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确定面积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09:25:40 133 人看过

一、什么是无效的建设工程合同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上,无效建设工程合同大量存在,其数量甚至大于有效合同。

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合同无效,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也就无效,所以,无效合同不存在追究违约责任的问题。

可见,无效建设工程合同与有效合同的处理原则和处理结果有着根本的区别。因此,准确判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预测无效合同的处理结果,对于建设方和施工方处理建设工程纠纷,具有不可估量的实际意义。

无效合同主要有三种,一是因签订合同的主体导致合同无效,二是因必须招投标没有招投标,或者中标无效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三是因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四是因建设方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和建设工程报建手续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二、什么是建设工程确定面积纠纷

由此产生了纠纷。这种纠纷属于合同纠纷。

三、如何处理合同纠纷

1、和解。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纠纷常见的解决方式。但由于和解协议缺乏的法律约束力,有些人可能会出尔反尔,使和解结果成为一纸空文,延误了纠纷的有效解决。

2、调解。调解是由争议各方选择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合同争议进行调解处理。调解通常是以各方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此方法解决纠纷的可能性较和解大一些,但由于调解协议与和解协议一样不具有强制性效力,也使得纠纷的解决难尽人意。

3、仲裁。仲裁指争议各方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以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法定的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依据仲裁规则居间进行居中调解,依法做出裁定的方式。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可根据生效的仲裁协议申请强制执行。

4、诉讼。诉讼是解决合同争议的最后方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争议双方的请求、事实和法律,依法做出裁判,藉此解决争议的方式。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0日 16: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规则相关文章
  • 确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主体的法律原则
    (1)建设单位内部不具备法人条件的职能部门或下属机构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产生纠纷后,应以该建设单位为诉讼主体,起诉或应诉。(2)建筑施工企业的分支机构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产生纠纷后,一般以该分支机构作为诉讼主体,如该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财产,则应追加该建筑企业为共同诉讼人。(3)借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他人名义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涉诉后,由借用人和出借人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4)共同承包或联合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产生纠纷后,应以共同承包人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如共同承包人组成联营体,且具备法人资格的,则以该联营体为诉讼主体。(5)实行总分包办法的建筑工程,因分包工程产生纠纷后,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应作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如果分包人起诉总承包人,则以分包合同主体作诉讼主体,是否列建设单位为第三人,视具体案情而定。(6)涉及个体建筑队或个人合伙建筑队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产生纠纷后,
    2023-07-13
    155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何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劳务关系吗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何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1.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方式解决纠纷;2.通过社区、单位、或者某些机构进行调解来解决纠纷;3.合同中有仲裁协议的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4.通过起诉的方式让人民法院介入的方式来解决纠纷。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劳务关系吗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不属于劳务关系,而是属于合同关系,劳役关系是雇主与雇员之间形成的一种法律关系。《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建筑施工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
    2023-05-03
    257人看过
  • 建设工程工伤保险纠纷咋办
    一、建设工程工伤保险纠纷咋办在建筑工地上遭受工伤意外事故影响后,工人们应遵循以下指导流程进行妥善管理和处理:首先,应当立即将受伤工人紧急送往医院接受全面而专业的医疗救治;其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其所在的用人单位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开始计算,在短短的三十天内,必须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最后,如果经过严格审核被确认为工伤,那么就可以按照认定结果来办理相应的工伤赔付手续。此外,在工伤事故赔偿纠纷中,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也可以选择申请调解。如果调解无果,或者用人单位未能履行调解协议,那么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启动仲裁程序。对于仲裁裁决结果仍然不满意的,劳动者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最终的司法救济。当然,如果对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持有异议,当事人还有权依法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
    2024-07-09
    451人看过
  • 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纠纷的诉讼主体如何确定?
    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纠纷发包人仅起诉承包人或仅起诉实际施工人的,人民法院可依当事人申请,将实际施工人或承包人追加为共同被告。实际施工人以被挂靠单位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的诉讼主体如何确定?实际施工人以被挂靠单位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际施工人或被挂靠单位单独起诉发包人索要工程款的,发包人可申请人民法院追加被挂靠单位或实际施工人为案件当事人;发包人起诉实际施工人或被挂靠单位的,人民法院可依被挂靠单位或实际施工人的申请,追加被挂靠单位或实际施工人为案件当事人。近年也是会有越来越多的工程会开展,同时在工程合同中也是需要写明工程的具体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都是要遵守合同约定的内容,如果说因为工程合同造成了纠纷后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在提起诉讼时也是需要先确定诉讼管辖法院。一、如何承包公路工程1、承包单位组建项目经理部对所承接的工程进行项目管理;分包协作
    2023-06-25
    132人看过
  • 如何确定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权
    如何确定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权如何确定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1)当事人约定管辖时,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书面合同标的地,不违反本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由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当事人对管辖权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3)当事人未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下列合同的具体履行地点是:1。销售合同的履行地(一)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的,以约定的履行地为履行地;仅约定交货地的,以交货地为履行地。对履行地、交货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或者虽有约定但货物未实际交付,双方住所地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以及口头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权不是根据履行地来确定的。(二)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与合同约定的交货地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2)合同的履行地为承包人所在地;(3)租赁物的使用地为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的
    2023-05-07
    304人看过
  • 人防工程面积和建筑面积的规定
    人防工程面积和建筑面积规定如下:1、新建10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抗力等级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2、新建除上述以外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一定比例修建抗力等级6B级防空地下室。具体比例为:一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6%—8%;二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5%—6%;三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4%—5%;县城为3%;3、人防工程面积与建筑工程面积的其他规定。一、房屋共有建筑面积怎么确定确定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的方法是:法律有明确规定,是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二、政府征收土地赔偿标准?一、征地拆迁有关标准的规定1、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以高速公路施工图为依据,以业主单位现场放线确定的边沟丈量为准。2、征收土地
    2023-06-29
    462人看过
  • 建设工程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建设工程纠纷主要有民事纠纷和行政纠纷两类。二、建设工程纠纷的解决途径(一)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1、和解和解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步并达成协议,自行(无第三方参与劝说)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通常它不仅从形式上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抗,还从心理上消除对抗。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无论是否已经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只要终审裁判未生效或者仲裁裁决未作出,当事人均可自行和解。和解也可与仲裁、诉讼程序相结合: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已提请仲裁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或调解书;已提起诉讼的,可以请求法庭在和解协议基础上制作调解书,或者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法院记录在卷。2、调解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以法律、法规和政策或合同约定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
    2023-06-04
    444人看过
  • 某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纠纷
    2006年2月,原告第五施工队与被告某建设集团项目部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由原告分包被告承建的某高速公路第五标建设工程。工程完工后,双方就支付工程款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原告于2007年10月向法院提起诉讼,江西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沈英华作为原告代理人,参加了本案的诉讼活动。原告诉称:原告依约完成了全部施工任务,并已验收合格。2007年9月份,经过双方结算,被告共应支付原告工程款60万元,原告应得变更款及预扣部分另行结算支付。但被告至今未予支付,因此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工程款60万元及变更工程款、预扣款30万元。法院受理后,原告申请法院调取了相关证据,并依法变更了诉讼请求:将《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第二项判令被告支付变更工程款及预扣款30万元变更为判令被告支付预扣款63.35万元。被告答辩:1、被告向原告支付的工程款已经超过了原告应得,故被告不应再向原告支付
    2023-06-09
    271人看过
  • 建设工程质量纠纷上诉状
    1、因施工单位造成工程质量未达标准,应承担责任;2、施工单位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3、因质量问题造成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应当承担责任;4、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补救措施,注意,包括修理、返工和改建,而非仅仅是返工。一、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承担以下责任1、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是确保按时竣工的第一步。承包人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做好开工的一切前期工作,如施工方案、原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使用、场地的平整、施工必备的水、电、道路的畅通等。2、受发包人的监督。《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七条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3、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
    2023-03-04
    305人看过
  • 工程建设纠纷有哪些类型
    一、建设工程民事纠纷1、民事纠纷的特点:(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这主要是针对有关财产关系的民事纠纷,而有关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多具有不可处分性。在建设工程领域,较为普遍和重要的民事纠纷主要是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发包人和承包人就有关工期、质量、造价等产生的建设工程合同争议,是建设工程领域最常见的民事纠纷。二、建设工程行政纠纷1、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便可依法自主做出。(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
    2023-03-02
    429人看过
  • 建设工程纠纷的级别管辖
    对于建设工程纠纷级别管辖的规定是: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建设工程纠纷在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建设工程的地域管辖是建设工程所在地或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建设工程纠纷的级别管辖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一节 级别管辖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2-06-21
    369人看过
  • 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特征
    一、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特征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1.建设工程民事纠纷民事纠纷的特点:(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这主要是针对有关财产关系的民事纠纷,而有关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多具有不可处分性。在建设工程领域,较为普遍和重要的民事纠纷主要是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发包人和承包人就有关工期、质量、造价等产生的建设工程合同争议,是建设工程领域最常见的民事纠纷。2.建设工程行政纠纷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便可
    2024-03-24
    496人看过
  • 建设工程纠纷中鉴定费如何承担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建筑工程产生纠纷的,需要对建筑工程进行鉴定的,鉴定产生费用一般是由申请人承担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当事人对工程造价、质量、修复费用等专门性问题有争议,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向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释明。当事人经释明未申请鉴定,虽申请鉴定但未支付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一审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未申请鉴定,虽申请鉴定但未支付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二审诉讼中申请鉴定,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理。一、建筑工程挂靠协议哪些情形会无效根据建筑法规定,凡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任务的,均属挂靠承接工程。这是所有建筑工程挂靠协议最核心的内容,也是当事人签订挂靠协议的最主要目的。现
    2023-02-20
    383人看过
  • 建设工程纠纷必须去约定法院吗
    一、建设工程纠纷必须去约定法院吗《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这一法律规定约定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二、建设工程纠纷解决途径1、当事人自行协商;当事人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自愿协商解决。2、第三人居中调解;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请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居中进行调解。这种调解不同与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调解。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仲裁或诉讼。仲裁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要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4、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发生纠纷后,当事人自行协商、
    2023-06-16
    287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规则是仲裁机构制定的,用于规范仲裁程序和仲裁行为的规则。它是仲裁程序的基础,规定了仲裁程序的基本原则、程序、方式、时限等内容,确保仲裁程序的公正、公平、高效进行。 仲裁规则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仲裁工作的质量和效... 更多>

    #仲裁规则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侵权纠纷起诉状怎么写法院确定面积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17
      1、原告人的姓名及其他基础信息;常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2、被告人的姓名及其他基础信息;常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3、诉讼请求:即希望法庭的判决结果,例如借贷合同的起诉状中:被告需马上偿还原告借款金额元,利息元; 4、诉讼费用由被告人承担; 5、诉讼的原因:写明起诉的理由,例如:被告人拒绝偿还借款或者下落不明等等 6、其他需要写明的事项; 写完起诉状之后就可以拿着起诉状和相关的资
    • 如何确定宅基地建设面积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3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关于宅基地的面积标准的规定:一、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占用农用地每处不超过200平方米(0.30亩),占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处不超过233平方米(0.35亩)。二、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 如何确定建设工程所在地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4
      关于您的这个问题,是这样的: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新民诉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三款在此基础上予以明确规定:“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该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明确以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大大减少了因管辖权而发生的争
    • 建筑面积怎样确定建筑面积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2
      1、对于已经登记的私房,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登记簿的记载为准,在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登记簿记载以外的房屋面积,不予认定建筑面积。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地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地产登记簿为准。 2、对于末经登记的私房,无批准文件的不予认定建筑面积,有批准文件的,以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批准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08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新民诉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三款在此基础上予以明确规定:“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该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明确以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在以后的律师代理业务中,我们应当重视这一变化。另外,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