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上面房屋用途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01:30:50 212 人看过

一、工业用地上面房屋用途是什么

工业用地上兴建的房屋,只能用于工业生产经营,例如厂房、工业园区建设等,要改变用途的,需要经审批。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二、工业用地如何转为商业用地

1、原土地使用者向国土部门申请交回土地,并由原土地使用者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评估机构确定补偿价格,对原土地使用者进行补偿。

2、国土部门根据规划部门出具的原地块调整后新的用途及规划条件,在综合考虑政府公布的土地出让金标准、土地成本、市场教育参考价格和近期相邻宗地交易价格的基础上,经规划、国土、财政、监察部门集体会审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并由土地交易机构依法组织招拍挂出让。

3、经招拍挂出让后产生新的土地使用者。新的土地使用者与土地交易机构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与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4、土地使用者按土地出让合同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11: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工业用地改变用途怎么处罚
    对于已经审批建设用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比如审批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用作商业用地或居住用地,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破坏耕地犯什么法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土地管理法》第78条第1款、第2款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2023-03-16
    356人看过
  •  房屋土地使用证用途能否更改?
    根据所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在获得土地管理局的批准后,您能够更改住房土地使用证的用途。但是,如果要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住房土地用途更改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途,则需要在取得出让方和规划管理部门同意后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照变更后的土地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因此,更改土地用途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并取得相关部门的同意。在获得土地管理局的批准之后,您就能够更改住房土地使用证的用途。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住房土地用途更改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途的,应当在取得出让方和规划管理部门同意后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按照变更后的土地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 房 屋 土 地 使 用 证 能 否 更 换 用 途 ?您咨询的是土地使用证变更如何更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
    2023-10-08
    191人看过
  • 门面规划用途是什么意思
    一、门面规划用途是什么意思规划用途是指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及其所附图件上确定的房屋用途。对于每一编号的房屋,依据《登记簿试行办法》(建住房[2008]84号)规定,其登记簿应当记载房屋基本状况、权利状况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登记的事项。房屋基本状况,记载房屋编号、房屋坐落、所在建筑物总层数、建筑面积、规划用途、房屋结构、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集体土地使用权类型、地号、土地证号、土地使用年限、房地产平面图等基本信息。二、房产证的规划用途有哪几种1、房地产按照用途首先可以分为居住房地产和非居住房地产两大类。非居住房地产又可分为商业房地产、办公房地产、工业房地产、农业房地产和特殊用途房地产。2、房产证上的规划用途是根据土地性质来的,如果该土地规划是住宅用地,那房产证上面规划用途就是住宅,如果是商业用地,房产证上面就是商业。3、房地产初始登记房屋用途,应以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
    2023-06-19
    496人看过
  • 工业用地房屋赔款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征收土地,按照所在区域的耕地年产值标准进行计算补助费。其中,耕地的赔偿费用是二十五倍,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以及青苗的补偿费用。然后果园以及其它经济林地为,九点五到十五倍,非经济林地为六倍左右,养殖生产的滩涂为八到十一倍。工业用地拆迁赔偿标准工业用地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
    2023-07-01
    253人看过
  •  工会营业执照的用途是什么?
    企业只需准备3份材料即可组建工会,并向街道办事处工会申请。组建工会后,企业需向账户里拨缴工会经费,并缴纳职工会费。街道办事处工会将在收到材料后指导企业做好组建工会的工作。企业随后召开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工会的领导班子。工会是没有营业执照的。工会申请的步骤如下:1.成立工会并不对企业的规模有限制,只要企业愿意,少到只有一个人工资的企业也可以组建工会。需要准备3份材料,包括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成立工会的书面申请以及自愿加入工会会员的职工花名册。然后,找所属街道办事处工会,就可以办理相关手续了。2.街道办事处工会将在收到这些材料后的几个工作日内指导企业做好组建工会的工作,并发出同意组建的批复。企业随后召开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工会的领导班子,如主席、副主席、工会委员、经审主任及经审委员。工会组建后要做得步骤有:1、要刻章挂牌;2、要委托街道办工会向省总工会办理社团法人证件;3、要到银行开账户,不限定选择
    2023-11-08
    140人看过
  • 宅基地是什么用途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及少数城镇居民为建造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分为两种: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城镇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和符合一定条件的城镇居民。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没有确认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农村建房、对集体土地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城镇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解放以后因历史的原因形成的城镇私房所有者及经批准在城镇建房的城镇居民。一、农村如何申请宅基地1、由土地使用者本人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持户口簿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有批复无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应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2、异地无住房的,原宅基地必须退耕,由申请人写出保证。3、分户建房的,应提供家庭成员签订的分户协议。4、因建设需拆迁的须提供拆迁部门的证明。5、在县城规划区内,应办理城建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证》,乡(镇)、集镇规划范围内应取得当地
    2023-03-21
    332人看过
  • 土地用途分类和用途有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章第四条: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一、农业用地能盖房子吗农业用地不可以盖房子。农业用地是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又称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养殖水面、坑塘水面、农田水利设施用地,以及田间道路和其他一切农业生产性建筑物占用的土地。国家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业用地。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应该符合国家限定的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者是尽可能少占农业用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该办理农用
    2023-06-26
    252人看过
  • 房屋用途是否可由业主自行更改?
    业主不可以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可以约定房屋的保修期限吗业主可以与开发商约定房屋保修期,房屋保修期一般是5年,房屋主体结构终生保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业主与开发商约定的保修期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
    2023-07-02
    494人看过
  • 土地证的作用是什么?用途是什么
    关于“土地证的作用是什么”我的解答如下: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布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定所有权。2、集体土地使用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4、土地他项权利证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批准的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确认土地他项权利。土地证的作用主要有以下部分:房屋产权的凭证包括房产证和土地证,代表完整的房产权。领取房产证以后,应该凭房产证和契税证以及原土地证等凭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新土地证手续。如果二手房的土地是划拨的,还
    2023-07-26
    453人看过
  • 划分房屋拆迁的用途和面积标准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以房屋产权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各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或者面积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评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对被拆迁房屋的面积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依照《房屋测绘管理办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没有设立房屋面积鉴定机构的,可以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房产测绘单位测算。滥伐林木罪的面积该如何确定1、盗伐林木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量,而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定罪量刑:(1)为首组织、筹划、煽动盗伐林木,或者破坏植被面积较大,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2)盗伐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的;(3)一贯盗伐或屡教不改的;(4)盗伐林木不听劝阻,或威胁护林人员的;(5)其他盗窃
    2023-07-07
    264人看过
  • 如何确定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用途?
    答: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与房屋用途的认定,以房屋登记机构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标注的面积和用途为准;房屋所有权证未标注的或者标注的与房屋登记簿不一致的,以房屋登记簿标注的面积和用途为准。一、列入拆迁房屋能否买卖过户房屋征收拆迁会有一年的冻结期,在一年时间内,房屋不能进行买卖过户登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二、安置房面积补偿标准怎么算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
    2023-02-04
    182人看过
  • 改用耕地面积用途会判刑吗
    改用耕地面积用途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后会判刑。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情形包含有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一、非法占用林地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对非法占用林地的立案标准是:1、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2、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3、非法占用并毁坏以上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4、非法占用并毁坏以上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自然人非法占用农用地,主要是指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实
    2023-06-22
    219人看过
  • 土地征地补偿用途是什么
    1、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和补偿,其实质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价值表现,也是对农村集体在土地上长期投入的补偿。按照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土地补偿费由被征服单位用于恢复和发展生产,土地补偿费的补偿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2、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因建设需要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活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廷民的生活困难,而给予被征地农民的补助费用。主要保障的对象是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和生活来源的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因此,它主要用于每一个失地的农民身上。3、地上附着费及青苗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是指依附于土地的各种设施,青苗是指处于生长阶段的农作物,他们因为土地的征收而失去了独立存在的可能,所以对此损失应该列为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
    2023-05-04
    494人看过
  • 改变农业用地的使用用途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按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
    2023-05-03
    23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工业用地用途怎么修改用途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9
      改变为商业用途的,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并需经过规划部门批准。2、如符合城市规划可以改变为商业用途的,按照现行土地出让办法的规定,其出让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公开进行,工业用地原使用人和买受人不得自行进行买卖。3、通常的做法可由工业用地使用人与所在区县的土地管理部门联系,由土地的收购储备机构根据年度收购储备计划安排收储。
    • 什么是房地产业用途类型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4
      房地产用途的类型主要包括住宅、厂房、仓库和商业、服务、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办公用房等。对于房地产的概念,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房地产既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同时也是一项法律权利。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房地产是指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包括土地和土地上永久建筑物及其所衍生的权利。房产是指建筑在土地上的各种房屋,包括住宅、厂房、仓库和商业、服务、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办公用房等。地产是指
    • 在工业用途房屋买卖中,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是否违法?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0
      这种情况是违法的,未经过审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会面临拆除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 土地证的用途是商服用地,那对应的房屋证的用途能够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8
      房屋拆迁纷争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赔偿条例》限定的法定流程执行。在该法中也限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能够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赔偿准则问题,法律限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赔偿准
    • 土地使用权是商业用途,房屋可以买卖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6-04
      土地使用权交易的条件包括有:满足《国有建设土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关于首次转让的约定条件、土地使用权权利没有被限制(如查封、抵押)、实际土地状态与《国有土地使用使证》记载相符(如用途、四至范围、面积等等)、没有出现受国家管制的状况(如土地消亡或灭失、没有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开发建设、不能协议转让等等)等。在一般情况下,能够满足土地进场交易条件的都可以交易,因各地实施土地登记的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