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学生没有监护责任,除非与学校有明确的委托监护的约定。见《学生伤害处理条例》第七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其次,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得具体看是否确实疏于管理,没有履行职责范围内的义务。主张学校承担责任的,要举证证明。具体哪些情形学校应该承担责任请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如下规定:
第五条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第八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校监护责任协议书
甲方(学校):
乙方(学生监护人):
根据国家有关学生安全事故处理条例,监护人要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监管学生校外行为,不能出现监管上的盲区,确保学生上、放学途中的安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与学生监护人签定如下协议:
1、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监护义务,教育学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校规定,放学后走读生尽快离校,不在校园逗留。上学时按时到校,但不要来的过早,路途远的学生,教师要酌情延长到校时间,
2、学校提倡幼儿园、低年级学生上、放学由监护人亲自接送。如监护人没有按时接送,造成学生在上、放学途中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监护人要根据学校的作息时间,掌握好走读学生每天上学和到家时间,住校生收放假时间,督促学生按时上学和回家。凡未按时回家的学生,监护人要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未按时到校上课的,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要及时与该生监护人取得联系。
4、教育学生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和交通信号,听从交警的指挥,时刻注意来往车辆,公路上尽量靠右行走,大街上应上人行道行走,不得在近距离车辆前后横穿公路;不满12岁不得上公路骑自行车,不准追车、扒车、骑飞车、突然横穿公路和急转弯、骑车时接打电话、戴耳机听音乐等;不乘座三无车辆和超员车辆;不是专用接送学生的校车,家长不得自发组织包车接送学生上下学。
5、教育学生上放学时结伴而行,一般情况不要单独行动,有卫生打扫任务的学生,叫同路的同学互相等等,不在途中逗留玩耍、打架斗殴,遇到陌生人的威胁、诈骗或者被不法分子袭击,尽可能地逃跑保护自己的人生安全,同时向有大人的地方求救。
6、教育子女注意饮食卫生,不随便在外就餐,不购买地摊食品,不乱吃零食,不喝生水;教育和管理学生不和陌生人、社会闲杂人员等交往,做到陌生人的话不听、陌生人的路不带、陌生人的东西不拿,防止坏人拐骗。
7、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学生监护人各存一份。
甲方(学校盖章):
乙方(监护人签字):
学生签字:
二0一五年九月一日
-
学校对学生有监护责任吗
375人看过
-
学校对学生的监护责任有哪些
220人看过
-
学校对学生教育监管责任是监护责任吗
125人看过
-
学生死在学校,学校有没有责任
220人看过
-
学校对学生有监护权吗?
95人看过
-
学校对学生有监护权吗
340人看过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
学校对学生的主要监护责任有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7学校对学生没有监护责任,除非与学校有明确的委托监护的约定。 见《学生伤害处理条例》第七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其次,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得具体看是否确实疏于管理,没有履行职责范围内的义务。主张学校承担责任的,要举
-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有监护的责任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0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有监护的责任,学校应该承担一半以上的责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
-
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有没有责任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2《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个人认为学校对于事故的发生
-
-
学校对学生的监护责任包括哪些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8学校对学生没有监护责任,除非与学校有明确的委托监护的约定。 见《学生伤害处理条例》第七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其次,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得具体看是否确实疏于管理,没有履行职责范围内的义务。主张学校承担责任的,要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