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暂缓执行的程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7 05:20:13 169 人看过

死刑缓执行是指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在必须立即执行的情况下,可以判处死刑并宣告缓期2年执行。在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死刑暂缓执行是指,对于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除非必须立即执行,否则可以判处死刑并宣告缓期2年执行。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死 刑 缓 期 执 行 的 规 定 是 什 么 ?

死刑缓期执行是一项独特的死刑执行制度,最初作为我国刑事政策发端于1951年新中国成立之初的镇压反革命运动的高潮中。适用对象是没有血债、民愤不大和损害国家利益未达到最严重程度,而又罪该处死的反革命分子。在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犯罪分子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可以减为无期徒刑、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限制减刑。如果犯罪分子在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死刑缓期执行是一项独特的死刑执行制度,最初作为我国刑事政策发端于1951年新中国成立之初的镇压反革命运动的高潮中。适用对象是没有血债、民愤不大和损害国家利益未达到最严重程度,而又罪该处死的反革命分子。在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犯罪分子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可以减为无期徒刑、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限制减刑。如果犯罪分子在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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