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诺销售的侵权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14:00:18 386 人看过

1、商标许诺销售与销售的区别

要合理解决商标许诺销售的法律定性,应当先理清商标许诺销售与销售的区别:

第一,两者的内涵不同,商标许诺销售属于广告宣传或展览等商业活动行为,既可以是具备合同订立条件的要约广告行为,也可以向不特定相关公众发布广告的要约邀请行为,还可以是非民法典意义上的商品展示行为。而销售行为是由买方交付价款,卖方交付标的物的合同行为。

第二,两者的交付条件不同,商标许诺销售不要求交付标的物为构成要件,而销售应当以交付标的物(包括无形资产)为构成要件。

第三,两者的对商标专用权的损害程度不同,商标许诺销售处于销售的准备阶段,是基于销售目的的展示、广告行为,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或可能产生对商品来源混淆的印象或观念。而商标产品的销售,已经产生交易行为,相关公众已经客观上造成对商品来源的混淆,并且分割了本该属于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商业交易机会,其损害程度远远大于商标许诺销售。

2、商标许诺销售的法律适用

商标许诺销售实际上以销售为目的,在商业流通领域进行广告宣传、展览商标产品的行为。首先,其行为上客观上仅是向特定或不特定的相关公众作出销售商标产品的意思表示,并非实际商品的交付行为。其次,其主观上是通过展览、广告等商业活动,期望获得交易机会。再次,商标许诺销售是商标使用的下位概念,属于广告宣传和展览使用的范畴,与商标销售使用的交易环节存在区别,不应该将实际销售作为许诺销售的构成要件。最后,商标许诺销售如果以实际销售为判定侵权的要件,将会放任和滋长企图“搭便车”和傍名牌的经营者通过除销售外的广告宣传和展览的方式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一般是驰名或知名品牌),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并最终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一、许诺销售是否侵犯商标权

商标许诺销售的是否构成侵权应当根据许诺销售产品和使用商标的情况综合判断:

第一种,涉嫌侵权人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许可,擅自在相同商品上许诺销售相同商标产品的,则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侵权行为。

第二种,涉嫌侵权人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许可,在相同商品上许诺销售近似商标产品,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许诺销售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产品,容易导致混淆的,则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侵权行为。

综上所述,商标许诺销售是商标使用的下位概念,虽然其《商标法》四十八条的规定存在部分竞合,但商标许诺销售在法律内涵、构成要件和商标侵权的损害后果与商标的销售使用存在区别,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商标侵权的定性和损害赔偿的自由裁量有积极的法律意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15: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销售商标权侵权商品的免责条款是啥,销售商标侵权商品能否免责?
    商标侵权如果没有免责事由,也是需要做出相应赔偿的,那么你是否知道商标侵权的赔偿方式呢?商标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式:1、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2、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3、法定赔偿。第一种计算方式(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的适用解释第十四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在中粮集团诉北京嘉裕东方葡萄酒有限公司等公司商标侵权案件中,法院判决被告1552.7479万元人民币。该案件因为标的额为一个亿,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于赔偿的计算据本人了解适用的就是第一种计算方式,而且比较明确就适用了解释第十四条。中粮集团起诉的准备工作做得非常的好,迅速查封了被告的货物,并取得了部分财务资料。法院根据财务资料计算出被告侵权产品的销售量,并大致计算出每瓶酒的利润为9元,最后
    2023-02-17
    490人看过
  • 什么叫许诺销售?
    法律综合知识
    一、什么叫许诺销售?许诺销售作为一种商标使用行为,其是否构成商标权侵权,需要综合分析。1.如果未经授权使用相同商标在相同商品上许诺销售,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这是侵权行为。2.若使用近似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导致混淆,也构成侵权。3.商标许诺销售在《商标法》四十八条下属概念中,虽与商标销售使用相区别,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侵权定性及损害赔偿的裁量具有积极意义。二、侵权行为的判定1.商标许诺销售与销售行为的区别在于,前者属于广告宣传或展览等商业活动,可能是要约广告或邀请行为,而后者是实际的交易行为。2.商标许诺销售不以交付标的物为构成要件,但销售则必须有物的交付。3.在损害商标专用权的程度上,许诺销售仅处于准备阶段,可能导致混淆的印象,而销售行为已经切割了权利人的交易机会,损害更大。三、法律适用与意义1.商标许诺销售在法律上以销售为目的的商业活动,但客观上不涉及实际商品交付。它期望通
    2024-02-23
    192人看过
  • 商标侵权销售追诉标准
    法律综合知识
    一、商标侵权销售追诉标准1.商标侵权销售的追诉标准主要依据涉案的销售金额和货值金额来确定。2.当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或者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达到十五万元以上,就可以构成商标侵权销售的追诉标准。3.这些标准体现了对商标权人权益的严格保护,同时也为打击商标侵权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二、侦查阶段律师的权利在销售侵权商品立案后,律师在侦查阶段拥有多项权利。1.律师可以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这有助于律师全面了解案情,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2.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这有助于律师与犯罪嫌疑人建立信任关系,获取更多的案件信息。3.律师还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以及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三、商标侵权相关罪名与商标侵权相关的罪名主要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以及非法制造
    2024-04-05
    93人看过
  • 故意销售侵权商品经销商存在商标侵权吗
    故意销售侵权商品的,经销商构成商标侵权,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是:(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一、经销商构成商标侵权怎么确定赔偿标准?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
    2023-03-15
    234人看过
  • 河南驻马店处理一起许诺销售侵权案件
    2010年3月,驻马店市知识产权局接专利权人北京周某信函投诉:未经其同意,驻马店某游乐设备公司自2009年11月以来,公开在互联网上许诺销售“水上旋转球”产品,由于该产品已由北京周某于2008年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并于2009年4月获得授权,这一行为严重地损害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为其生产、销售造成了不利影响。为此专利权人向驻马店市知识产权局提出侵权处理请求,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在互联网上针对该专利产品的许诺销售并进行赔偿,同时附有该企业许诺销售的证据等证明材料。许诺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按照《专利法》第11条的规定,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接到专利权人的请求后,驻马店市知识产权局及时立案并派出执法人员前往
    2023-06-05
    275人看过
  • 商标侵权销售商如何起诉维权?
    一、商标侵权销售商如何起诉维权?商标侵权一般属于民事纠纷,民事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民事诉讼的主要程序,包括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开庭审理、判决,当事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判决以及再审程序和执行程序。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有专门针对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当事人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予以接受并决定立案受理的,应在7日内通知原告。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完成审理前的调查、准备工作后,应当按法定程序开庭审理。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按法定程序申请延长。当事人对一审法院所作的裁判不服的,可以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间上诉于一审法院的上级
    2024-01-28
    202人看过
  • 销售商品侵犯商标权诉讼中重复诉讼怎么认定
    重复诉讼是指当事人在提起的诉讼获得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后,又基于同一标的和相同的被告,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审判实务中,对于“重复起诉”的认定采取了如下识别标准:“对于重复起诉的当事人,人民法院不能一概驳回起诉或者不加分析一概予以受理。如果当事人两次起诉的具体诉讼请求相互不能涵盖和替代,则应当认定为不属于重复起诉。总之,应当受理的不予受理,剥夺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属于违法行为,不应当受理的予以受理,超出了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同样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对于审判实践中遇到当事人重复起诉的情形,应当依据法律规定的原则结合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以确保当事人正当行使诉讼权利和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销售商品侵犯商标权诉讼与普通民事诉讼相比,认定是否构成重复诉讼的难度往往更大,原因就在于对当事人及诉讼请求是否相同的判断容易,而事实与理由是否相同的判断比普通民事诉讼更难把握。在此
    2023-06-01
    323人看过
  • 商标权授权与侵权销售规定是什么?
    一、商标权授权与侵权销售规定是什么?商标权授权与侵权销售规定是存在着销售侵权商品的情况之下,将也有可能会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2)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商标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其中,侵权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
    2024-02-04
    229人看过
  • 未销售侵权商品的是不是构成侵害商标权
    一、未销售侵权商品的是不是构成侵害商标权未销售侵权商品的一般不构成侵害商标权。但若存在其他侵权行为的除外。例如行为人伪造、变造他人注册商标,或故意为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提供帮助或便利条件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
    2024-01-12
    200人看过
  • 近似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如何认定近似商标侵权
    一、近似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近似商标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立体商标的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颜色商标的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判定,首先应认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其次应从商标本身的形、音、义和整体表现形式等方面,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并采取整体观察与比对主要部分的方法,判断商标标志本身是否相同或者近似。近似商标的判断主要采取以下几个标准:1、人的标准。即以大多数消费者的注意程度作为标准。2、地的标准。在近似商标的判断中应根据地区的各种差异而异。3、物的标准。在根据商品的性质和价值的不同而相应的标准也有所不同。4、时的标近似商标的判断时准。在判断商标是否近似时要考虑
    2023-03-30
    470人看过
  • 销售商商标侵权的若干问题思考
    派克笔公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取得了PARKER和商标的专用权,核定使用的商品分类均为16类,包括文具、书写文具、钢笔、圆珠笔、自来水笔等。PARKER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自1999年5月21日至2009年5月20日,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自2000年12月21日至2010年12月20日。2007年3月12日,派克笔公司与原告上海派克笔有限公司签订《授权委托书》,委托有效期从签署之日起生效,至2009年12月31日终止。该授权委托书委托原告上海派克笔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就任何侵犯派克笔公司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以及任何针对派克笔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上海派克笔有限公司自己的名义准备、提交和签署相关文件和证据,并向有关行政机关(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公安部门)或司法机关进行举报、投诉或提起诉讼。2007年,原告上海派克笔有限公司发现被告心连心集团江西萍乡超市有限公司金
    2023-04-23
    161人看过
  • 销售处理品商标侵权是怎么规定的?
    一、销售处理品商标侵权是怎么规定的?销售处理品商标侵权的规定是会立即的要求对方停止这样的一种侵权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生产者一般都是出于故意,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销售者则可能是出于故意,也可能不是。所以新《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销售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销售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2)处以罚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
    2024-01-02
    89人看过
  • 商标侵权:产品销售商的法律责任
    商标侵权的产品销售商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卖方不知道自己销售的是商标侵权产品,产品来源合法,卖方事后说明供应商,不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由于情节不同,主观态度不同,可以有不同的处理或制裁。也就是说,如果卖方不知道并且能够合法取得并解释提供者,则不能承担赔偿责任。商标侵权产品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责令立即停止销售;没收、销毁侵权商品;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2)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2023-07-05
    210人看过
  • 销售侵权商标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1、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2、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3、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一、销售侵权商品立案后律师在侦查阶段有哪些权利?(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二)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二、和商标侵权相关的罪名有哪些?1、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
    2023-02-25
    364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商标侵权中的许诺售出能否认定侵权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28
      《商标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商标使用行为相对应: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也就是说,商标的使用,也是基于商品的销售流通或服务提供为目的,用于识别商品/服务来源的行为。
    • 商品侵犯商标权,政府采购中商标侵权许诺销售行为如何规定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9
      (一)恶意伪造、制造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标识亦或销售恶意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这种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销售恶意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 2、没有经过商标权所有人认可或者委托而制造其注册商标的标识; 3、恶意伪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 4、超过商标权所有人给予的权限恶意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 (二)没有经过注册商标的法定所有人的认可,擅自在相同产品亦或相似产品上使用与其注
    • 许诺销售是否会侵犯专利权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6
      《专利法》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
    • 商标侵权犯罪销售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2
      商标的侵权赔偿额在2014年5月1日实施的新的商标法中有明确规定。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
    • 销售商标权侵权商品的免责条款是啥,销售商标侵权商品能否免责?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31
      商标侵权如果没有免责事由,也是需要做出相应赔偿的,那么你是否知道商标侵权的赔偿方式呢? 商标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式: 1、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 2、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 3、法定赔偿。 第一种计算方式(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的适用 解释第十四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