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05:10:34 160 人看过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是劳动争议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同时,考虑到用人单位作为用工主体方掌握和管理着劳动者的档案、工资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劳动保护提供等情况和材料,劳动者一般无法取得和提供,因此对用人单位提供证据又作出了特别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这一规定再次明确和扩大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减轻了劳动者的举证责任。

一、劳动争议的举证责任如何规定?

因用人单位做出的开除、除名、辞退、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二、事实劳动关系举证责任分配问题

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常由劳动者提起,由劳动者提供证据,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若否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举证证明。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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