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限公司(DATACRAFTCHINA/HONGKONGLIMITED)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8:45:43 434 人看过

上诉人(原审被告)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慎修,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曾辉,四川五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明福,四川五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达科数据通讯中国/香港有限公司(DATACRAFTCHINA/HONGKONGLIMITED)。

法定代表人吴丽珠,董事。

委托代理人马杰,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成民初字第49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2006年3月1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6年4月21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人曾辉、被上诉人达科数据通讯中国/香港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马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5月17日,达科数据通讯中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科公司)与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西公司)签订了合同号为OA2001MAY15CD/Stanley/CZR的广域网络工程补充合同约定:达科公司向华西公司出售网络设备,总价为人民币456063元,交货地点为成都市陕西街239号,交货期限为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45天以内,付款条件为本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付总价的10%,设备运抵交货地,验收合格并安装调试成功后的7个工作日内付90%。同年5月29日,双方又签订了备忘录,约定由华西公司自行购买5块NM-4BS/T模块,从合同总价中扣除人民币18562.5元。合同签订后,达科公司于2001年7月20日通过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华西公司交付了设备,并于同年8月17日进行了安装验收,华西公司的代表徐琅及达科公司的代表程祖荣均在《华西证券网络验收报告》上签字。华西公司由于未支付合同价款437500.5元,达科公司遂诉至原审法院。原审法院据此判决: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达科数据通讯中国/香港有限公司货款437500.5元人民币及逾期利息(利息从2001年8月25日起,计至还完全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逾期付款规定利率计)。本案案件受理费10579,其他诉讼费3173元,共计13752元,由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13: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博水泵业有限公司诉关巧玲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山东博水泵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迎厚。委托代理人司红刚,该司职员。委托代理人陈红梅,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关巧玲。委托代理人王东亮,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李华元,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山东博水泵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关巧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山东博水泵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陈红梅,被告关巧玲的委托代理人王东亮、李华元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山东博水泵业有限公司诉称,1999年至2001年间,原告应黄志南(被告的丈夫)要求,向广州市荔湾区带河路189号——惠城回迁楼工程供应水泵。惠城回迁楼工程从2001年1月份开始停工至今。期间,黄志南向原告支付了部分材料款,余款经原告多番追讨,惠城回迁楼工地财务及主管人员于2003年7月23日向原告出具结算单,黄志南(惠城回迁楼工地)尚欠原告材料款人民币2700
    2023-06-08
    461人看过
  • A有限公司诉B工程实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2005年8月,A有限公司与B工程实业公司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一份,由A有限公司向B工程实业公司销售RP951型多功能摊铺机一台,价值145万元。后A有限公司收到B工程实业公司支付货款114万元,尚欠40万元未付。为此,A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工程实业公司支付拖欠货款40万元以及逾期利息35800元,合计人民币435800元。被告以已向原告代理人张某支付全部货款、原告存在价格欺诈行为为由提出抗辩,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我们作为原告A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参加诉讼。【争议焦点】一、张某是否能认定为原告的表见代理人;二、原告向被告销售摊铺机时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行为。【代理意见】一、张某的行为不能构成对A有限公司的表见代理,B工程实业公司没有向A有限公司依约履行全部付款义务。通过法庭调查,以下事实可以确认:1、A有限公司和B工程实业公司于2005年8月5日签订的《工业品买卖合同》中,明确了A有限
    2023-04-23
    379人看过
  • (香港)兴捷投资有限公司与天津市隆庆集团有限公司合资合同纠纷
    上诉人(原审原告):(香港)兴捷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赛娥,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李士弟,南华(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办事处职员。委托代理人:赵洪琛,北京市益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天津市隆庆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培田,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杜国柏,该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委托代理人:王同民,金恒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香港)兴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捷公司)为与被上诉人天津市隆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庆集团)合资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1999)高经一初字第2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由审判员付金联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陈百灵、钱晓晨参加的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高晓力担任记录。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23-06-06
    303人看过
  • 中国银行珠江分行诉香港公司等担保合同纠纷案
    原告:中国银行珠江分行。法定代表人:刘登堂,行长。被告:香港传统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史美煊,董事长。被告: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梁榕森,主任。被告:广东省广州市江南大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区准明,董事长。原告中国银行珠江分行(简称珠江银行)为与被告香港传统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传统公司)、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简称区外经委)、广东省广州市江南大酒店有限公司(简称江南公司)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珠江银行诉称:被告传统公司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简称汇丰银行)借贷港币7917万元。该借款由原告作为保证人。还款期届满后,传统公司未能按约归还。对此,原告以保证人身份代其全部清偿。现请求法院判令传统公司还款给原告,或者以其与被告江南公司共同抵押给原告的财产清偿债务,并判令被告区外经委对传统公司欠原告的债务承担再担保人的
    2023-06-08
    407人看过
  • 上海欧伟工贸有限公司诉上海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上海欧伟工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公司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唐1X}、{陶2X}、被告委托代理人{邱5X}、{莫6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04年3月8日,原、被告签订买卖合同,双方就被告向原告购买10M/M-25M/M螺纹钢及6.5M/M-8M/M线材的相关事宜均作了明确的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向被告供货。从2004年3月30日至同年4月9日,原告五次送货给被告,被告收到原告钢材共计147.23吨,货款共计人民币592,655.08元。被告未按约付款,仅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90,000余元。经原告催款,于2005年1月18日原、被告达成还款协议,被告确认尚欠原告钢材款人民币500,000元,并承诺在2005年2月2日支付原告人民币250,000元,在2005年3月10日前付清余款。还款期限届满,被告
    2023-04-23
    257人看过
  • 福建厦门祥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与香港华闽财务有限公司债务纠纷上诉
    法公布(2002)第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2)民四终字第10号上诉人(原审被告):**祥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88——128号。法定代表人:颜*根,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伍*华,该公司职员。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财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香港特别行政区干诺道中200号信德中心33楼3313室。法定代表人:梅*萍,该公司董事。委托代理人:范*麟,**建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林*涛,**建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祥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务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01)闽经初字第4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由审判员王*允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陈*忠、任*峰参加的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1994年11月18日,
    2023-05-02
    362人看过
  • 湖南创科硅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本院于2009年7月22日立案受理了原告湖南中昕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湘潭建设工程总公司、湘潭建设工程总公司株洲分公司、湖南创科硅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向斌独任审判,公开进行了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湘潭建设工程中公司株洲分公司多晶硅项目部颜兰雄于2009年5月10日向原告中昕物流有限公司出具《欠条》一张,载明:欠到湖南中昕物流有限公司钢材款贰佰玖拾万元整(2900000.00元),用于株洲湖南创科硅业有限公司多晶硅项目。此款承诺2009年6月30日还清。被告湘潭建设工程总公司、湘潭建设工程总公司株洲分公司确认欠原告湖南中昕物流有限公司货款2900000元,自愿于2009年9月1日前支付1300000元,于2009年9月30日前支付800000元,于2009年10月31日前支付800000元;二、上述第一项履行后,原告湖南中昕物
    2023-04-23
    61人看过
  • 广怡中心大厦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2002年1月18日,丛莉娜与广怡公司签订《广怡大厦认购书》,其中订明:丛莉娜向广怡公司认购广州市东华东路广怡大厦西塔24楼01单位,建筑面积94.1297平方米(含已摊公用面积),原价人民币1044181元,折扣7折,认购价730927元,另加装修、家私费合计88800元;定金20000元于签署本认购书时付清,首期楼款200927元于2002年1月28日前付清(已扣除定金),余款510000元于广怡公司发出收楼通知书后7日内付清或按揭支付;丛莉娜须于签订认购书之日起7日内携带首期楼款等到广怡公司指定地点签署正式预售契约;等等。上述合同签订之次日,丛莉娜入住上址房屋,并于2002年1月23日前向广怡公司支付了定金20000元。关于丛莉娜是否依约履行2002年1月28日前交纳首期房款义务的情况,一审庭审中,法官曾就此询问丛莉娜委托代理人(丛莉娜本人未参加一审庭审),该代理人表示丛莉娜曾于20
    2023-04-23
    184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债权有限期限
    一、买卖合同纠纷债权有限期限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应当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即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二、关于买卖合同的裁判规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对裁判规则的汇总,买卖合同纠纷裁判规则如下:1、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合同约束受托人与第三人。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后,委托人可以选择是否行使介入权:委托人行使介入权的,则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与第三人,委托人可以要求第三人向其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不行使介入权的,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合同仍约束受托人与第三人,受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违约责任,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纠纷根据委托合同的约定另行解决。2、在判定合同的效力时,不能仅因合同当事人一方实施了涉嫌犯罪的行为,而当然认定合同无效。此时,仍应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合
    2023-04-30
    474人看过
  • 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2008年9月1日,申请执行人西安君威工贸有限公司向我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于当日立案。该案与(2008)西铁执字第32号案系同一案件,双方当事人均系同一人,诉讼标的为同一标的,由于(2008)西铁民初字第3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分了两个阶段,所以申请人分了两次向我院申请执行。承办人将两案合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根据我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08)西铁民初字第39号民事调解书,于次日前往被执行人处向被执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传票。该公司负责人马均利来后,其强调外面拖欠他们公司有3200余万元的债务,拖的公司现在经营困难,本来用于还债的钱由于没到位,所以无法履行债务。承办人对其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被执行人答应一旦有货款到账就履行。但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20万元后,就再不履行,由于被执行人未能全面履行债务,承办人对其银行账户进
    2023-06-09
    187人看过
  • 张×诉上海××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张×,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闸北区芷江西路。被告上海××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闸北区共和新路。法定代表人王××,职务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张××,该单位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陈××,该单位工作人员。原告张×与被告上海××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9年10月10日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王婧独任审判,于2009年11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张×、被告上海××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陈××到庭参加诉讼。审理中,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延长简易程序适用期间30日,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张×诉称,原告于1981年12月部队复员,进入当时的××工作,服务近30年,曾数次获得先进生产者称号。2008年2月,原告因一时疏忽,发生交通事故。被告在法院判决原告承担刑事责任之前,就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不合法。另,被告据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奖惩条例
    2023-06-05
    352人看过
  • 辽宁X有限公司与S买卖合同纠纷案二审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受辽宁X有限公司的委托和C律师事务所的指定我担任其二审代理人,结合本案庭审及一审的卷宗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敬请采纳。一、关于被上诉人(S)的欠款数额问题自2007年5月至9月,上诉人(X)向被上诉人(S)供货共200830元,被上诉人收货后均向上诉人出具“欠据”,按照支付款项的交易习惯,被上诉人在支付货款后其出具的“欠据”原件就由被上诉人从上诉人处收回。一审中被上诉人对上诉人出示的证据“发货清单及欠据”均无异议。二审中被上诉人对支付款项的交易习惯也予以认可,现上诉人持有被上诉人亲笔签名的6份“欠据”原件,“欠据”原件是证明被上诉人欠款的最直接有力的证据,能充分证实被上诉人所欠款项为6份欠条总额116556元。被上诉人主张偿还了2万元的银行汇款票据,只是证明其还过款,是还款方式的一种,并不能证明是偿还了上诉人主张的数额,与还款的时间也不发生关系,因为上诉人持有被上诉人签名的6份
    2023-06-13
    193人看过
  • 正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尹树宝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北京正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昌公司)与被告尹树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杨洪涛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正昌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茂春,被告尹树宝及其委托代理人徐玉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正昌公司诉称:2007年12月9日,正昌公司购买了尹树宝旧挖掘机一台用于河北省滦平县华强砂石厂使用。尹树宝承诺机器大修过,每小时可挖掘120-180方。当日,正昌公司与尹树宝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由正昌公司购买尹树宝旧挖掘机一台,尹树宝保障挖掘机设备实际工作使用6个月内的无偿提供维修,保障无偿提供已商定的挖掘机配件。但尹树宝未能有效履行协议,挖掘机一直未能使用至今,造成正昌公司4月至8月未能生产,经济损失1560000元。诉讼请求:1、判令尹树宝立即履行协议承诺,无偿提供良好的挖掘机配件和无偿提供挖掘机维修,达到正常使用六个月。2、判令尹树宝赔偿正昌公司4
    2023-04-23
    138人看过
  • 长城公司诉远洋大厦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国际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法定代表人:黄*光,该公司董事长。被告:北京**大厦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法定代表人:李-明,该公司董事长。原告**国际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与被告北京**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厦公司)发生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1999年3月1日,我公司与**大厦公司在《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中约定:我公司购买**大厦的G01单位,建筑面积为105.62平方米,每平方米2800美元,合计295736美元;**大厦公司应在1999年9月30日前交付房屋,并在房屋交付后30日内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合同签订后,我公司交付了全部购房款,**大厦公司延期至1999年11月30日交付了房屋,但至今未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2003年4月22日,我公司得知所购房屋实测面积比合同减少了28.12平方
    2023-05-05
    236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香港上市公司合法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3
      1. B、C、D公司属于内资公司。 2.一般而言,经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公司,应当是符合规定的。但也不排除违规操作的情况。因此应对B,C,D公司的设立、变更、年检信息、与营业相关的许可证书等做全面调查,方可确定其是否合法。 3.贵公司参股香港上市企业涉及诸多专业法律问题和程序,为保障交易安全建议您来本所面谈。
    • 买卖纠纷如何诉讼(买卖合同纠纷诉讼)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1-26
      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一般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自然人应当提交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护照、港澳台胞回乡证;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 2.买卖合同关系以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的证据 (1)买卖合同
    • 有限责任公司入股香港的条件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10
      现有一位国内股东在香港成立了A公司, 1.若境外两位自然人,加上国内另一个股东(他是公司法人,以个人身份或公司身份投资均可),可否先入股香港公司,然后再以设立分公司的形式进入内地? 2.若国内另一股东先加入香港A公司,然后再与两位境外自然人到国内组成B(纯外资)公司。 请问以上哪种方法更为简单方便?请指教,不胜感谢!
    • 大陆公司在香港上市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11
      1、香港公司可以与大陆公司签订合同,只要该合同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即有效,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如果发生纠纷,你们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争议的解决方式及适用法律; 2、已吊销营业执照的大陆公司,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之理解,虽然吊销,但尚未注销,该公司主体资格仍然存在,也就是可以与另外一大陆公司签订合同。如果发生纠纷,也可以起诉该公司。问题是如果你知道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则说明该公司经营或合法方
    • 买卖合同纠纷有法律限制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29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有诉讼时效限制。 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