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贪污可以重复计算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19 03:00:32 132 人看过

一、共同贪污可以重复计算吗

对共同贪污罪的处罚力度主要依据犯罪嫌疑人所犯贪污行为的实际金额以及严重程度而定。

如若被告涉及的贪污金额数目较大或者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违法情节,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被告的贪腐数额过大,甚至出现更为严重的情节,那么其刑期将很可能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多次未得到处理的贪腐事件,其相应的金额将会进行累积计算。

也就是说,在此情况下,未经清算和处理的贪污金额将会与新发生的贪污案件并列考虑,按照累积后的总金额来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判决。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二、贪污4000构成犯罪吗

涉及到贪污金额达到五千元人民币或不足该金额,但存在贪污用于赈灾、抗险、防洪、防疫、优待、扶贫、移民、救济的物资乃至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时扣押的款物等情节严重者,按照相关法律定罪,将被视为贪污罪行,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立案进行司法诉讼。

此案的主犯应具备国家公务人员的资格;其行为所侵害的客体乃公共财产所有权;主观罪过表现为蓄意或恶意,非法占用公众财产为攫取私利的目的;而客观方面则表现为主观罪过通过利用职务上所赋予的职权便利,采用侵吞、盗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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