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转让中存在的误区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9 00:04:53 127 人看过

1、认为没有房产证也可以转让房产。有的转让人虽在该房中居住多年,原购房款也已经交清,但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在这种情况下就转让房产。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经成立但是不完全具备法律所要求的效力要件,因此其效力是否发生还有待进一步确定的合同。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就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只有转让人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后该合同才会有效。

2、认为房产登记一个人名下,该个人就可以转让房产。许多房产只登记在一个人名下,但实际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故房产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实际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应该夫妻双方共同处分,也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的转让方应该是夫妻双方。

3、《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房款付清,但因为暂不想过户,认为让转让方去公证处申请办理一份委托买房的《委托书》买卖双方就万事大吉了。委托书是公民、法人委托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文书。《委托书》中如受托人的权限过宽,如受托人可以随意出售,这样就可能损害转让方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02: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离婚诉讼中存在哪些认识误区
    这种认识没有法律根据。因为离婚是配偶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能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到法院诉讼离婚,此外没有其他途径。同时,民政部门和法院认定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要从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可能等诸方面综合认定,是否分居只是其中的一个参考因素。二、“先提出离婚会吃亏”。夫妻双方在案件中地位平等,离婚时,法院首先会分清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和,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处理。因此,先起诉不等于一定能判离,更不等于原告必须在方面作出让步,二者没有必然联系。三、“没和家人商量,法院不能判离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的一项基本原则,解决的是夫妻双方而非其父母、近亲属之间的纠纷
    2023-06-13
    82人看过
  • 年休假存在哪些误区?
    在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涉及劳动者因未休年假而要求支付工资报酬的诉讼普遍存在,此类问题容易存在以下三大误区:一是错误地认为劳动者要求支付未休年假工资应适用一般时效,从而认定劳动者自申请仲裁之日往前推算超过一年的未休年假工资一概不予支持。未休年假工资属于劳动报酬,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关于特殊时效的规定,即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时效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亦即只要劳动者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一年以内申请仲裁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均应当支持。二是错误地认为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已休年假的事实承担全部举证责任。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于已休年假的举证责任分配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依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工资支付记录表,并至少保存两年备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
    2023-06-10
    135人看过
  • 在买房的过程中常见的误区有哪些
    买房常见误区误区一:买房追求一步到位这一点在老一辈人们当中相当普遍,出生在五六十年代的人,经历过艰苦年代,深深懂得赚钱的不易。而买房对于一家人来说,需要动辄几十甚至上百万元,可以说是倾注了全家之力,不少人就想着买到地段好、户型好、楼层好…各方面都完美的房子,这其实是相当不易的。地段好户型好的价位就稍高一点,便宜的又看不上,往往就这样犹犹豫豫,房价一点点上上去了,房子却还没买成。所以啊,买房不要总想着一步到位,要有一定的策略性,如果家里人不多,可以先买个小点的,等过几年再把小的卖掉换成大的,不过这也要根据家里的经济情况和购房需求。误区二:买涨不买跌买涨不买跌是多数人的心理,想着现在不买以后还得涨,买了以后就盼着房子再涨得多点,没买的话就盼着房价再低一点。对于刚需族来说,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做出理性的判断,并作出长远的规划,比如自己的买房理由是什么,现在的资金能在哪买多大的房子,买房后以后有没有换
    2023-06-13
    467人看过
  •  房地产继承方面存在的误区
    这段内容讲述了房地产继承的误解,指出遗嘱并非必要,但立遗嘱很重要,且办理遗嘱与个人关系不大,主要取决于家庭内部的协商与决定。同时,遗嘱的办理与孩子们接受程度有关,孩子不能立遗嘱。此外,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赡养老人就不能分遗产。房地产继承的误解如下:1、遗嘱并非必要,因此无论有没有遗嘱,遗产继承都是一样的;2、立遗嘱虽然重要,但不是仅有的解决方案;3、遗嘱的办理与个人关系不大,主要取决于家庭内部的协商与决定。遗嘱必须被孩子们接受;4、孩子不能立遗嘱;5、可以处理与自己相关的权利;6、只要是老人的血,就必须有遗产;7、不赡养老人就不能分遗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3. 孩子能否立遗嘱?关键在于家庭内部协商遗嘱是遗嘱人通过遗嘱形式对个人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法律行为。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023-08-19
    443人看过
  • 离婚中存在的三大误区
    一、关于自动离婚有的夫妻因为吵架严重,遂开始分居的生活,互不相让互不联系,时间久了有的人就觉的两个人这种情况属于自动离婚,婚姻关系已经自动解除,但事实上法律上并不支持自动离婚,离婚需要双方通过正规的途径办理。二、关于事实婚姻直到现在,在一些比较偏远的地区或者法律知识薄弱的人们仍然认同事实婚姻,觉得摆了酒席举办了结婚的仪式,送了彩礼并共同生活生育小孩就属于事实婚姻,但是这在法律上只是属于同居关系,合法婚姻的唯一的法定形式就是进行婚姻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三、只要军人不同意,双方就不能离婚大家都知道军婚的要求相对而言是必要严格的,所以很多人认为只要是军人不同意离婚,法律就不支持双方离婚,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军婚虽然在法律上受到跟严格的保护,但是如果是由于军人的过错导致离婚是可以成功离婚的。
    2023-04-16
    248人看过
  • 当前哪些观点存在误区?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重大误解一般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有关标的物的种类、数量、质量等产生了错误认识,导致自己的行为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那就属于重大误解。因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什么重大误解可撤销(一)误解一般是因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失产生的。这类合同发生误解的原因多是当事人缺乏必要的知识、技能、信息或者经验而造成的。(二)必须是要对合同的内容构成重大的误解。也就是说,对于一般的误解而订立合同一般不构成此类合同,这种误解必须是重大的。所谓重大的确定,要分别误解者所误解的不同情况,考虑当事人的状况、活动性质、交易习惯等各方面的因素。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误解是否重大,主要从两个方面来考察:其一,对什么产生误解,如对标的物本质或性质的误解可以构成重大误解,对合同无关紧要的细节就不构成重大误解。其二,误解是否造成
    2023-07-11
    438人看过
  • 聘请律师存在哪些误区
    一、怎么解聘不合适的律师由于各种原因,委托人在与律师建立服务关系后,可能发现所聘请的律师不合适。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与律师事务所协商解除服务关系,律师费一般按照律师实际工作的进度来支付,多余的律师费应当退还给委托人。二、解聘律师存在哪些误区1、过分看重律师自我吹嘘的社会背景我承认现实中也有许多阴暗面,同时我们也必须承认,现实的中国社会还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以为有社会背景就能摆平一切是狂妄的,当然,以为司法实践中没有人为因素干扰也是幼稚的。问题是如何把握一个度。不考虑人际关系等表面的因素固然不可取,但不考虑律师的法律水平、办案经验,一味地指望律师通过人际关系满足自己的要求也是与虎谋皮、缘-木求鱼。2、喜欢敢于在法庭上叫板的律师有些律师喜欢在法庭上不切实际地慷慨陈词,更有律师喜欢顶撞法官,显得自己对这案件十分上心,由此也便博得了某些当事人的赞赏。岂不知,这是以牺牲当事人利益为代价的,一个不单不能博
    2023-06-04
    147人看过
  • 工伤认定存在哪些误区
    《工伤保险条例》已实施多年,但人们对其第15条仍存在误解:“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或者在48小时内因抢救无效死亡的”,使符合“认定”条件的人被排除在“工伤”之外,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患有尘肺病多年的张默,在私营砂石厂工作,同时工作。半年前,他在工地晕倒,被送往医院抢救。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以张默为例,经过4天4夜抢救无效死亡。超过48小时的,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的规定,职业病是指接触粉尘造成的疾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职业活动中的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根据原卫生部2002年颁布的《职业病目录》,职业病包括尘肺病,职业辐射病,职业中毒,身体因素引起的职业病和生物因素引起的职业病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保函[2004]256号),突发性疾病是指在工作时
    2023-05-02
    71人看过
  • 正当防卫存在哪些误区?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个人斗殴或者多个人斗殴,对方先动手,然后后动手的觉得吃亏,对他人的反击的,不属于正当防卫。2、想象的不法侵害的侵害行为。比如说自己走在路上,对方一抬手,就以为对方是要打自己,但是对方并没有打,而是跟自己挥手打招呼。3、对尚未开始的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对方还没有对自己实施实际的不法侵害,没打自己,自己先下手为强的,肯定也不属于。4、开始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但是后来用力过猛导致的侵害行为,也不属于正当防卫。就是说防卫过当,刚开始对方动手打自己,然后自己用手抵抗,防止对方打到重要部位。后来对方停止暴力行为,自己又下死手要报仇雪恨,于是把对方打残了,明显不属于正当防卫。
    2024-02-02
    360人看过
  •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存在的误区具体有哪些
    一、财产分割协议三种无用约定1财产归子女很多夫妻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这些财产仍然是由其掌控,并未履行赠与。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不生效。实践中,此类约定大多被认定为无效。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没有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3谁提离婚谁不财产“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被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二、财产分割协议三类效力限制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在实际中,不少拟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中有“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的条款。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
    2023-05-06
    94人看过
  • 对私募的认识存在哪些误区
    第一,私募基金操作风险大的误区。私募基金操作的高度灵活性和持仓品种的多样化,往往能抢得市场先机,赢得主动,使创造高额收益成为可能。第二,私募基金的风控能力弱、盈利低的误区。因私募基金的信息透明度不高,其资金运作和收益状况,不能被社会所认知,从而造成私募基金运作风险大于收益的认识误区。实际上,私募基金灵活的操作风格,极易调动市场的投资热情,更易产生赚钱效应。第三,私募基金股东不稳定的误区。私募基金成立时,都会选择稳定可靠、信誉好的合伙人。但因没有管理层的监管,也就迫使了私募基金在成立和运作中的谨慎行为。这种自律性和内压式的自我管理模式,也有利于回避风险,减少外界监管的成本。第四,法律环境限制的误区。由于私募基金从成立、管理、到运作,都在地下进行。易让人忽略其有利的一面。但从海外成熟证券市场私募基金的发展来看,私募基金的发展规模远大于公募基金,足以说明私募基金发展的前景和潜力。第五,管理滞后的
    2023-06-09
    131人看过
  • 购买教育地产存在哪些常见误区
    购买**地产的常见误区误区一:离学校近就是**地产有许多人认为,离学校近的就是**地产。一般大家都觉得位于大学、重点高中、初中、小学等周边的房子均可视作**地产,但从专业的角度来讲,真正意义的**地产专指可获得入学名额的学校周边的房产,这类房产才是房产市场上最为稀缺的。**地产并非取决于距离的远近,入学名额是相应学校依照“学区划片”的原则进行分配的,而且**地产和非**地产价格相差很多。误区二:**地产越早买越安心其实,“学区划片”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学校招生派位每年都会有一些变化,一些学校还有政策的限制,尤其是名校限制更多,如要求本市户籍,要求入住有一定的年限、会有入户调查等。因此,**地产不宜盲目购置。误区三:买房时只选重点名校现在家长眼里都只有重点学校,买房也会择优选择享有重点学校的房子。平日大家聚在一起都会讨论谁家孩子上的什么学校,是不是重点学校,其实这不一定是正确的观念,每个孩子的
    2023-04-30
    486人看过
  • 申请188A移民澳洲存在的误区有哪些
    许多中小企业主期望通过188A移民澳洲,但是评估的时候却觉得不够格而放弃,但是,这有时是因为对政策的了解还不够透彻造成的,只要换个思路,就能跳出误区,获得申请资格了。误区:55岁以上申请人不能申请对于年龄超过55岁的申请人,可以申请西澳、南澳,这两个州对于超龄的申请人也非常欢迎:西澳可以申请年龄豁免,对于超过55周岁的申请人,只需要满足高于州政府标准要求50%以上的投资承诺即可。南澳对于188A的申请,没有年龄限制,所以55以上申请人正常申请即可。误区:自己资产不够80万澳币就不能申请澳洲要求的资产是家庭净资产,夫妻双方名下的财产都符合要求,可以一起凑够80万澳币移民澳洲,如果还是不够,那还可以用18岁以下孩子名下的资产来凑,移民局也认可。误区:营业额达不到50万澳币就不能申请一家公司不够可以用2家公司来凑。也就是说可以用你名下的2家公司的年营业额相加来达到50万澳币的要求。误区:在公司持
    2023-05-08
    174人看过
  • 购房者对资金托管存在哪些误区
    误区一:资金托管办理手续繁琐很多购房者会认为办理资金托管是一件十分麻烦的事情,也因为这个原因才会觉得不办理资金托管的交易更加方便。但是其实这个认知是错误的,办理资金托管当天即可完成相关手续。在实际操作中,很多购房者因为不了解资金托管的具体业务,会选择按照普通的交易流程办理二手房买卖手续。其实,这种怕麻烦的担忧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办理资金托管手续十分简单,购房者如果要到银行办理资金托管业务,那么只需要买卖双方到银行签一份协议书,然后买家把钱划进银行账户,银行就会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在完成房产过户手续后自动划出一笔款项,完成所有税费后再自动划出一笔款项,并不需要买卖双方多次到银行办划款手续。一次性操作即可解决了二手房交易钱款支付的相关手续,而且资金托管业务能够保障资金交易的安全。误区二:资金托管会拖慢银行放贷速度事实上,资金托管和按揭贷款申请业务是不冲突的,二者是各自分开进行的,因此也就不会对贷款
    2023-04-27
    10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中国式买房存在哪些常见的误区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23
      中国式买房的常见误区: 误区一:买房追求一步到位; 误区二:买涨不买跌; 误区三:攒够了钱再买; 误区四:别人炒房,我也跟着买; 误区五:房产证上写子女名字。
    • 在房产转让过程中遇到的误区有什么呢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04
      在房产转让过程中遇到的误区如下: 1、认为没有房产证也可以转让房产。 2、认为房产登记一个人名下,该个人就可以转让房产。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 期房转让的方式有哪些,期房转让存在哪些风险?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期房转让的方式有哪些1、预购协议:买卖双方签定一份预购协议,双方对预备买卖的房屋的基本情况、价款支付、房屋的交付及预办理交易过户的日期作基本约定。并由卖方支付一定的定金待卖方取得产证时,双方再按照预购协议的约定期限签定房屋买卖合同。2、附生效条件的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直接签订买卖合同,买受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同时对买卖合同的生效附设一个条件,如约定“卖家取得小产证后合同开始生效”。二、期房转让
    • 在转让标的物中存在哪些风险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19
      目标物损坏、消失的风险,在目标物交付前由卖方承担,交付后由买方承担。 目标物品交付中转移风险的必要条件如下 1、合同已经成立; 2、目标物由卖方运输给买方 3、当事人对风险承担没有其他约定 4、风险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 房屋租赁纠纷中通常存在哪些误区?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2
      一、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规定的标准,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如果原承租人同意这些合法的条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