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拆迁程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2 17:42:45 118 人看过

一、行政强制执行拆迁程序是什么?

一般程序是指城市房屋拆迁强制执行与其它行政强制执行相同或相通的执行程序。从实践来看,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阶段:

1.告诫

告诫是指当行政相对人逾期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时,行政机关向相对人发出通知,要求和督促其自动履行义务的一种措施。房屋拆迁中有权做出告诫的行政机关包括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即区拆迁办或区房产局、做出拆迁纠纷行政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即市房产局和由政府授权行使房屋拆迁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即行政执法局,其他任何机关或组织都无权做出告诫。

相对人收到告诫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相对人的意见,对相对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应当记录在案并进行复核,给予答复。相对人提出的事实或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2.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做出的,决定对相对人采取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它是实施强制执行的直接依据。

在房屋拆迁中,做出拆迁纠纷行政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是市房产局,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是由区政府“责成”或者称授权的某一区级行政机关,一般是区行政执法局。做出行政处理决定的与做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是两个不同的行政机关。如果相对人不履行义务是由行政处理决定违法或不当造成的,应对原行政处理决定进行纠正。

3.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实施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送达以后,相对人仍拒不履行搬迁义务,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即产生执行力。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在执行开始时,执行人员应当向相对人出示证明身份的证件和执行文书并说明有关情况。

(2)应当履行义务的公民或法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不在场时,执行人员应邀请公民的家属或该单位的工作人员到场作为执行见证人,见证人有证明执行情况和在有关记录文件上签字的义务。

(3)在执行中,如果遇到相对人或其他人的妨碍、阻挠,执行机关可以运用法律允许的适当手段予以排除,但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更不能采取非法手段。

(4)强制执行实施完毕,执行人员应制作执行笔录。

二、我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如果说国家在做出了行政规定后,一些公民因为某一些原因没有及时的履行自己的义务,在行政机关通知后仍然没有履行义务就可以被强制执行的,在相关机关申请了行政强制后执行期间也是需要在六个月内执行完毕,如果说是非诉执行案件一般会在三个月内执行完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6: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强制相关文章
  • 行政强制拆迁的程序
    一、行政强制拆迁的程序有哪些?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拆迁的权力,但对行政强制拆迁执行的程序没有作出规定。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对行政强制拆迁执行的程序做了一些规定。在行政强制拆迁执行时必须严格按照行政强制拆迁的程序规定,更要注重行政强制拆迁执行时的程序规定,以确保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符合法定程序。行政强制拆迁必须遵守如下程序的规定:1、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作出书面行政裁决,履行送达程序送达给被拆迁人,同时在行政裁决书不能缺少权利告知内容。2、被拆迁人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完,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或县级人民政府才能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3、拆迁人已经按行政裁决的规定提供了拆迁补偿资金。4、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之前,应当邀请有关行
    2023-03-12
    345人看过
  • 行政强制拆迁的程序
    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强制拆迁中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1)行政强制拆申请书;(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7)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2、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过程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
    2023-05-01
    228人看过
  • 行政强制拆迁执行应遵守法定程序
    2001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赋予了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拆迁的权力,但对行政强制拆迁执行的程序没有作出规定,2003年12月30日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裁决工作规程》对行政强制拆迁执行的程序作了一些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行政强制拆迁执行中仍存在滥、乱和不遵守程序规定的现象。我院近年来受理的几起要求确认行政强制拆迁违法及行政赔偿的案件中,其实体上均没有发现什么大的问题,主要是强制拆迁执行时的程序上存在问题。由于房屋已经被拆了,从程序上来说行政强制拆迁执行行为确也违法,而按现有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其赔偿数额很难达到当事人的要求,致使当事人因赔偿之事无理缠诉和上访。为此,笔者认为在行政强制拆迁执行时必须严格按照行政强制拆迁的程序规定进行,既要重视行政裁决作出时的程序规定,更要注重行政强制拆迁执行时的程序规定。以确保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符合法定程序。笔者认为,根据国务院的《城市房屋拆
    2023-04-22
    400人看过
  • 强制拆迁执行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一、工作程序: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审查→组织听证→报批→证据保全→实施二、报批:具备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条件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呈文上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三、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实施:1、张贴强制拆迁公告;2、受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各种准备;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3、通知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有关证据保全;4、准备工作就绪后,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强制拆迁时间,要求届时到现场配合执行;5、通知有关单位、基层组织强制拆迁时间,派员现场协助执行;6、做好装运、保管的各种准备;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强制拆迁。
    2023-04-30
    483人看过
  • 行政强制拆迁的听证程序是什么
    行政强制拆迁的听证程序是:首先,在征地拆迁中,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及时公布,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被征收土地人一定要参加听证会,发表意见。一、行政强制拆迁如何进行听证1、行政强制拆迁进行听证的流程。听证是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重要法律程序。具体流程如下: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在听证会前7日就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向社会公告,同时向听证相关人员送达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通知书;2、房屋强制拆迁听证参加人员包括,拆迁当事人、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也可邀请有关管理部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参加;3、听证过程由听证主持人主持进行。就拆迁相关问题,听取参与人员的意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
    2023-04-02
    210人看过
  • 行政强制拆迁的听证程序是什么
    1。业务说明:行政强制拆迁听证是指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参与并听取拆迁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拆迁有关问题的陈述、答辩和质证的行为。第二,工作程序:1。拆迁人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组织拆迁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进行听证。听证后,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2。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房屋强制拆迁听证,并于听证七日前向社会公布听证时间、地点和方式,同时向听证有关人员送达房屋强制拆迁听证通知书;听证参加人包括拆迁当事人、原房屋拆迁裁定经办人员等有关人员;也可以邀请有关管理部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参加听证;4。强制拆迁听证的听证程序:一、听证记录人公布听证纪律;二、听证主持人公布听证理由,查询核实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并宣布开庭;(3)原房屋拆迁裁定经办人员陈述实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事实、理由和依据;(4)双方当事人申辩;(
    2023-05-08
    67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
    相关咨询
    • 拆迁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10
      1、征收拆迁的双方是征收方(即市县一级政府),被征收人(产权所有人)。如果征收方和被征收方即被拆迁人关于补偿已经达成协议。补偿落实到位后,征收方有权强制执行。 2、关于强制执行,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
    • 拆迁强制执行程序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1
      1、征收拆迁的双方是征收方(即市县一级政府),被征收人(产权所有人)。如果征收方和被征收方即被拆迁人关于补偿已经达成协议。补偿落实到位后,征收方有权强制执行。 2、关于强制执行,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
    • 拆迁的强制执行程序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2
      1、征收拆迁的双方是征收方(即市县一级政府),被征收人(产权所有人)。如果征收方和被征收方即被拆迁人关于补偿已经达成协议。补偿落实到位后,征收方有权强制执行。 2、关于强制执行,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
    • 行政强制拆迁的程序应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10
      1、拆迁人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组织拆迁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听证结束后,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在听证会前7日就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向社会公告,同时向听证相关人员送达《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通知书》。 3、房屋强制拆迁听证参加人员包括拆迁当事人、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也可邀请有关管理部门和
    • 行政强制法与强制拆迁的程序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3
      一般由被拆迁人承担,有拆迁协议的依协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十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