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的行为包括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1 08:28:42 271 人看过

侵犯公民通信自由之犯罪,系指通过隐匿、损毁或非法开启他人邮件之手段,侵犯公民享有的通信自由权益,并具备严重情节之违法行为。

通常情况下,此种犯罪所涉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首先,隐匿他人邮件,即行为人出于恶意故意将他人的邮件予以隐藏,致使收件人无法正常获取。

其次,损毁他人邮件,例如通过撕裂、焚烧等手段,使得邮件内的信息无法为外界知悉。

最后,非法开启他人邮件,即在未经合法授权的前提下,擅自拆解他人的邮件。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要构成此类犯罪,必须满足情节严重这一条件。

所谓情节严重,通常是指行为人多次、大规模地实施隐匿、损毁、非法开启他人邮件的行为;

或者由于行为人的上述行为,对受害者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侵犯通信自由罪】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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