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子关系的效力是如何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02:30:33 169 人看过

继父子关系效力是一种姻亲关系,在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之后,之间就形成了等同于生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的拟制血亲关系,互为彼此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一、法定继承中,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吗

法定继承中,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但是继子女要和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因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继子女的亲生子女也就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二、继子女是否有赡养义务

被抚养的未成年继子女,在成年后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要赡养继父母。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血缘关系,本来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如果继父或者继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尽到了抚养教育的义务,形成了抚养关系,法律视为这种继父母子女之间已经产生了与生父母子女间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即称为拟制血亲,此时,孩子长大成人之后,需要对继父母履行赡养扶助的义务。

三、不是亲生的女儿有继承权吗?

不是亲生女儿,属于养女或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女,都属于法定继承人,对养父母或继父母的遗产有继承权。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和亲生子女一样享有继承权。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认定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抚养关系:

(1)生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属未成年人。

(2)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

(3)抚养事实持续时间足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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