型:(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自查整改阶段(2008年3月20日至4月15日)

各市、各单位针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忌语》、《禁令》、《安徽省交通行政执法规范(试行)》、《安徽交通行政执法文明用语规范》和《安徽交通行政执法十项禁令》的各项要求,集中开展执法用语、执法行为规范执行情况的自查和自纠活动。每个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都要进行自查自纠,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提出预防和整治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要对自查整改工作进行书面小结并报所属单位。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23: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拘留相关文章
  • 违法行政处罚程序的严重后果
    行政处罚程序违法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程序违法的法律规制1、行政处罚法。有权机关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实施处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有权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法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有权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2、行政许可法。对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3、行政强制法。
    2023-07-07
    101人看过
  • 违建处理和处罚阶段
    第一步按时间分类分流。根据各地城市规划的具体时间合情合理地确定违章建筑的时间界限。第二步,按是否存在违章建筑的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为标准分类分流。若不存在这一情形,则一般是只违反建设规划的,则交由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若存在这一情形的,则由一个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处理。第三步,作出处理或处罚决定。然后根据处理或处罚决定分别处置,对补办手续的,进入补办手续阶段;对处以没收或限期拆除的,进入执行阶段。(三)补办手续阶段对依法应当直接补办手续或经过处罚后要求补办手续的,由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到相关行政部门补办手续。(四)签定安置补偿协议阶段在此阶段,由拆迁双方自行确定安置补偿方案。对协商不成的,经一方当事人申请可进入行政裁决阶段;对达成协议后,被拆迁人拒不履行的,经拆迁人申请,可进入强制拆迁阶段,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五)行政裁决阶段对拆迁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协议,经一方当事
    2023-04-01
    144人看过
  • 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要给补偿吗,哪些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
    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不需要给补偿。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故意泄露公司机密、和损害公司设备财产等,我国法律没有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作出明确的规定。一、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要给补偿吗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且不需要支付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哪些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中主要有:1.故意泄露公司机密,侵占公司财产;2.故意损毁公司及员
    2023-06-05
    481人看过
  • 破产重整阶段可以执行吗
    一、什么是破产重整的含义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破产重整制度作为公司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己为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采用。它的实施,对于弥补破产和解、破产整顿制度的不足,防范大公司破产带来的社会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二、破产重整的优势有哪些1、破产重整是法庭内的重组,因此具有强制性。也就是说,一旦法院受理了破产重整,所有的其他诉讼程序的执行都将中止,如欠债权人的钱可以暂时不还,甚至担保债权人对担保物的执行也将不被执行;2、市场化特征更突出,如破产重整提出方主体多元化,根据新破产法的规定,不仅债务人、债权人可提出重整申请,债务人的股东可在一定条件下提出重整申请,再如新破产法引进
    2023-03-05
    364人看过
  • 旷工属不属于严重违反纪律
    旷工是指未经请假或者批准,无故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形,旷工是不是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要企公司制度的规定,但实践中一般是属于严重违反纪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3-06-13
    165人看过
  • 卫生行政处罚超出期限属于违法吗
    一、卫生行政处罚超出期限属于违法吗卫生行政处罚超过规定期限的,不得再进行行政处罚,如果超期再处罚的,就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二、行政处罚执行的方式(一)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徼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徼纳罚款。(二)执法人员当场收徼的罚款,应
    2023-04-19
    231人看过
  • 行政处罚后拒不整改有哪些相关规定?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可以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第三十七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强制
    2023-02-28
    139人看过
  • 关于行政处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所得,是指由行政机关实施的将违法当事人的违法收入收归国有的处罚方式,如海关没收当事人走私所得的钱财就是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是对违反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当事人的一种经济上的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强制违法者承担一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的处罚方式。罚款与没收违法所得的区别是:罚款是对当事人合法财产的剥夺;而没收违法所得则是对当事人非法占有的财产的剥夺。罚款与刑罚中罚金的区别是:罚金是刑罚中附加刑的一种,主要适用于牟取非法利益的罪犯。罚款作为行政处罚的一种形式,其适用远远超出非法牟取利益的范围,对许多并无谋利目的的违法者也同样适用罚款。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是指行政机关将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委托给拍卖企业进行拍卖后所得的款项。一、没收违法工具财物属于什么措施没收违法工具财物属于行政处罚措施。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取得的违法所得财物,运用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措施,
    2023-03-29
    373人看过
  • 违反计划生育属于行政处罚吗
    违反计划生育不属于行政处罚。对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行政征收行为。根据相关规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加强母婴保健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家庭发展的措施。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一、重庆三胎政策目前来说,一般家庭生育三胎依旧是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但如果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居民家庭,是可以合法生育三胎的,绝不罚款。一、再婚夫妻再婚夫妻各生育1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1个子女的;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1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1个子女的;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2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1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二、特殊情况夫妻因不孕不育症没有生育,依法收养2个子女后,身体恢复健康后,可再生育一子女;夫妻虽然已经生育两个子女,但是其中一个或两个被依法鉴
    2023-03-03
    239人看过
  • 政法队伍进行整改提升阶段的具体时间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建立起防止司法干预“防火墙”和“隔离带”,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划出“红线”,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确保公正廉洁司法。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员会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架起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高压线”,明确责任追究,确保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公正办案。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
    2023-07-22
    229人看过
  • 违建适用于行政处罚法吗
    一、违建适用于行政处罚法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违法建筑拆除不属于行政处罚措施,而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违法建筑不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二、行政强制措施的类别(一)执行性强制措施执行性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针对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义务的相对人,为促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又可以称为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甚至直接称为行政强制执行。其实,行政强制执行与其说是一种行为,倒不如说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行政主体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直接作用于相对人,以确保义务内容的实现。对这种行政强制措施,法律也有主体、方式、程序和时限等要求。
    2023-06-06
    473人看过
  •  违反法规被强制戒毒是否属于行政处罚?
    强制戒毒是一种治疗吸毒人员毒瘾的方法,但不同于监狱,吸毒者只是需要康复治疗的人,而非犯人。戒毒所可以由政府或社会组织开办,且不接受法院审判,吸毒人员可以选择是否进入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一般为二年,减少或延长戒毒时间由医生诊断决定,而非司法机关裁判。吸毒人员的权利与普通人的权利基本相同,且强制戒毒不是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我们应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强制戒毒是指通过强制手段对吸毒人员进行治疗,以帮助他们戒除毒瘾。但它不是行政处罚,也不是刑事处罚。为什么这么说了,原因如下:1.法律规定,一般可以允许开办戒毒所的都是县一级及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同时此时目的性很强,要求是为了戒毒工作的需要,另外国家对社会组织开办的戒毒所也予以扶持。因此,戒毒所不同于监狱,住在里面的,不是犯人,只是需要康复治疗的人,也就是那种需要强制戒毒的吸毒者。2.吸毒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是否进入戒毒所强制戒毒,强制
    2024-05-02
    145人看过
  •  轻率违规是否属于行政违规?
    闯红灯是一种行政处罚方式,适用于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必须遵循一定程序,包括出示执法证明、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填写行政处罚决定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对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闯红灯是一种简单的行政处罚方式,也被称为现场处罚程序。这个程序适用于那些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是行政处罚主体快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一种方式。行政处罚案件可以适用简单程序,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违法事实确凿;(2)对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3)处罚相对较轻,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1)出示执法证明,表明执法人员身份;(2)告知作出
    2023-12-03
    490人看过
  • 机动车驾驶证违规记分属于行政处罚吗?
    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对其行政许可行为的一种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法第八条对行政处罚的种类给予了明确的规定,即“(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通过对比可知“记分”不属于此上(一)至(六)行政处罚种类中的任何一种,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明文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其中一句“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也明确将“记分”排除在了行政处罚的范畴之外。因此行政处罚法第八条中“(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这项兜底条款在此也不适用。因此“记分”不属于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对于被许可人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行政机关可采取有效
    2023-05-01
    92人看过
换一批
#治安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治安处罚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惩罚措施。我国《行政处罚法》第8条将行政拘留确认为一种处罚形式。在我国,只有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才能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更多>

    #行政拘留
    相关咨询
    • 整改别人肖像属于违法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11
      我国法律规定恶意丑化他人肖像的行为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是违法行为。侵害肖像权一般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不当利用他人肖像。 2、恶意侮辱他人肖像。这是指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丑化、玷污、毁损他人的肖像。 3、擅自创制他人的肖像。
    • 行政诉讼阶段是否停止执行行政处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20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被诉行政行为在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期间,以不停止执行为原则,以停止执行为例外。诉讼停止执行的适用情形包括: 第一,被告依职权停止执行。在法院作出终审裁判之前,行政行为是否停止执行属于行政机关的裁量范围。如果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应当告知原告并书面告知法院。 第二,法院依申请停止执行。原告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
    • 行政处罚属于违法犯罪记录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15
      行政处罚属于违法记录,不是犯罪记录。受过刑事处罚的,才有犯罪记录。 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职权的体现,是行政机关对于违反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给予的处罚,它具有可诉性,即行政相对人如果不服行政处罚,可以申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犯罪行为是依据刑法的规定进行的处罚,它是所有法律设定当中最严重的规范,它不具有可诉性。
    • 未成年人可以处处于行政处罚阶段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05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这一规定,既是对未成年人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年龄的确定,也是贯彻对违法青少年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体现。 行政执法人员遇到未成年人违法行为时,应注重以教育为主,并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后果、性质、相对人
    • 行政处罚是不是就属于交通违法?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3
      1、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所处以的交通违法处罚一般是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