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在哪办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9 01:50:17 293 人看过

一、河池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在哪办理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司法厅窗口(11、12号窗口)

二、河池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法律依据节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第六条: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编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的增加和撤销登记情况,定期更新所编制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第三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司法鉴定人要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应当及时通过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

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申请人必须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10: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司法鉴定人相关文章
  • 河池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在哪办理
    一、河池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在哪办理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二、河池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受理条件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156号)第七条的规定,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二)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四)经执业单位同意。三、河池执业药师首次注册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355项执业药师注册,实施机关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执业药师资格注册管理机构,人事部及各省、自治区、直
    2023-05-18
    217人看过
  • 河池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在哪办理
    一、河池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在哪办理河池金城中路419号二、河池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受理条件1、申请项目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许可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并落实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措施。2、申请涉路施工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01-2009)的要求。三、河池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2017年11月4日第五次修正)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2023-05-14
    256人看过
  • 河池增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在哪办理
    一、河池增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在哪办理河池金城西路21号。二、河池增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条件是什么1、企业法人在异地(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企业法人在国外开办企业或增设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三、河池增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设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第三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2023-05-18
    243人看过
  • 河池司法鉴定人变更行业执业资格流程怎么走
    一、河池司法鉴定人变更行业执业资格流程怎么走1、申请人提出申请;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3、审批办具体承办人或窗口首问责任人审查;4、审批办负责人审批,作出许可决定;5、制作证件并由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通知申请人领取。二、河池司法鉴定人变更行业执业资格法律依据是什么1、《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司法鉴定人要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应当及时通过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三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3、《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节选)
    2023-05-14
    276人看过
  • 河池政府法律援助者执业核准在哪办理
    一、河池政府法律援助者执业核准在哪办理河池市环江县思恩镇桥东路243号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25、26号窗口(社会事项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二、河池政府法律援助者执业核准受理条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政府法律援助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核准:(一)属于国家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或者法学专科以上学历;(三)具备一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三、河池政府法律援助者执业核准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政府法律援助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核准:(一)属于国家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或者法学专科以上学历;(三)具备一年以上法律工作
    2023-05-18
    466人看过
  • 河池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在哪办理
    一、河池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在哪办理河池市宜州区中山大道10号宜州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无差别全科受理30、31、32号窗口。二、河池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的申请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员变更许可需符合条件:公证员的数量根据公证业务需要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证机构的设置情况和公证业务的需要核定公证员配备方案,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应当经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和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报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三、河池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的设定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一条: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
    2023-05-18
    141人看过
  • 河池出生登记办理办事指南
    一、河池出生登记办理材料1.《出生医学证明》;2.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3.结婚证;4.非婚生育说明;(婚内生育不提供)5.亲子鉴定证明;6.国(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和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国内生育不提供)7.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国内生育不提供)8.《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二、河池出生登记办理条件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2.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婴儿常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三、河池出生登记办理流程1.申请人在政务服务网或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材料;2.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子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如申请人露要补交的材料:通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既为受理,对不在受理范国或者申请材料不
    2023-05-14
    334人看过
  • 广州白云区司法鉴定人执业延续登记办理在什么地方
    一、办理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51号广东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904房)二、办理时限12(工作日)三、法律依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第二章第八条司法部负责全国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指导和监督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人的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工作;(二)制定司法鉴定人执业规则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规范;(三)制定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制度并指导实施;(四)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司法鉴定人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标准和办法;(五)制定和发布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规划并指导实施;(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九条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司法鉴定人的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二)负责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工作;(三)负责对司法鉴定人进行监督、检查;(四)负责对司法鉴定人违法违纪执业行为
    2023-05-11
    463人看过
  • 河池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复审在哪办理
    一、河池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复审办理的地点广西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1号自治区司法厅2号楼403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二、河池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复审的办理流程1、地市司法局初审、作出处理2、自治区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处工作人员复审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初审工作报告,并提出复审意见3、司法厅负责人审批,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4、考试处在申请材料上核盖印章,制作审核工作报告,一并报司法部5、司法部认定审核,作出许可决定,颁发证书三、河池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复审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六十六条国家对初任法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六十七条国家对初任检察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五
    2023-05-19
    462人看过
  • 河池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在哪办理
    一、河池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在哪办理河池市金城江区江湾路2号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19-21号二、河池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办理条件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08年7月18日司法部令第112号发布,2016年9月18日司法部令第134号修订)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作出准予该申请人执业决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撤销原准予执业的决定,收回并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一)申请人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准予执业决定的;(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执业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执业决定的。第二十三条: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执业地的原审核颁证机关收回、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一)受到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处罚的;(二)原准予执业的决定被依法撤销的;(三)因本人不再从事律师职业申请注销的;(四)因与所在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在六个月内未被
    2023-05-18
    131人看过
  • 河池广播电台广告发布变更登记在哪办理
    一、河池广播电台广告发布变更登记办理的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江湾路2号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市场监督局窗口1-5号二、河池广播电台广告发布变更登记的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出申请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并作出处理3、市场监督管理服务窗口作出审批,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当场决定),首席代表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的决定4、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三、河池广播电台广告发布变更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具有与发布广告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公告》直接取消依据《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9号)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
    2023-05-18
    104人看过
  • 河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哪办理
    一、河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哪办理广西南宁市星湖路24号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文献综合楼401室二、河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材料有什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知识产权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材料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材料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三、河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设定依据是什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第一条组织与实施(二)认定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认定机
    2023-05-18
    318人看过
  • 河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在哪办理
    一、河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在哪办理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楼203室。二、河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受理条件(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第十一条规定: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可以申请注册。(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申请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依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或者互认资格证书;2、只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城乡规划编制等单位;3、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一年以上;4、达到继续教育要求;5、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所列的不予注册的情形。(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1、不具有完全
    2023-05-19
    433人看过
  • 河池市残疾人鉴定单位在哪里
    残疾鉴定是指残疾鉴定的程度。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伤残、意外伤害伤残和打架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如交警、派出所、法院等)委托伤残鉴定机构进行相应鉴定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人身伤害时,伤残鉴定可向当地司法鉴定中心申请。市司法局一般设有司法鉴定中心。因工负伤的,可以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属于市劳动局下属机构,指定伤残鉴定机构,伤残鉴定是指对伤残程度的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伤残、意外伤害伤残和打架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交警、派出所、法院等)委托伤残鉴定机构进行相应鉴定。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司法程序通过,法院应组织双方当事人选定鉴定单位,再到鉴定单位进行鉴定。在诉讼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由交警部门或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委托具有残疾鉴定资格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残疾鉴定,鉴定机构单方面不接受被害人本人的鉴定。如果
    2023-05-02
    69人看过
换一批
#司法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司法鉴定人是指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在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涉及的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科学鉴别和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更多>

    #司法鉴定人
    相关咨询
    • 河池法医鉴定在哪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1
      河池法医鉴定在哪做回答如下: 我觉得去告上法庭,要求打一些知识渊博的12580或114,是尝试在我家门口的法律援助中心的专业人士,他们当然也许还可以帮助你在陇海路,兴华街交叉口南200米路东市门
    • 居住登记回执在哪里办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03-26
      居住登记回执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人员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信息系统中予以登记,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申办材料移送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 《司法鉴定人登记申请表》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表》的区别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8-14
      办理流程:材料通过初审后,申报单位应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实地考察;通过考察的单位,按要求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正式申请报告及相关申报材料;初审机关向省司法厅上报登记请示。每个地方的司法局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西安的司法鉴定机构申报,只要按照以上准备材料,然后再按照司法局的要求补足其他材料,一般都可以申报下来。做司法鉴的机构一定要进行申报,以避免自己机构的业务开展受到影响。
    • 司法鉴定执业人管理都有哪些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28
      根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 (二)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三)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四)所申请从事
    • 司法鉴定人是登记制度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7
      司法鉴定人是登记制度,请您参考《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先找一家鉴定机构,他接受您后您提交相关材料报司法局一批就哦嘞。第十一条司法鉴定人的登记事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或者行业资格、执业类别、执业机构等。第十二条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二)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