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了外遇,却不急着离婚。妻子张女士伤心之余,也感到不解。直到她看到自家
房产
过户到了婆婆名下,才明白了丈夫的“良苦用心”。“夫妻之间这样搞鬼,已经毫无信任可言,各走各的吧!”面对毫无温情的婚姻,张女士心灰意冷,毅然向秦淮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发现丈夫有外遇妻子生下女儿保婚姻
张女士称,她与丈夫柳正齐于2000年经人介绍认识并恋爱,两年后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性格不是很合得来。2003年,张女士怀孕,因为事先没有准备,加之感冒吃药,为了对孩子负责,张女士不顾丈夫的反对执意做了人工流产。流产后,夫妻双方感情发生变化,丈夫对她越来越冷淡。
2005年,张女士再次怀孕。虽然,当时丈夫柳正齐已经经常夜不归宿,但为了缓和夫妻间的关系,她执意生下了女儿。可女儿的降生不仅没有改善夫妻关系,反而使丈夫走得更远。在她坐月子期间,丈夫对她和女儿不闻不问,夫妻关系恶化加剧。
婚姻没保住房子却差点给了婆婆
去年,一次偶然的机会,张女士在收拾房间时发现家里的房产不知道什么时候被过给了婆婆,而自己却毫不知情。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她一纸诉状将丈夫和婆婆起诉到秦淮区法院,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判决当初的买卖合同无效。原来,丈夫为了达到离婚让她“净身”出户的目的,用了不合法的手段将房子过户给了自己的母亲。这次事件,让家庭关系降至冰点。张女士诉请离婚。庭审中,丈夫柳正齐对离婚无异议,但称房产自己要一半钱。柳正齐还表示,家里存款60多万,有他婚前存款17万。为了验证自己的说法,柳正齐请来自己的同学作证。证明当初两人同时大学毕业,进入事业单位,收入相近。柳正齐的同学在法庭上表示,柳正齐结婚前确实有存款近20万。同学的妻子也出庭证实了这一说法。对此,法庭认为,柳正齐与同学虽经历相同,但因每个人生活情况不同,此份证明不能作为有效证据,法庭不予认定。
随后,柳正齐又提出家庭存款中有部分是母亲的积蓄,自己只是代母亲保管。为此,柳正齐特意喊来自己的姑姑作证明。对此,法院认为,柳正齐与其姑姑之间有亲人利害关系,法院对此说法,不予认可。
近日,秦淮区法院判决准予张女士与丈夫柳正齐离婚。夫妻共同存款,各得二分之一;房产归妻子张女士所有,补偿一半房款31.5万元给柳正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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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子是不是要离婚两年才会判给妈妈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7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