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位诉讼分股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22:33:43 69 人看过

今天和大家聊的话题是股东代位诉讼持股要求。什么是股东代位诉讼呢?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公司的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所得的赔偿归于公司的诉讼。并不是所有股东都可以提起股东代位诉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才可以提起代位诉讼。股东代位诉讼除了有持股要求外,还要满足两点。一是特定事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二是要有前置程序。股东应书面请求董事会、执行董事或监事会、监事,就特定事由向责任人提起诉讼,被拒绝,或收到请求三十日内没有答复的,没有诉讼的,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这时,股东才可以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代位诉讼有哪些效力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损害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13: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又称代位诉讼、派生诉讼);
    1、针对对象:董、监、高执行职务时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权利人:有限公司股东、股份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3、权利:(1)书面请求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监事】以公司的名义起诉;(2)监事违法,书面请求董事会【执行董事】以公司的名义起诉;(3)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起诉,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起诉,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起诉状告董、监、高违法。(4)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股东,可以依照上述规定起诉。综上所述:董、监、高和他人害公司且董、监又不作为的,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胜诉收益归公司。一、股东直接诉讼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
    2023-03-25
    375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诉讼的要求有哪些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要求包括连续180日持有公司1%以上的股份,履行了起诉的前置程序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
    2023-05-31
    400人看过
  • 哪些条件满足股东代理诉讼的要求
    一、哪些条件满足股东代理诉讼的要求满足股东代位诉讼的条件有:1.原告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2.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侵犯公司利益的情形;3.监事会、董事会、监事、执行董事不履行起诉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股东代表诉讼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一般认为,由于股东代表诉讼的实质原告是公司,只是因为公司怠于或者拒绝提起诉讼而由股东代表其提起诉讼而已。因此,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他人等对公司负有违约或者侵权之债时,作为债权人的公司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股东代表
    2023-05-02
    102人看过
  • 可不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股东必须要持股百分之十
    一、可不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股东必须要持股百分之十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股东不是必须需要持股百分之十,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股东只要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就有资格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所谓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并出于追究这些成员责任或实现这些权利之目的,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不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不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
    2024-01-29
    100人看过
  • 股东代位权诉讼以谁的名义提起诉讼
    股东代位诉讼它是由股东行使,而且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人数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因为代位诉讼是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所以法院的判决结果直接由公司承担,所获的利益也完全归于公司,相当于原告只是代替公司去诉讼而已。(一)诉讼特征股东代表诉讼由股东行使股东代表诉讼是基于股东所在公司的法律救济请求权而产生的,这种权利不是股东传统意义上的因其出资而享有的股权,而是由公司本身的权利而传来的,由股东行使的。因此,注意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位诉讼的区别。股东直接诉讼是直接根据其出资而享有一定的起诉权,维护自身的权益,而股东代表诉讼只是股东代表公司行使一定的诉讼请求权,其获得的利益或判决的结果都只是由公司承担,而与股东私人利益并无挂钩,股东只是作为股东身份间接地享有公司获得的利益而已。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一人或多人都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但并非只要是公司的股东,在任何条件下
    2023-06-11
    383人看过
  • 股东代位权诉讼涉及哪些方面?
    股东代位诉讼它是由股东行使,而且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人数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因为代位诉讼是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所以法院的判决结果直接由公司承担,所获的利益也完全归于公司,相当于原告只是代替公司去诉讼而已。股东代位权诉讼和股东直接诉讼的不同点股东直接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两者区别1、依据不同公司股东的权利按其行使目的可分为共益权与自益权两种类型。前者依据是共益权,后者依据的是自益权。在股东代表的诉讼中,原告既是股东,又是公司的代表人;在直接诉讼中,原告仅以受害的股东身份提起诉讼。2、提起诉讼的原因和目的不同股东代表诉讼主要是因管理层侵犯公司利益引起的,其根本目的在于公平地保护中、小股的权益;而直接诉讼则是因侵犯股东利益引起的,目的在于保护股东合法权益。3、诉权不同前者的原告仅享有形式意义上的诉权,维护的是公司的利益,实质意义上的诉权则属于公司;后者维护的是股东的利益,原告所享有的诉权包括形
    2023-07-04
    114人看过
  • 中小股东对代位诉讼权的行使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权益时,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侵害公司权益时,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述监事会、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权益受到侵害时,公司可以提起诉讼。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公司却不会或者不可能提起诉讼,比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权益时,由于他们直接控制着公司,不可能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公司权益受到侵害,最终损害的是股东权益,因此,法律赋予
    2023-08-16
    403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对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的要求是: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丧失股东资格的股东不能提起代表诉讼。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股东直接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的区别1、依据不同公司股东的权利按其行使目的可分为共益权与自益权两种类型。前者依据是共益权,后者依据的是自益权。在股东代表的诉讼中,原告既是股东,又是公司的代表人;在直接诉讼中,原告仅以受害的股东身份提起诉讼。2、提起诉讼的原因和目的不同股东代表诉讼主要是因管理层侵犯公司利益引起的,其根本目的在于公平地保护中、小股的权益;而直接诉讼则是因侵犯股东利益引起的,目的在于保护股东合法权益。3、诉权不同前者的原告仅享有形式意义上的诉权,维护的是公司的利益,实质意义上的诉权则属于公司;后者维护的是股东的利益,原告所享有的诉权包括形式上和实质上两个方面。4、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
    2023-07-04
    361人看过
  • 由案例分析小股东代表诉讼
    公司利益遭受损害,小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被告不是别人,正是公司控股股东。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案件,支持了原告小股东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公司控股股东向第三人公司返还其受侵占资金189.44万余元,并赔偿利息损失。法官还首次在判决中认定股东代表诉讼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修订后的公司法施行之日起算,而不是通常情况下的从权利人知晓利益受侵害之时起算,从而保护了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原告林某和被告某科技公司均为北京一家**卡公司的股东,分别占有公司15%和35%的股份。底,**卡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林某提起清算之诉。1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林某与科技公司及其他两位**卡公司的股东共同对**卡公司进行清算。在该案执行过程中,海淀区法院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卡公司26日的资产负债表及成立以来的收支情况进行了清查认定,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审计报告,认
    2012-04-17
    147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其他股东能否参与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其他股东是可以参加的。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代表诉讼的情形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程序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了确保责任者真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作了如下规定:(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2023-07-05
    305人看过
  • 股东在胜诉的诉讼中,可以要求退股吗
    公司诉讼期间,股东符合法定退股条件的,可以退股。退股可分为定期退股和随时退股。前者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发生一定原因而退股;后者是指股东不得已的原因。无论公司是否有规定的存续期限,都可以随时自由退股。退股后,公司停止使用股东姓名,返还出资。退股股东应当向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转让股权,但不能直接退股,除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否则可以直接退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二)公司合并、分立和转让主要财产;(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的,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在。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小股东要
    2023-08-08
    124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股东必须持有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权吗
    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股东不必持有10%的股份。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股东,只要连续180天以上单独持有或共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就有资格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所谓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是指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者实现其他权利时,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为维护公司利益,以追究这些成员责任或者实现这些权利为目的,按照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但并非所有股东均可起诉。为了防止股东滥用诉权或者恶意诉讼,公司法对股东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时间都作了限制。1、持股数量要求。我国《公司法》对有限公司股东提起诉讼时的持股数额没有限制,但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只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才有权提起代表诉讼。2、持股时间要求。《公司法》对有限公司的持股时间也没有限制,但股份有限公司原告股东的持股时间规定为连续180日以上,随后《公司法》司法解释(一)第4条强调这180
    2023-08-18
    55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利益会不会归股东
    一、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利益会不会归股东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利益不归股东,应当归公司。虽然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后股东不能直接享有胜诉后的利益,但是提起诉讼的股东可以从公司获得的利益中间直接获得利益。《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
    2024-02-07
    497人看过
  • 股东诉讼与股东代位诉讼在司法实践中的表现有哪些不同?
    股东诉讼与股东代位诉讼在主客体以及被告诉讼目的等都会有所不同。具体而言,原告主体方面,股东诉讼是原告作为股东。股东代位诉讼中,原告是公司。因此,股东代位诉权可以是单独诉讼,股东共同诉讼。侵权客体方面股东诉讼中,侵害的是股东利益。股东代位诉讼中,侵害的是公司利益。而且两者的诉讼目的不同,股东诉讼是为保护股东自身合法权益提起的诉讼。而股东代位诉讼的直接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司利益。法律责任承担者也不同,股东诉讼的诉讼责任为股东承担。股东代位诉讼责任由公司承担。最后两者的被告也不同。股东诉讼中,股东中诉讼权利是源于股权,其被告可以是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职员,但不能是公司外的第三人。股东代位诉讼则不同,只要公司怠于行使诉权,任何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的侵害人都能成为股东代位诉讼的被告。股东诉讼的依据和条件(一)股东诉讼的依据1、公司法第22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2023-07-19
    216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股东代表诉讼,代位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8
      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此处侵犯自己利益的人包括股东所在的公司及董事或其他股东。 原告是被侵犯利益的股东,被告是公司或者是公司的大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 原告是公司的股东,被告是侵害公司利益的
    • 股东代位权诉讼与代位权诉讼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0-16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
    • 股东代表诉讼股权是否要求达到百分之一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16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之一是原告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 股东要求分红怎么诉讼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8
      公司在赢利后没有分配利润,属于公司内部的经营方针,直接起诉法院主张利润分配是有程序问题的。《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董事会的职权,其中有一条规定董事会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第三十八条规定了股东会的职权,其中有一条是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也就是说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是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批。这是公司内部的利润分配程序。 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者将自己的财产投入公
    • 股东诉讼和股东代位诉讼,其原告和被告分别怎样确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16
      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此处侵犯自己利益的人包括股东所在的公司及董事或其他股东。原告是被侵犯利益的股东,被告是公司或者是公司的大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原告是公司的股东,被告是侵害公司利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