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优先权催告程序如何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16:22:17 490 人看过

船舶转让时,受让人可以向海事法院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催促船舶优先权人及时主张权利,消灭该船舶附有的船舶优先权。

受让人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应当向转让船舶交付地或者受让人住所地海事法院提出。

一、动产物权变动要件

动产物权变动的条件为: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现在申请强制执行要收费吗?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交费,由被执行一方交费。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三、有关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一)租船合同、多式联运合同或者提单、运单等运输单证所涉及的海上货物运输、水上货物运输、旅客运输争议;

(二)船舶、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的买卖、建造、修理、租赁、融资、拖带、碰撞、救助、打捞或集装箱的买卖、建造、租赁、融资争议;

(三)海上保险、共同海损及船舶保赔争议;

(四)船上物料及燃油供应、担保、船舶代理、船员劳务、港口作业争议;

(五)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环境污染争议;

(六)与物流有关的争议;

(七)渔业生产、渔业捕捞争议;

(八)双方当事人协议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其他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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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10日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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