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没有监护人的,人民法院如何指定诉讼代理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17:13:01 107 人看过

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间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除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之外,当事人还可以委托其他公民为诉讼代理人。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

一、哪些人可以担任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精神病人可以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和依法确定的其他人担任监护人。法定代理是指依法直接生成的代理。在诉讼代理中,法定代理是为没有诉讼能力的人设定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属于无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监护人。没有父母或者父母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法由祖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和其他依法确定的人担任监护人。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其中一人为行政诉讼代理人,以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有哪些法律规定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有关组织,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有关组织按照顺序担任其法定监护人。根据监护设立的方式不同,可以将监护分为指定监护、法定监护、遗嘱监护及意定监护。法定监护,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的监护,包括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以及通过协议确定的法定监护。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当然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其他个人或者有关组织按顺序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有监护能力的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以及其他个人或者有关组织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并且协议确定监护人要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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