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免除刑事处分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15:12:00 102 人看过

在《刑法修正案九》当中对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新的修改,而一般情况下要是认定行为人构成了受贿罪的话,自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罚,但有些时候却有可能面出于受贿犯罪之人的刑事处罚。那究竟受贿罪免除刑事处分的情形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受贿罪免除刑事处分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1、《刑法》第六十七条:“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十二、关于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问题:在从严惩处受贿犯罪的同时,对于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免于刑事处罚困难,缓刑可以争取。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一)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二)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

(三)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者将赃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四)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者犯有数罪的;

(五)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六)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的。

则肯定要满足了法律中规定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才可以,不然法官中在判刑的时候也是没有自由裁量权可以决定对罪犯免于刑事处罚的。另外,受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实际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也是需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数额、情节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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