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诉讼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5 10:12:08 195 人看过

(一)原告和被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和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原告和被告的诉讼地位是:原告,是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的人。被告,是指经原告声称曾侵犯其民事权益或与其发生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原告和被告是民事诉讼中处于相互对立地位的两方诉讼主体,对民事诉讼程序的发生、发展和消灭有重大的影响作用。但是,原告和被告并不是支配民事诉讼程序的人,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是诉讼程序的指挥者,因此,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处于主导地位。

(二)共同诉讼人在一般的民事诉讼中,一个案件通常是一个原告和一个被告,但是,在某些特殊的案件中,也会发生原告和被告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情况,称为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统称为共同诉讼人。共同诉讼人是在当事人为共同诉讼的情况下存在的。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共同诉讼有普通共同诉讼和必要共同诉讼两种。普通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相同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而且当事人也同意合并审理的共同诉讼。构成普通共同诉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共同被告属于同一个人民法院管辖。适用合并的几个诉讼,必须是适用同一诉讼程序。合并审理必须经过当事人的同意。必须符合合并审理的目的,即是否有利于简化程序、节省时间和费用,如果达不到这样的目的,就不能作为共同诉讼进行审理。在普通共同诉讼中,当事人在民事权利义务上不存在共同的利害关系,对于这种诉,人民法院可以作为共同诉讼合并审理,也可以作为各自独立的诉分别进行审理。即使作为共同诉讼合并审理,人民法院也应分别作出确认各自的民事权利义务的判决。普通共同诉讼人中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4: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标诉讼相关文章
  •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怎样的?
    所谓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案件的审理结果与其有法律利害关系,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人。按照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包括但不仅仅指原告和被告,还包括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以及第三人。《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由此可见,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涉及到债权人、债务人、受益人和受让人在诉讼中的当事人地位,另外根据规定:“债权人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受让人为第三人。”因此,撤销权诉讼中涉及的当事人以及当
    2023-06-18
    329人看过
  •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
    1、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2、强调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是因为行政诉讼有自己的特殊性。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处于管理者的主导地位。而在行政诉讼中的原告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他们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处于被管理者的服从地位。二者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管辖,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但是,当双方发生行政争议依法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后,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和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行政机关不能再以管理者、领导者的身份自居。3、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法律地位平等,一是表明行政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这意味着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完全平等,处于相同的法律地位,共同受人民法院裁判的约束。二是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由法律规定。一、个人合伙纠纷怎样处理个人合伙纠纷的处理方法,一般如下: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但是
    2023-03-25
    215人看过
  • 分析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立依据
    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有: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证、户口簿、身份证等;2、涉及事实婚姻的,应当提交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出具的证明;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当提交村委会、居委会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公司注册登记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法律关系成立后有变更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023-07-15
    339人看过
  • 代位权诉讼的当事人权利限制是什么
    代位权诉的当事人权利限制是什么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是作为原告代位债务人而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基于这一本质特征的要求,债权人在行使诉讼权利时,不应当损害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债务人在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时,应当具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但是基于其诉讼地位所决定,以及充分保全债权人的债权之需要,其诉讼权利义务又应当与作为狭义当事人的原告、被告有所区别。因此,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与债务人的诉讼权利应当作适当限制,以平衡它们之间的利益关系。至于作为被告的次债务人,其诉讼权利原则上不应受到限制。1、债权人之诉讼请求额应受限制。由于代位权诉讼涉及到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双重法律关系,因而其诉讼请求额应当受到两个方面的限制。一方面,其诉讼请求额不应超过本人所享债权的数额,亦即不应超过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数额;另一方面,其诉讼请求额不应超出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数额。这是代位权诉
    2023-02-22
    337人看过
  • 什么是共同诉讼当事人?
    一、什么是共同诉讼当事人?必要共同诉讼人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需合并审理的诉讼。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就是共同诉讼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由于在必要共同诉讼中,诉讼标的具有同一性,法院只能合一审理和判决,当事人只能一同起诉或应诉,否则当事人将不适格;所以在起诉或应诉时,如果有部分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就需要追加当事人。当事人的追加,可以由法院依职权进行,也可以由法院根据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申请进行。根据《民诉意见》,如果在起诉时法院发现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应当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但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
    2023-06-02
    406人看过
  • 公诉人和诉讼当事人的角色定位
    法律规定,公诉人并不属于诉讼当事人。虽然公诉人是控诉方,但判决结果与公诉人没有利害关系,不能称之为当事人。公诉人主要职责是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相关身份,去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然后进一步阐述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同时通过举证、质证和辩论,使合议庭确认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依法去宣判被告人有罪并处以相应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舅舅判过刑外甥政审可以在公诉人见吗舅舅被判过刑对外甥的政审没有影响。舅舅犯罪一般对外甥的政审没有影响。正常情况下,公务员的政审只审查直系三代亲属,也就是从自己为基点(包括自己),上属三代,比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下属三代,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基本情况,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只要不出现重大政治问题、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一般都能正常通过。像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
    2023-07-01
    120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诉讼是指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引起的诉讼。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和案件的性质,以及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目的, 《商标法》规定,如果注册商标遭受侵犯,可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行政程序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

    #商标诉讼
    相关咨询
    • 普通共同诉讼人在诉讼中的地位是什么?普通共同诉讼人的诉讼地位是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6
      1、普通的共同诉讼又称为一般的共同诉讼,是指案件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或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一种,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而进行的诉讼。普通共同诉讼中的共同诉讼人就是普通的共同诉讼人当然,即使因合并审理而形成了共同诉讼,普通共同诉讼人在诉讼中的地位仍然是各自独立的,他们在诉讼中独立地使用自己的诉讼权利、履行自己的诉讼义务。可以这么讲,普通共同诉讼人进行诉讼时,其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与
    • 当地发生土地纠纷诉讼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6
      要说土地地纠纷诉讼的主体,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承包为方式,承包方是农户,农户的户主和成员都不是诉讼中的当事人,农户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当事人。承包方在进行诉讼时,要以农户为单位,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由该农户的法定代表人做为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
    • 如何确定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4-07
      有观点认为,应以终局买受人作为原告,其它参与流转过程中的当事人作为被告;也有观点认为,应以终局买受人作为原告,其前手出卖人作为被告,参与房屋流转的其他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小编认为,终局买受人作为原告,其前手作为被告不存在争议,其余参与流转的其它当事人如果作为被告处理,有违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在法律和司法解释未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法院不应突破该原则;至于其他参与流转的当事人能否一并作为第三人参
    • 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如何确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6-22
      一般保证: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应在判决书中明确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将债务人或保证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也可将债务人或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 是否有权改变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7
      最高法院有一个《民事案件案由管理规定》,如果诉争的案由与当事人主张的案由不一致,以法院结案时认定的案由为准,也就是说,法院是可以更改案由的。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5条,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做出的认定不一致的,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然后你变更诉讼请求,就相当于另行起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