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权利人的通知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20:20:39 330 人看过

一、什么是权利人的通知权

权利人的通知权指的是当权利人的网络权益遭受第三人损害,则网络平台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侵权事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什么是网络侵权

网络侵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是知识侵权的一种形式,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行为。

三、网络侵权如何进行界定

网络案件具有不同于其他类型案件的一些显著特征,如网络空间的全球化、虚拟化、非中心化等特点,这些特点无疑动摇了传统管辖的基础,使法院对网络民事侵权纠纷的管辖面临挑战。网络是技术含量极高的领域,其举证、质证、确认救济方式无一不与技术有着密切联系。因此,确认管辖权时,还要对法院能否应对技术问题加以考虑,在审级上加以限制,或由一些具备条件的法院集中受理,从而为案件的及时解决创造便利条件。

中国应加快网络立法,尽快解决传统法律不适应网络空间之处,弥补司法解释的不足,借鉴外国的司法实践,针对网络特性,制定出一套适应中国当前司法形势的管辖制度。具体可表现为坚持侵权行为地、侵权结果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则。对侵权行为地认定,赞成《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观点,“侵权行为地”是“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地的认定首先应坚持禁止一定因素作为确认管辖权的基础,同时应确立合乎国情的确定侵权结果发生地因素,如被告对侵权结果地预知并故意希望侵权结果在该地实现,则这类侵权结果地的法院享有管辖权。

最高法院于2000年11月22日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即规定了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中的管辖权问题。该条规定:“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以及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该条在一般情况下明确了管辖地,但当以上两地均难以确定时,“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这等于把“侵权结果发现地”视为“侵权行为地”,即与民诉法的规定保持了基本一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9日 10: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身权相关文章
  • 知识产权权利人受到侵权后解决的措施是什么
    知识产权权利人受到侵权后解决的措施是什么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因通知错误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的,加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知识点第四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第四十二条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未及
    2023-02-25
    468人看过
  • 能否撤销债权人的转让权利通知?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接到债权人权利转让的通知后,权利转让就生效,随之会引起合同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系列变化。原债权人被新的债权人替代,或者新债权人的加入使原债权人已不能完全享有原债权。债权人一旦发出转让权利的通知,就意味着合同的权利已归受让人所有或者和受让人分享,债权人不得再对转让的权利进行处置,因此,原债权人无权撤销转让权利的通知。债权人转让权利后能否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呢债权人转让权利后能否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视情况而定。如果时全部转让的,转让后让与人不能在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如果是部分转让的,则可以在为转让范围内行使权利。1、债权由让与人移转给受让人。如果是全部让与,则受让人将取代让与人成为合同关系的债权人,让与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如果是部分让与,则受让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共同债权人。2、让与人应将债权证明文件全部交付给受让人。将有关主张债权
    2023-07-03
    212人看过
  • 权利人行使网络侵权的通知权时应该包括什么信息
    一、网络侵权行为的主体有哪些1、个人是网络侵权案件的主要侵权主体。互联网个人用户在网络上从事的行为,根据其行为目的,可能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名誉权,也可能侵害他人依法受保护的著作权。2、商业公司网络侵权,主要的对象是侵害商标使用权和企业名称权,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公司的侵权还表现在,一些专门从事网上调查业务的公司,为了进行窥探业务的需要,非法获取、利用他人隐私;某些网络的所有者或管理者会通过网络中心监视或窃听局域网内的其他电脑,监控网内人员的电子邮件,这种行为严重地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二、权利人行使网络侵权的通知权时应该包括什么信息网络用户在他人的网站发布信息后,权利人认为自己权益受到损害,有权行使通知权,即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用户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信息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行使通知权的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也应当包括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否则不发生通知的效果。
    2023-04-12
    69人看过
  • 什么权是人格权最基本的权利
    一、什么权是人格权最基本的权利生命权是人格权最基本的权利。一般人格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基本权利。人格权包括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信用、隐私等权利。法人的人格权包括名称、名誉、荣誉、信用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二、人格权是否独立成编人格权已经独立成编,人格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在起草过程中没有争议,人格权应当在《民法典》中规定,没有争议。人格权是指为民事主体所固有而由法律直接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种人身权利。人格权是一种非财产权,因而与财产权相区别。人格权是一种支配权,因为具
    2023-05-03
    360人看过
  •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书可以撤销吗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可以撤销。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也就是说,经债权人的受让人同意后,债权人可以撤销该转让。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规定中有关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内容是哪些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民法
    2023-07-25
    269人看过
  • 对错误行使通知权的权利人的惩罚措施
    一、对错误行使通知权的权利人的惩罚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网络侵权和传统侵权的区别1、侵权行为难以认定任何侵权行为的认定都必须有事实依据即证据。但是,数字化技术的应用论网络侵权却使得网络上的证据失去原始性。对网络侵权行为的认定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计算机领域的证据资源,可能因无法归入法定证据形式,法律地位不明确而无法释放其应有的效能。2、侵权主
    2023-04-12
    477人看过
  • 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是利好还是利空
    一、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是利好还是利空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不管是从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的角度,还是从一般投资者的角度来看,股票回购一般属于利好。因为上市公司股票回购的话,可以防止有人恶意收购股票,具有振兴股市的作用,并且可以维持或提高每股收益水平和股票价格平衡股市。甚至在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由于公司的买入量大增,使股票本身的下跌空间较小,有利于投资者。二、公司股权怎么分配公司的发起设立方式不同,也会影响初创公司股权分配的比例。依据《公司法》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
    2023-04-13
    401人看过
  • 拍卖要通知抵押权人吗,抵押权人的权利义务
    一、拍卖要通知抵押权人吗拍卖抵押物应通知抵押权人。关于在拍卖过程中是否需要通知抵押权人的问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另外,根据《北京市法院执行案件办理流程与执行公开指南》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执行法院应当在拍卖日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二、抵押权人的权利义务抵押权人的权利义务有:1.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支配权。抵押权具有物权特征,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2.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在债权得不到实现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物的变价和抵押物的孳息优先于后手抵押权人和普通债
    2023-04-24
    483人看过
  • 今天的工人应该知道什么权利
    今天的工人应该知道哪些权利?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月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自就业之日起(含试用期)的实际工资收入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劳动者本人缴纳。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休息至少一天,但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加班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应不低于工资的150%(2)如果工人被安排在休息日工作,且无法安排补假,则其工资应不低于其工资的200%(3)如果工人被安排在法定假日工作,他们应获得不低于其工资300%的报酬。如果雇主有过错,即使工人辞职,雇主还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应根据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数和每年一个月的工资支付给工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
    2023-05-07
    377人看过
  • 破产未通知债权人的债权人的利益如何维护
    一、破产未通知债权人的债权人的利益如何维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有关规定,公司自行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应当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于60日内在全国或公司注册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如果清算组根本不向您公司寄送通知或发布公告,私下清算并注销公司;或者只通知不公告或只公告不通知,导致您公司没有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则清算组成员具有一定的故意或过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清偿债务。二、破产清算的程序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2、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
    2023-04-28
    203人看过
  • 债权人通过行使代位权的权利有什么
    代位权的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主要有两方面:其一、债权人因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债务人予以支付。其二、债权人有权从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处直接受领所履行之债。当然,上述债权人的权利以法确认其代位权成立为前提。一、代位权对债权人的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代位权的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债权人以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次债务人应向谁清偿债务,即债权人可否直接受领代位权诉讼所取得的财产。一般认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权利的范围,债权人也不得擅自处分债务人的权利,债权人不得请求第三人向自己履行给付义务。因为第三人对于债权人本无给付义务,债权人也没有受领清偿的权利。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受领代位权行使的效果时,虽然可以代位受领,但受领的财产利益不得专供自己债权的清偿,也不得自行抵消自己与债务人的债务。如欲以所受领的财产利益清偿自己的债权,需经债务人同意;在有多数债权人的情形下,则只能依
    2023-03-17
    228人看过
  • 知识产权是指什么权利?怎么认定是侵犯了知识产权
    1、关于违法性问题。这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一个重要的构成要件,虽然在学术界不少学者在研究违法性是否应独立地成为侵权的构成要件,但至少在知识产权侵权领域,违法性这个要件是必不可少的。2、关于损害事实(结果)问题。在一般民事侵权理论侵权的构成中,无论是三要件说、四要件说还是五要件说,都认为损害事实是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之一,但是已经有不少学者提出,在知识产权侵权构成中,损害事实(结果)已经不再是必需的构成要件,这也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的不同点之一。3、关于因果关系。这是一般民事侵权理论中,民事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但由于有些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并不要求有损害后果,因此只有对造成损害后果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需要确定侵权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时,因果关系的认定才有意义。4、关于主观要件。上文阐述的民事侵权理论中,构成一般侵权行为的要件之一是加害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但是,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
    2023-02-28
    319人看过
  • 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怎么确定
    知识产权权利人指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商标注册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商标权、专利权的取得基于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授予,权利主体的确认相对简单,仅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确权证明即可。当然,专利权中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均无需经过实质审查即予授权,司法实践中这种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往往受到质疑,无效宣告请求决定书和专利行政诉讼判决便也成为原告诉权存在的有效证明。著作权因创作自动产生,权利人可提供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等证明其独立创作的事实及完成时间、是否有禁用声明等,演绎作品著作权人、邻接权人还包括合法授权证明。知识产权权益(一)人身权利按照内容组成,知识产权由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构成,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
    2023-06-13
    127人看过
  • 股东权利与股东知情权的关系是什么?
    股东的知情权是股东的基本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查账是指股东可以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等。这是每个股东均享有的权利,无论持股比例高低。一、股东如何维护自身利益股东维护自身利益的方式,具体如下:1、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2、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3、少数股东可以依法请求召开、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4、股东可以依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二、小股东如何查账查账权是公司法赋予股东的基本权利,是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知情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查账权行使主体必须是公司股东,对于持
    2023-04-05
    434人看过
换一批
#人身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权
    词条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 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 更多>

    #人身权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应当通知哪些事项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4
      债权人转让权利是法律赋予其的一项权利,债权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处分自己的权利。但是,由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债权人的转让权利的行为会给债务人的履行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在债权人的转让权利时给其增加相应的义务,更有利于保护债务人的合法利益。根据本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通知到达债务人时转让行为生效。未经通知,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样规定一方面
    • 知情权的权利范围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4-25
      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知情权也不例外。公民的行政知情权要知情到什么程度?这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的尺度。尽管我们已经承认知情权在整个权利体系中是极为重要的,但这绝不意味着知情权的行使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在知情权之外还存在着一些与知情权同等重要的利益需要法律的保护,诸如国家安全的利益,个人隐私的利益等,因而在某些层面上就产生了公开与保密的冲突,于是便有了知情权范围的论题——知情权和公务秘密。 公民知情权
    • 债权人就什么财产保全权利人通知该债权人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10
      1、如果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申请保全,一般法院会在受理担保申请后及时通知债务人。如果法院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会立即开始执行;但是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 第三人主张权利通知是什么意思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06
      第三人主张权利通知指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侵害第三人的权利。
    • 邻接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什么权利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5
      邻接权,也称作品传播权,指作品的传播者享有的专有权利。它是从英文和法文直接译过来的版权术语,它的本意是与著作权有关及相邻接的知识产权。简言之,其不是著作权,但是与著作权相邻、相近或类似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将其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广义的邻接权,是把一切传播作品的媒介所享有的专有权一律归人其中。一般承认广义邻接权的国家,都承认表演者权、音像制作者权与广播电视组织权三项传统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