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和土地抵押可以同时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2:20:29 338 人看过

股权质押和土地抵押可以同时进行。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土地抵押属于抵押,两种担保方式的担保标的物不同,两种行为互不影响,同时进行并不矛盾。

一、股权质押担保范围

股权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担保范围所作的约定与法律规定不一致时,应从其约定。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物,抵押物可以为不动产,质权、留置权则为动产。

二、股权质押的规定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有:

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

2、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由此可见,签定书面质押合同是股权质押生效不可或缺的法定要件。

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4、禁止预设流质条款。在股权质押合同中预设流质条款,是指质权人和出质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债权未实现时,出质的股权自动转让给质权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6日 12: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股权质押怎么解除,股权质押可以当做股权质押吗
    1、股权质押解除流程的详细步骤1。复印项目贷款结算证明(用于公章申请表审批)。2、携带已填写的公章审批表,并加盖公司公章。3、携带上述文件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手续(一楼办事大厅按号办理),携带身份证。4、通知几个工作日后到工商局取回执。(不需抵押人及抵押权人亲自到场,共同制定代理人即可)。二、解除股权质押所需资料1、区县商务部门请示;2、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3、解除股权质押申请包括质押、解除质押原因、解除质押对象、解除质押比例等。盖企业公章;4、解除股权质押协议;5、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6、企业合同、章程(外资企业为章程)(复印件);7、股权质押合同(复印件);8、股权质押批复(复印件);9、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10.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股权质押规定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的生
    2023-08-07
    37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可以做质押吗?如何做质押合同?
    土地使用权不能质押,只能抵押。抵押土地使用权时,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抵押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等附着物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土地使用权质押合同如何解除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2、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将材料转交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务局;3、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调查、审核材料,转交区不动产登记中心;4、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材料,将审批结果转交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务局;5、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将审批结果再转交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6、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短信通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2023-08-18
    63人看过
  • 质押权人可抵押质押物吗
    质押权人不可以抵押质押物,在质权存续期间,质权人如果未经出质人的同意擅自使用或处分质押财产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且质权人对质押财产负有保管义务。一、股权质权对出质人的效力是什么股权质权对质权人的效力,是指股权质押合同对质权人所生之权利和义务。首先,股权质权人所享有的权利,一般应包括:(1)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可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受偿。这是质权人最重要的权利。这种优先受偿权主要体现在:第一,质权人就出质股权之价值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受清偿。第二,质权人就出质股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优先受清偿。从理论上讲,质权以交付占有为设立要件,这就排除了出质人再就质物设立质权的可能性,但依外国的立法例,质物的移转占有,不以现实交付为限,而允许简易交付、指示交付,这些变相占有做法,使得在同一质物上设定两个以上质权成为可能。因此,日本《民法典》规定,为担保数个债权,就同一动产设定质权时,其
    2023-06-25
    167人看过
  • 股权质押可不可以给个人,股权质押就是股票质押吗
    一、股权质押可不可以给个人股权质押是可以质押给个人的,也可以质押给金融机构。质押股权是可以转让的。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二、股权质押就是股票质押吗股权质押就是股票质押。股票是股份的书面凭证,股权是股东基于股份而享有的权利,股票质押和股权质押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
    2023-04-30
    256人看过
  • 土地如何质押股权
    第一、企业资金达到一定的规模,同时股权达到国家审核。第二、投资项目必须得到审核,土地资源必须得到价值评价,并达到标准。第三、股权必须得到银行资质认可,土地必须得到银行审核。股权质押的前提是注册资本金到位,所质押的股权未做任何第三方质押。申请出质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另外质押需要公正出示文件:一.出质人向质权人企业提供初审所需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3.公司章程4.企业股东名册5.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身份证6.股东出资证明书7.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为企业开具的验资报告8.最近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股东权益变动表9.企业对外欠款及对外担保情况说明10.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股权质押的决议11.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12证明款项用途及还款来源的材料(供销合同).根据初审业务的真实性,签订临时合作备忘录,出具初审报告.二.第三方担保公
    2023-02-17
    13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是抵押还是质押
    土地使用权只能抵押,不能质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是一种不动产权利的抵押,它有以下特点: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一、客体1、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所谓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在缴纳土地补
    2023-03-17
    25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可以划拨抵押吗,土地使用权抵押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可以划拨抵押吗土地使用权可以划拨抵押。通过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一定的情形下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如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4.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土地使用权抵押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
    2023-06-24
    477人看过
  • 土地性质为租赁的可以抵押吗?
    土地租赁权是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并不属于财产权利,所以土地租赁权是不能质押的。土地租赁权是土地承租人按期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租金而取得的一定期限内对土地使用、收益的土地他项权利。土地租赁权是指通过契约从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处获得的土地占有权、狭义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收益权。与土地使用权相比少了一项处分权。主要包括土地转租、农村土地转包、城市土地出租。土地租赁权可分为有期限的或无期限的土地租赁权·但在中国,法律没有规定土地可以无期限租赁,而只规定实行有期限租赁。在农村,土地转包实为一种有期限的土地租赁,出租方是土地承包者,即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他除收取承租人缴纳的地租外,还履行自己与集体的承包合同。需要注意,未经村民集体同意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是无效的。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
    2023-03-11
    411人看过
  • 质押权和抵押权谁优先吗
    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法律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法律依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一、抵押权优先受偿的法律规定抵押权优先受偿的法律规定1、抵押财产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抵押权人的债权,清偿后有剩余才能清偿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的债权。2、重复抵押时,抵押权的优先顺序:登记+登记:先登记>后登记登记+未登记:已登记>未登记未登记+未登记:按照债权比例清偿(非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二、质权与抵押权的联系及相同点有哪些?1、二者均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2、二者均是担保物权的一种,与所担保的债权形成主权利与从权利的关系;3、二者均以支配和取得担保物的变价价值为内容;4、二者均依照民法典、民法
    2023-03-20
    112人看过
  • 股权质押可以异地办理吗
    股权质押可以进行异地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一、如何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的流程是:1、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2、提交有关材料,包括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股权质押合同,出质人持股的证明文件等;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审查材料,办理出质登记。二、股权质押的有效条件是什么股权质押的有效条件是:1、股权需要具有可转让性,某种财产权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最基本的要素,可转让性;2、必须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质押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质押合同;3、必须办理质押登记,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质押的,质押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其他股权质押的,质押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4、禁止预设流质条款,股权质押合同中预设流质条款,是指质权人和出质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债权未实现时,出
    2023-04-10
    332人看过
  • 质押人可以将股权再次质押吗
    一、质押人可以将股权再次质押吗1、以股权质押为债务担保的,质押人不得将股权再次质押为其他债务提供担保。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股权质押实现方式有哪些股权质权的实现是指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清偿时,处分出质权而使其债权优先得到清偿。股权质权的实现是质权人所享有的优先受偿权的落实,是设立股权质权的最终归结。1、股权质押如何实现与动产质权相同,一般需具备如下两个要件:其一,须质权有效存在,其二,须债权清偿期满而未受清偿。2、股权质押的实现,须与出质股权进行全部处分,这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对作为出质标的物的全部股权的处分。即使受担
    2023-04-19
    359人看过
  • 抵押土地和抵押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抵押土地和抵押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1。土地抵押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不转让土地所有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有权依法处分土地使用权,并享有优先受偿权。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但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过国土资源部门审批,现在审批手续和抵押登记手续合二为一。3。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私人土地、私人山丘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三)学校等公益性机构和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幼儿园、医院;(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依法不能抵押的其他财产。相关法律知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和准备。以出让、租赁、入股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与地上建筑物一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评估。(一)抵
    2023-05-02
    398人看过
  • 土地抵押转在建工程抵押可以吗
    一、土地抵押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一)抵押登记1、《土地他项权利(抵押)登记申请书》(需盖公章)2、①国有划拨土地和集体土地,须提交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②国有出让土地,如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③国有出让土地如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若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投入须达到开发投资总额100%后才能抵押的,还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若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投入须达到开发投资总额25%后才能抵押的,还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及投入已达到25%(不含地价款)的有关证明3、主合同和抵押合同4、土地价格评估报告或作价协议书,划拨土地必须提交经国土部门确认及核定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数额的评估报告(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5、抵押权人的单位证照、法定代
    2023-04-17
    476人看过
  • 国企可不可以股权质押?股权质押要登记吗
    一、国企可不可以股权质押?国企可以股权质押,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依法可转让的股权是可以质押的,而国有企业的股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可以质押。《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十三规定,国有资产转让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转让全部国有资产的,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对该企业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二、股权质押要登记吗股权质押要登记,在登记时需要提供如下资料: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3.质权合同。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7.指
    2022-06-10
    5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股权质押不能抵押土地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5
      可以同时抵押,并不矛盾。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指债务人以土地使用权担保债务履行的法律行为。土地抵押是不动产抵押的最基本形式,一般通过土地契约进行。抵押权
    • 土地抵押与股权质押是一回事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28
      法律分析 一般可以同时进行股权质押和土地抵押。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土地抵押属于抵押,两种担保方式的担保标的物不同,两种行为互不影响,同时进行并不矛盾。
    • 房产抵押是否可以同时抵押土地使用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31
      民法典规定,抵押房屋时,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以建筑物抵押的,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按前款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乡镇和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工厂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 土地使用权能不能质押和抵押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5
      土地使用权只能抵押,不能质押。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 抵押公司和抵押土地证可以贷款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8
      1.当事人用一个土地证来向多家担保公司进行抵押并办理贷款,如果贷款的数额未超出抵押物的价值的,是可以的,但是抵押人要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给抵押权人; 2.如果贷款的数额超出抵押物的价值的,是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