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终审判令某房地产公司在未经当事股东同意的情况下,转让其股权条款无效,小股东依法索回162万元股权。
2004年4月,吴某某、陆某某等36人出资成立房地产公司并签署公司章程。之后,陆某某按章程向公司投资162万元,占出资比例的3.24%。同年6月27日,公司董事会会议对扩股、撤股有关权利义务作出决议,并由董事、监事签字认可,陆某某也在该文本上签了字。今年2月13日,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并形成企业名称变更及陆某某将持有本公司3.24%的股权以16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吴某某等的股东会决议,陆某某没有在该决议上签名,而是由他人代签。随后,公司依据该决议修改了章程,变更了股东,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陆某某不再是公司股东。
陆某某经交涉无果,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宣告今年2月13日公司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无效;公司、吴某某立即恢复他持有的股权并要求吴某某公开赔礼道歉。庭审中,陆某某称,2004年6月27日的董事会决议的内容是公司事后套印的,自己签名时纸上无内容,是公司借口向银行贷款,要求董事签名的。
被告公司辩称,陆某某所诉转股是事实,但股权转让是根据董事会会议说明进行的。吴某某辩称,对陆某某股份的转让是公司制度规定,所转股权仅暂挂其名下,其本人并非占有该股权。因其没有侵害陆某某的人格权,不应赔礼道歉。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令房地产公司今年2月13日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关于陆某某将持有本公司3.24%的股权以16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吴某某的条款无效。同时,要求公司、吴某某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恢复陆某某在公司的162万元股权登记。
无锡中院经审理认为,公司今年2月13日的股东会仅有十多名股东参加,没有通知陆某某到会。因此,在未经陆某某同意的情况下,公司擅自转让陆某某股权的条款无效。而该份股东会决议的其余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陆某某也没有证据表明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因此,法院最后没有支持陆某某要求确认股东会决议的其他内容也为无效的主张。
说明:转载文章的观点并不一定代表本站的观点。
股东会决议的无效情形认定
1、股东会决议效力确认之诉的主体对于股东会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件中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确认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故有必要予以解析。
2、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惯例的合法性认定;
3、股东会决议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1)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的常见事由;
(2)涉及公司自治事项的股东会决议,不宜认定为无效股东会决议本属于公司股东的自治内容,只有在决议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下,方应受司法的规制。
(3)案涉股东会决议效力的认定。
-
股东会决议转让股权未通知本人无锡一股东诉请转让条款无效获支持
137人看过
-
股东会决议转让股权未通知本人决议无效
171人看过
-
股东会决议转让股权未通知本人
190人看过
-
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样本
438人看过
-
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范本
416人看过
-
股东会强制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224人看过
股东会决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就有关决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 会议议程和议案; 股东的出席和表决情况; 决议的执行事项; 决议的效力;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更多>
-
股东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101、违反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而排除了公司法第72条第二、二款的适用。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应优先适用章程的规定。比如“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转让给股东张三”,如果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了股东李四,那么个转让行为就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以原始价转让给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购买,不能转让给股东外的
-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那么股东会决议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4在股份转让协议的签署之前不仅需要符合相应规章制度,还需要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召开新股东和老股东会议,经过公开同意后股东转让正式起效。股份转让协议在一个月内还需要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以及变更相应的股权登记,股份才算是正式转让成功。
-
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范本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3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范本1.同意先生将所持公司%的股份,以万元转让给先生,批准了与先生关于股份转让事宜签订的协议 .鉴于股东的变化,股东会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并选举新一届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选举股东×××、×××为公司新董事,同时免去×××(转让股份的原股东)董事、×××(转让股份的原股东)监事的职务。会议决定委托公司职员负责拟定相关文件、材料,向省工商局申办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并办理新设企业的开业登记
-
转让股权股东会决议范本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6会议时间:年月日 会议地点:在本公司办公室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 1、原股东: 2、新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经与会股东协商,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原股东将所持有公司股权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以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新东。 二、同意公司原股东将所持有公司股权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以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 股权转让后,现有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1、股
-
未经股东会决议转让股权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15股东转让股权,并不是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