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录音是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20:04:50 213 人看过

一、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这是按照证据来源的不同,对证据的划分。

1.原始证据,凡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或转抄的证据是原始证据,也即是案件的第一手材料。在刑事诉讼中,诸如作为物证的原物,作为书证的原件,证人目睹有关犯罪案件事实所作的证言等,一般都属于原始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如合同纠纷中的书面合同,订货合同中的样品,对案件事实亲自耳闻目睹的证人作的证言等。在行政诉讼中,亲眼目睹违法活动的证人证言,当事人对自己违法行为的的陈述,物证的原物,书证的原件,现场检查笔录、罚没款收据,扣押物品清单等,都是原始证据。由于这种证据直接从案件事实发生中产生的,即来源原始出处的证据,因此,一般来说,这种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较大,对案件的证明作用也比较强。

2.传来证据,凡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常见的传来证据有:物证的复制品,文件的副本、影印件、抄件,非亲自感受案件事实的证人所作的证言。

传来的证言必须是有确切来源和根据,没有确切来源的道听途说,不是传来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只有在原始证据不能确定或者确有困难时,才能用传来证据代替。如果案内只有传来证据而没有原始证据,不能认定案件事实。

二、直接与间接证据

凡是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直接证据。它的含义是指某一项证据的内容,不必经过推理过程就可以直观地说明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发生,这种犯罪行为是否为正在被追诉的人实施的。

凡是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间接证据。

在理解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分类标准时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分类的范围只涉及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其余与案件主要事实无关,但对量刑有作用的证据并不纳入这种分类方法之中。

(2)在直接证据中有肯定性直接证据和否定性直接证据。肯定性直接证据的内容必须具备可以证明发生了犯罪案件和谁是犯罪人这两个要素,否则就不是直接证据。否定性直接证据则不然,只要一项证据足以否定其中的一个要素,就是直接证据。因为只要有一项否定性直接证据成立,就可以断定案件的主要事实不存在,或者不是刑事案件,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

(3)直接证据或间接证据都可以是原始证据或传来证据。

三、电话录音是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

电话录音可以是原始证据也可以是传来证据,要看该电话录音与案件本身的关系,如果和案件直接相关是原始的录音则属于原始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04: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传来证据相关文章
  • 原始证据丢失怎么办?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区别是什么?
    一、原始证据丢失怎么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原始证据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1、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2、原件或者原物已丢失或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通过以上相关法律法规的介绍,我们知道原始证据只是双方确立相关责任的一个证明,只要按以上介绍的方法去提供相应的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据,能证明你们之间存在相关的责任关系,照样是可以打官司的。二、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区别1、原始证据。原始证据是按民事诉讼证据来源加以区分的。原始证据,就是直接来源于案件客观事实的证据,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第一手材料”。如合同的原件。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证明,原始证据要比派生证据更可靠些。2、传来证据。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
    2023-06-03
    219人看过
  •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怎么比较
    一般而言,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原始证据比传来证据可靠。就来自同一来源的证据,距原始证据越近的通常越可靠,转手和复制的次数越多,离证明对象越远,其所含信息发生减损或者扭曲的可能性越大。什么是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即经过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故又称为非第一来源的证据或派生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是理论上对证据材料的一种分类。区别的标准不是是否变更意思表示,而是其来源。什么是原始证据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是按民事诉讼证据来源加以区分的。原始证据,就是直接来源于案件客观事实的证据,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第一手材料”。如合同的原件。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证明,原始证据要比派生证据更可靠些。理论上对证据材料的一种分类区别的标准不是是否变更意思表示,而是其来源,是第一手还是第二手。举个简单的例子:一般情
    2023-06-11
    146人看过
  • 电话录音怎么做证据有效
    一、电话录音怎么做证据有效电话录音做证据有效的方式如下:1.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2.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工作处所或者住所以窃听方式取得的录音资料,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但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除外。二、民事起诉状证据清单怎么填写民事起诉状证据清单填写需要事实的真实性、可靠性的依据。如果所诉的案件没有证据,是经不起人民法院审查和被告人辩驳的。只有列举出
    2023-05-22
    246人看过
  • 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划分标准
    划分原生证据与派生证据的基本标准是证据的出处或信息的来源,即证据是否直接生成于案件中有关的行为或活动,是否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原始性关联,是否直接反映案件中人、物、事的属性或特征。至于证据本身是否表现为复制的形式,对于区分原生证据和派生证据虽有一定意义,但不是绝对的标准。在有些情况下,证据虽然具有复制品的形式,但却属于原生证据。例如,在诽谤案件中,作案人将手写或打印的诽谤信复印多份广为散发,那些复印的诽谤信虽为复制品,但是属于原生证据,因为那些信都是作案人实施诽谤行为的“原件”。如果司法机关对作案人复印的诽谤信再行复印,得来的复制件才是派生证据。随着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普及,随着各种电子证据在社会经济生活和司法实践中越来越多的应用,划分原生证据和派生证据的标准也遇到了新的问题。例如,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电子文书等作为证据来说,应该如何区分原生证据和派生证据呢?从形式上看,传
    2023-06-14
    443人看过
  • 怎样的电话录音证据算有效
    一、怎样的电话录音证据算有效电话录音证据算有效的条件如下:1.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2.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工作处所或者住所以窃听方式取得的录音资料,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但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除外。二、证据的种类证据是分为民事证据和刑事证据的,因此证据的种类有:1.民事案件中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
    2023-05-22
    60人看过
  • 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是什么
    我国既然没有排除传来证据的运用,而且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依据传来证据破案以及依据传来证据定案的情况也不少。但是,运用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也应当遵循一的规则。(一)原始证据的运用规则原始证据在运用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规则:1、原始证据优先原则。在诉讼中应尽量收集和运用原始证据。有原始证据的,直接收集原始证据,夫原始证据而有传来证据的,也要尽量根据传来证据,追根求源,收集原始证据。只有在收集原始证据确有困难时,才可以用传来证据代替;凡是能将原始证据附卷的,都应当附卷备查,以便在侦查、起诉、审判程序,以及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中予以审查。2、在法庭调查中,应当坚持要求原始证人亲自出席法庭,亲自陈述并接受质证,只有在法定情况下,才可以作为例外而允许原始证人以书面作证。3、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亲自提审,不能满足于案卷中记录的口供或书面材料。这样做的目的是使办案人员尽可能真切地了解案件的经过和具体情
    2023-06-14
    466人看过
  • 电话录音作为证据可以被法院认可吗,电话录音作为证据多久失效
    一、电话录音作为证据可以被法院认可吗电话录音作为证据可以被法院认可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录音作为法庭证据,有以下限制:(一)录音尽量保存原始载体;(二)录音不得侵犯他人隐私;(三)录音尽量不要单独作为法庭证据;(四)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二、电话录音作为证据多久失效电话录音作为证据一般是不会失效。录音录像属于视听资料,是证据种类之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偷录的录音录像可以作为合法证据被人民法院采纳。在发达地区的法律纠纷处理过程中,尤其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录音录像有时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此,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希望
    2023-06-28
    195人看过
  • 电话录音怎么弄成有效证据
    一、电话录音怎么弄成有效证据电话录音弄成有效证据的条件为:1.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2.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工作处所或者住所以窃听方式取得的录音资料,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但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除外。二、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是什么1.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
    2023-05-22
    127人看过
  • 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定高于传来证据吗
    原始证据的证明力是否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在司法活动中,并不能说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只能说原始证据的可靠性大于传来证据。因为不管是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它们的来源都必须合法。来源不明确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所以,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不一定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证据的种类1、书证、物证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如毒品犯罪分子进行联络的往来书信;贪污犯罪分子涂改的单据、账本等。物证的特点是,不具有任何主观的东西,而只以其客观存在来证明案件的事实。对物证必须妥善地加以保管,以保持物证的原有的形态。如果不能保持原来形态或者物证有可能灭失的,行政机关必须采取措施予以保全。2、证人证言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
    2023-06-19
    494人看过
  • 录音证据必须提供原始载体吗
    必须是原始载体。在诉讼实践中,如果要使用录音证据,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应该提供原始载体,即录音未经过处理,具有连续性、真实性。二是录音资料中记载的内容应当尽量清晰、准确,双方就所谈论的问题及表态均有明示。三是除录音证据外,还应充分提供其他证据佐证录音证据如何质证呢?(一)从录音证据的形式上进行审查。从形式上进行审查,即对该录音是否完整,有无并人为的剪接,移动。最主要的是要求录音证据的提供一方提供原始录音载体,如果对方无法提供的,则该录音证据应视为复制件。《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当事人质证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二)从录音证据的内容上进行审查。1、审查录音证据的形成时间、形成地点。在拿到一份录音证据后,首先应对该录音证据当中关于录音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仔细核查,在庭审时还需要对录音
    2023-07-21
    68人看过
  • 证据:未经对方同意的电话录音?
    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电话录音不算证据。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录音资料则属于视听资料证据的一种。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而且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如何进行电话录音才有效1.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承担义务的一方。只有债务人(欠款方)的讲话才能对他本人有约束力。2.电话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或者其他民事权利义务内容。3.电话录音应当真实完整。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4.电话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5.电话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6.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
    2023-07-11
    79人看过
  • 录音证据要原始载体吗?该如何质证?
    一、录音证据要原始载体吗?关于录音证据大部分当事人提供的录音是一方在另外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录的,对于这种证据的限制主要有二:一是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亦不能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二是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如采取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在诉讼实践中,如果要使用录音证据,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应该提供原始载体,即录音未经过处理,具有连续性、真实性。二是录音资料中记载的内容应当尽量清晰、准确,双方就所谈论的问题及表态均有明示。三是除录音证据外,还应充分提供其他证据佐证。二、如何质证录音证据(一)从录音证据的形式上进行审查。从形式上进行审查,即对该录音是否完整,有无并人为的剪接,移动。最主要的是要求录音证据的提供一方提供原始录音载体,如果对方无法提供的,则该录音证据应视为复制件。(二)从录音证据的内容上进行审查。1、审查录音证据的形成时间、形成地点。在拿到一份录音证据后,首
    2023-04-04
    82人看过
  • 太原公证处首推通话录音保全证据
    由特定系统保存当事双方通话录音,公证处对录音公证后保全证据,可直接在法庭作为呈堂证供。昨日,市司法局发布消息,太原市城南公证处首次与杭州安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公证合作协议,这一新的公证方式将为山西省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服务。太原市小店区一私企曾与浙江一家企业长期合作。去年年底,双方通过电话联系商定,由浙江方给小店方发货,共300件童装,但到货后发现发货数量有误。再次联系,浙江方矢口否认有过承诺,由于缺乏证据,这起纠纷成了无头案。城南公证处负责人介绍,在市场运作中,类似纠纷不在少数。很多商业合作方因合作时间较长,经常会通过电话达成合作意向,而一旦双方沟通有误或一方毁约,因没有书面证据证明合作内容,另一方只能吃哑巴亏。为了改变口说有凭的状况,太原市司法系统学习北京、上海等地的经验,与国内最早也是唯一开展语录电子服务的杭州安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对第三方的录音进行公证。当事人
    2023-06-06
    376人看过
  • 法律如何看待电话录音作为证据?
    电话录音能作为证据,但要分情况而定。如果是以侵害别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如果不是,就可以。法律确实承认电话录音本身属于法律上规定的证据之一但是却一定需要其他不是这类材料的证据来进行佐证,当然,如果有佐证的话,电话录音的证据效力还是比较充足的。电话录音作为证据多久失效电话录音作为证据一般是不会失效。录音录像属于视听资料,是证据种类之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偷录的录音录像可以作为合法证据被人民法院采纳。在发达地区的法律纠纷处理过程中,尤其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录音录像有时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此,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希望通过录音录像取证方式获得证据,以便在法律纠纷处理中占据优势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
    2023-07-11
    23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传来证据与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原始证据有重大差别,其可靠性一般不及原始证据。但是在诉讼中传来证据也具有重要作用,可以由它提供大量的线索,从而发现和认定核实原始证据;个别情况下实在难以取得原始证据时、查对核实的传来证据也可以作为处理案件的重要... 更多>

    #传来证据
    相关咨询
    • 证据据可作为电话录音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27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如果录音未经对方同意,但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就不是违法行为。这个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供。
    • 怎么通过电话录音来收集证据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12
      合法的录音材料属于视听材料,可以作为证据呈现在法庭上。视听材料作为证据的形式之一,是法律认可的证据形式。《民事诉讼证据》第七十条规定:有其他证据证明并通过法律手段取得的、无疑的视听材料或者与视听材料核对的复制,《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七十条规定:一方提出的下列证据,另一方提出异议但不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1)证书原件或者与证书原件核对的复印件、照片、复印件、节录本;(2
    • 录音原始载体是什么,录音证据如何认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7
      录音证据的限制主要有二个:一是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亦不能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二是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如采取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其次,在诉讼实践中,如果要使用录音证据,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应该提供原始载体,即录音未经过处理,具有连续性、真实性。二是录音资料中记载的内容应当尽量清晰、准确,双方就所谈论的问题及表态均有明示。三是除录音证据外,还应充分提供其他证据佐证。附合
    • 电话录音证据的效力是怎样的, 电话录音是否可以作为有效证据的方式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21
      电话录音属于视听资料,属于法定证据,具有法律效力,但不得以非法手段取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第五十三条第四款制作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拍摄物证的照片、录像以及对有关证据录音时,制作人不得少于二人。提供证据的副本、复制件及照片、音像制品应当附有关于制作过程的文字说明及原件、原物存放何处的说明,并由制作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六十一条严禁以非法
    • 录音证据原始载体是做什么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8-03
      录音证据原始载体的时间问题要结合其他证据,如果能够证明录音本身是真实的,没有经过修改处理,且内容是真实的,一般可以作为证据。录音形式要求:原始载体的录音机、录音笔、摄像机、DV、手机,录制要流畅,不能剪辑,要刻制至少2张光盘,写上录制时间、录制人等,并且根据录音内容整理书面材料,基本上在场人的每句话都不要遗漏,写明证明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