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中一般不能改变的是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15:41:59 210 人看过

人身保险合同中,一般不允许变更的合同主体是被保险人。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由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合同的内容三部分组成。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与人身保险他发生直接、间接关系的人。

一、婚内保险离婚时夫妻双方怎样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保险费属于共同财产。但是保险不同于其他财产,不方便分割,所以要根据情况来讨论: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保险获得的保险金:

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分。

2、个人财产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3、个人财产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取得人身(人寿、伤害、疾病)保险金:

1、个人财产,但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分。

2、夫妻一方作为他人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取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不分割。

二、交通事故保险合同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具有管辖权的是

根据保险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权的规定,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09: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年龄误告
    第32条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第16条第3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第6款规定,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
    2023-04-23
    441人看过
  • 犯罪是否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公民身份?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凡是拥有我国国籍的人都是我国公民,所以犯罪的人依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公民人民都一样,都是这个国家拥有权利和义务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应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公民能协商停息分期吗公民能协商停息分期,只要对方同意就可以。1、与欠债人协商,取得对方详细情况,可以适当延期或者减免债务。2、如果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欠债人或许可能采取拖,如果上法院起诉,对欠债人来说一般可以拖半年到一年。3、实在无钱可还,即使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欠债人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只有在欠债人有钱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
    2023-07-01
    168人看过
  • 人身保险投保人不交保费公司是否能解除合同
    保险公司不能立刻解除该人身保险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投保人不支付保费,经保险公司催告后三十日内仍不补交,或者超过约定的支付期限六十日不支付保费的,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或者按照约定减少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并不能直接解除合同。在这两个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仍要赔偿,但是可以扣减欠交的保费。按上述情况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在投保人补交保费后,恢复合同效力;如果自该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两年当事人始终没达成协议的,此时保险公司才能解除合同。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2023-06-15
    283人看过
  • 人身保险合同的标的物是人的身体吗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标的物是人的身体吗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二、人身保险合同三要素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由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合同的内容三部分组成。1、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与人身保险他发生直接、间接关系的人(含法人与自然人),包括当事人、关系人和辅助人。当事人是订立合同、规定合同中权利与义务的主体,是与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直接关系的人;关系人是与人身保险合同有经济利益关系,而不一定直接参与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的人;辅助人是协助人身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签署合同、履行合同,并办理有关保险事项的人。当事人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辅助人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2、人身保险合同的客体人身保险合同的客体不是保险标的,而是投保人货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3、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与人身保险合同的主
    2023-06-08
    7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人身保险合同不准变更合同主体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一般不允许变更的合同主体是被保险人。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由合同的内容三部分组成。一、什么是受益人的指定受益人指定是人身保险合同订立当时或订立后指定受益人的行为。指定受益人的权利由被保险人行使,因此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指定或经被保险人同意后由投资人指定。指定受益人时,一般应提出受益人的姓名及其与被保险人的关系,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提出确定受益人的方法。除非保险合同中订有不可变更受益人的条款,被保险人有权随时撤消原指定的受益人并指定新的受益人。二、保险合同诉讼是哪个法院管辖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三、保单有效期终
    2023-03-11
    173人看过
  • 如何更改人寿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背书。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必须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背书。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必须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看完这篇文章,你应该知道受益人变更有两个条件:书面通知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同意。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一些类似的法律问题,想对自己所面临的问题与律师进行专业分析,可以通过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进行详细全面的分析和解决律师网.
    2023-05-02
    409人看过
  •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人身保险合同分为哪几种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如下:1.以人的生命和健康为标的,人的生命和健康是无价的,所以没有保险金额部的超过保险价值的规定,没有重复保险和代位求偿,发生事故后各张保单的保险额累计计算。2.大部分为长期合同,尤其是人寿险,不是债的关系,存在保单的现金价值,性质上属于投资性的储蓄合同,不能通过诉讼的方式强制投保人交纳保费。3.保单现金价值。由于人寿保险开始发生签订合同时事故的发生率低,以后则慢慢增高,为了平衡之考虑,保险费始终稳定的一个比例收取,这样导致合同的起初,所交付的保险费是高的,必然有一部分是储蓄性质,因此解除合同时应当退还,这就是保单的现金价值。二、人身保险合同分为哪几种人身保险合同的种类分为以下几类:1.人寿保险合同。人寿保险合同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或生存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合同。人寿保险的基本内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生存到一定的年龄
    2023-05-03
    154人看过
  • 保险发中人身保险合同有哪一些比较常见条款
    1、不可抗辩条款人寿保险合同成立二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理由解除合同。这是一条有利于保户的规定。如果保险公司发现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重要事实,只能在二年内以此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或解除合同,超过两年的可抗辩期,这个权力即告丧失。2、自杀条款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二年以内自杀,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金。如果自杀发生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二年之后,保险公司可以给付保险金。3、宽限期条款对于分期交费的保单,如果投保人因疏忽或者其他原因没能按期交费,保险公司给出一定的宽限期(一般为60天),在这段时间内保单仍然有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予负责。如超过宽限期还没交纳保费,则保单有可能失效。4、复效条款因投保人不按期交纳保费致使保单失效后,二年之后,投保人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经过保险公司审查同意后,投保人补交失效期间的保险费及利息,保单可恢复效力。5、不丧失价值条款投保人在交足
    2023-03-17
    123人看过
  • 人身保险合同变更的效力受影响吗
    因投保人未按规定支付保费而导致合同效力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合同的效力变更一、合同的无效合同的无效是指合同虽已订立,但在法律上不发生任何效力。按照不同的因素来划分,合同的无效有以下几种形式:1.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根据不同的原因来划分,无效有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两种。约定无效由合同的当事人任意约定。只要约定的理由出现,则合同无效。法定无效由法律明文规定。法律规定的无效原因一旦出现,则合同无效。各国的保险法通常都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保险合同无效。(1)合同系代理他人订立而不作申明。(2)恶意的重复保险。(3)人身保险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死亡保险。(4)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已超过保险人所规定的年龄限制。2.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根据不同的范围来划分,无效有全部无效与
    2023-04-30
    69人看过
  •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填谁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第四十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2023-04-21
    337人看过
  • 主人已改合同未变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主人已改合同未变保险公司不赔,以下就以一个案例为例:新车主以保险公司未履行车辆保险保险合同为由,将保险公司诉上法庭。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谭女士诉保险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谭女士于2003年10月15日从徐先生处购买捷达车一辆,并办理了汽车过户手续。该车已由徐先生在**顺义支公司投保。保险期限自2003年3月6日至2004年3月5日。2003年10月19日、11月20日,该车两次发生交通事故,谭女士均持徐先生身份证办理了保险赔偿事宜。2004年2月21日,该车再次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接受理赔申请后,以谭女士未办理被保险人变更手续为由拒绝赔偿。谭女士认为保险公司在办理前两次事故赔偿事宜时,已经知道车主变更的事实,虽然没有书面变更车辆的被保险人,但保险公司的理赔行为表明双方存在事实上的保险合同关系,故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支公司辩称:保险xx支公司
    2023-04-27
    293人看过
  • 保险合同能变更吗如何变更保险合同
    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要变更保险合同,可以先向保险人提出需要变更的事项,并提交有关资料,然后由保险人审查核定;如果保险人要求修改保险合同条款,应当先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征得他们的同意,双方协商一致,即可以对保险合同作出变更。保险合同的变更应当采用法定形式。按照保险法的规定,变更保险合同的形式有两种,一是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批单;二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保险合同的书面协议。一、什么情况下人身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人身保险合同的存续期间,基于下列特定事由的发生,而使其效力自终止之日起,归于消灭。(1)保险期限届满。(2)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给付完保险金后,保险合同效力终止。(3)被保险人非因保险事故导致死亡。因保险标的已不存在,故保险合同终止。(4)投保人提出终止保险合同。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原则上可随时解除保险合同。相关知识:人身保险合同中
    2023-03-10
    425人看过
  • 承揽合同中途变更与一般变更
    承揽合同中途变更与一般变更有什么不同承揽合同中途变更与一般合同的变更不同,一般情况下,合同的变更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一方提出变更要求,如果对方不同意,则不发生变更,当事人仍然按照原合同履行。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如果定作人中途变更对承揽工作要求的,如修改设计图纸,提出新的质量要求等,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新要求工作。承揽人认为定作人提出的新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定作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答复承揽人并提出修改意见。定作人不予修改的,承揽人不应当按照原要求履行,否则会导致损失的扩大,在此情况下,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2023-06-09
    184人看过
  • 与一般合同相比,保险合同的特性是?
    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民商事合同,除具有一般合同的共性外,还有其特殊性。具体的特点是:一)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保险合同作为一种法律行为,一旦生效,便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当事人均负有自己的义务,并且必须依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与此同时,一方当事人的义务,对另一方而言就是权利。例如:投保人有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与此相对应的是,保险人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二)保险合同是附合性与约定性并存的合同一般民商事合同完全或者主要是由当事人各方进行协商以约定合同的内容。但是,保险合同则不然,其内容的产生体现了一种附合性合同的特征。所谓附合性是指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由保险人单方以格式条款的方式提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只有接受或不接受,一般不能改变。对于那些可依据具体情况由当事人进行选择、商讨的合同内容,当事人可以进行充分协商,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即使在保险合同生效后依然可以协商,进行合同的变更。但保险合同的这种
    2023-03-03
    39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在保险合同总论中对保险合同的一般规定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的哪一项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在保险合同总论中对保险合同的一般规定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保险法》对人身保险合同还有一些特别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项:1、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法》的一般原则,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①本人;②配偶、子女、父母;③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④除前三项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
    • 保险合同能不能作为人身保险转让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30
      人身保险合同能转让问题:人身保险合同不同于其它合同,它有其自身的特征,这种特征决定了人身保险合同的转让处理不能同其它合同一样。人身保险合同的转让是有条件的,其可分为保险事故发生前的转让和保险事故发生后的转让。 合同转让后,权利的享受人和义务的履行人均发生变化。人身保险合同转让与指定受益人有相似之处,但他们之间在性质、程序、撤销、对受让人和受益人的资格要求等方面存在着根本不同。
    • 保险合同中是不允许变更的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06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一般不允许变更的合同主体是被保险人。人身保险合同是指以自然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具有人身依附性,不允许变更被保险人。
    • 人身保险合同种类一般分为几种?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4
      1、人寿保险合同:人寿保险合同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或生存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合同。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残疾为基本保险责任,可附加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需要医疗或收入损失的保险责任。
    • 一般来说,投保人可以解除人身保险合同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2
      根据《保险法》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但应当注意,《保险法》同时对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变更作了较其他保险合同更为严格的规定:以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保险合同,应当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否则保险合同无效;以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不得转让和质押。投保人指定、更改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虽然《保险法》未对养老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