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出资股东能否在股东会议上行使表决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5:12:25 70 人看过

案例介绍:我和陈某等三人于2007年12月登记成立了一家公司,其中我拥有55%的股份,但由于我资金紧张,致使出资一直未按照公司章程到位。近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就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因我与其他三人的意见不一致,我即以我占一半的股份系大股东为由,否决他们三人的意见,但他们三人却提出我没有出资,无权进行表决。请问,我有无表决权?

答:你虽拥有55%的股份,但仅仅是一个名义,由于你没有实际出资,致使你确实没有表决权。

一方面,我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你公司召开股东会的目的,是进行决策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也就是说,它不同于一般事项,必须通过股东表决来决定。

另一方面,股东表决权又称股东议决权,是指股东基于股东地位享有的,就股东会、股东大会的议案作出一定意思表示的权利。公司进行意思决定意味着对股东应承担风险的不确定机会的冒险,股东在股东会的表决中,将内心的需要和愿望转化为法律上的意思表示,股东会决议对公司自身及其机关产生拘束力。股东表决权是股东权利的主要体现,与股利分配请求权一样居于股东权序列的核心。股东表决权的取得与实际出资紧密相关,而且众股东的意思表示依“资本多数表决”的原则上升为公司的意思表示。因为《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除此之外,只有公司章程中有明确例外规定的,才可以行使表决权。而从你所述的情况来看,你不仅没有实际出资,而且你们公司章程中也未明确没有实际出资的是否同样具有表决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5: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会相关文章
  •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的规定
    首先,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是股东的权利,必须予以尊重。但是,股东是自己去出席,还是由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这都是允许的,公司法不仅未加限制,而且明确是可以委托代理人代表其出席的。至于股东出于什么原因包括健康原因、交通不便、时间不便等原因,而委托代表人出席的,法律上不加过问,公司也不应过问,都不影响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其次,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受托的代表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这是法定的程序,证明股东委托代表的事项,无授权委托书的则无代理权,至于一个受托的代理人是受一个股东或几个股东的委托出席股东大会,法律中也未加限制,公司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最后,受托代理人应当在股东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这项规定一方面是对股东的,要求其在委托书中明确授权的范围,另一方面是要求代理人的,在其以所代理的股东名义行使表决权时,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不应越权行使,也不应擅自放弃权利。上述关
    2023-06-08
    162人看过
  • 未出资股东能否撤销其股东资格?
    未出资股东是可以撤销其股东资格的,股东会决议解除股东资格,应当符合三个要件:第一,股东具有未出资或抽逃全部出资的情形,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和抽逃部分出资不应包括在内;第二,公司给予该股东补正机会,即应当催告该股东在合理期间内缴纳或者返还出资;第三,公司应当依法召开股东会,作出股东会决议,如果章程没有特别规定,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
    2023-03-25
    432人看过
  • 股东未出资到位能行使股东权益这一说法是否正确
    股东未出资到位能行使股东权益这一说法是不正确的。股东权益是一个很重要的财务指标,它反映了公司的自有资本。当股东权益小于零时,公司就陷入了资不抵债的境地,这时,公司的股东权益便消失殆尽。如果实施破产清算,股东将一无所得。相反,股东权益金额越大,该公司的实力就越雄厚。一、股东具有的权利1、知情质询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有权知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股东(大)会有权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议并接
    2023-04-03
    119人看过
  • 股东表决权案:判决以认缴出资比例行使
    〔案情〕:2004年6月,负责该项目开发的浙江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在工商登记机关注册成立,注册资本8000万元,其中,A公司认缴出资6640万元,占注册资本83%;B公司认缴出资13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7%。按当时杭州市的相关政策,双方均首期出资30%,剩余注册资本则书面保证三年内全部到位。2007年5月,出资期间即将届满,A公司按期缴纳出资,但B公司却拒绝出资。协商未果,A公司将B公司告上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强制B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等。然而,该案尚未开庭,2007年9月,B公司却向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起诉,以持有项目公司表决权17%的股东身份,要求解散项目公司。该案立案后,B公司还立即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中止对前案的审理并得到法院裁定认可。2008年1月,A公司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B公司在项目公司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即
    2023-06-09
    380人看过
  • 如何在股东大会上表决决议通过
    股东大会的决议通过半数以上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表决权表决。但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没有表决权上限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变相获得否决权,增加决议所需的表决权。注意公司章程是否有特别规定。此外,根据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股东大会应当作出决议,并通过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大会的表决1、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2、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
    2023-07-05
    399人看过
  • 股东未出席的股东会决议的效力
    〔案情〕原告王某是被告北京xxx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的股东,出资5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2%。公司自2002年成立以来,经济效益一直持续增长。2006年7月,公司在未通知王某的情况下召开了第五次股东会,增加了注册资本,并冒用王女士的签名。王女士诉请法院判决科技公司第五次股东会的决议无效。〔分析〕科技公司在股东会决议冒用王女士签名的行为,导致了股东会的召集及决议程序存在瑕疵,但该瑕疵不必然导致该决议无效。根据公司法第44条及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增加注册资本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该股东会决议前,王女士持有2%的股份,王女士参不参加该次会议,不影响该次决议的效力。因为参加该次会议股东的表决权已经超过了三分之二,该股东会的决议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属有效。故法院驳回了王女士的诉讼请求。根据《公司法》第37条的规定,股东会是有限公司的权利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
    2023-06-09
    178人看过
  • 公司法中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会决议能否执行?
    1、《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作出决议时,应当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人一票《公司法》规定,董事会采用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一人一票,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其次,《公司法》对股东大会表决权法律制度有何具体规定(一)行使表决权的方式《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时,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会采用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3.累积投票制。表决权的数目等于所持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或者监事的人数。公司法对上述三种表决方式作了规定。公司章程规定表决方式的,采用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4.一人一票,全体合伙人过半数表决。5.采用双重多数标准。根据破产法的规定,表决权的行使通常是指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一半或2/3。对人数和索赔金额都有规定。在破产法中,还有另一种表决方式,即集体表决。同类债权分组表决的,过半数的,决议通过。例如,重组方案的通过公司法规定,公司对其他企业的投资可以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决定公
    2023-05-07
    203人看过
  • 股东会决议:出资抽逃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指由国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交通法规的当事人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这种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主要起到分清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作用,国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及时。制定的依据是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当事人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关于注销的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主持人:出席会议股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以(书面等)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在年月日(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未出席
    2023-07-03
    113人看过
  • 股东权行使的基础在于股东资格而非出资人出资
    有关股东权性质问题有多种学说。股东权基于股东资格是社员权说区别于其他学说的根本特征,其他学说均以出资人出资作为论述股东权性质的起点,认为出资人出资的结果是获得了股东权。笔者认为,从股东权的性质来看,股东权行使的基础应在于股东资格而不是出资人的出资。首先,出资人出资的主要目的在于获得股东资格,只有具备股东资格才是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保证。从本原看,确实是因为出资人的出资而取得股东权。但是如果认为股东权的主要内容就是股份转让权、利益分配请求权、议决权、质询权等权利,那么出资人是没有必要选择公司这一组织形式的。因为即使在合伙企业中,出资人也能够在实质上享有以上所谓的“股东权”,而且行使起来会更加得心应手。因此,尽管股东可以有上述诸多权利,但更重要的却是法律赋予的以有限方式承担责任的权利,而这种权利享受之前提恰恰是股东资格。这也正是即使只有一个股东也要设立公司、“一人公司”得以存在的根本原因。其次,
    2023-06-09
    284人看过
  • 股东出资比例与表决权
    股东能否不按出资比例决定表决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以在章程中规定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在章程中约定,甲出资70%,乙、丙、丁出资各10%。公司验资登记后,甲、乙、丙、丁四人均抽回注册资本金。按照四人约定,公司成立后,乙为执行董事,负责公司一切管理,并由乙支付了公司当初设立费用及当初经营的费用。二年后,公司经营业绩不错,甲、乙、丙、丁在利益分配上发生矛盾,且不能调和,甲召集乙、丙、丁召开股东会,按工商部门登记的投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更换了乙的执行董事,乙不服,诉至法院,以甲、丙、丁均未实际投资为由,确认其股东会会议无效。法院以甲、乙、丙、丁四人出资协议为依据,认为按照约定的出资行使表决权,确认股东会会议有效,驳回了乙的诉讼请求。本案提出了一个问题:是按约定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还是按实际到位的出资比例
    2023-06-09
    111人看过
  • 公司股东未出资的股权能否转让?
    可以转让。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未届满时,股东的出资义务尚未到期。此时,即使股东转让股权,也不构成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股东转让股权的行为,已将股东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包括出资义务。因此,股东无需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亦不需对公司继续履行出资义务。未上市股东可以来溢价转让股权吗未上市股权可以溢价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
    2023-07-17
    329人看过
  •  抽逃出资后,已足额出资的股东能否行使其股东资格?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股东出资已足额的情况下,若抽逃出资,则股东资格可被解除。但需要抽逃全部出资的才可以解除股东资格,且在除名前,公司应给予该股东补正的机会。公司应催告该股东在合理期间内缴纳或返还出资,只有在股东仍未履行出资义务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间内仍未履行的情况下,公司才能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股东已足额出资,因此若抽逃出资,则股东资格可被解除。但需要是抽逃全部出资的才可以解除股东资格,且除名前,应给予该股东补正的机会;即应当催告该股东在合理期间内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只有该股东在公司催告的合理期间内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才能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股 东 抽 逃 出 资 可 否 解 除 资 格 ?股东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将所出资的资金转移到公司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属于无效行为。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股东
    2023-09-04
    369人看过
  • 能否由单个股东作出股东会决策?
    一个股东能做出股东会决定。但是如果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强制规定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决议和股东会决定有什么区别股东决议与股东会决议区别股东决议是指:私营责任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公司的股东决议。因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公司股东仅一人,所以不设股东会,因此关于公司的决议要称作股东决议。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一)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二)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三)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2023-07-11
    450人看过
  •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能否剥夺股东资格?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能不能剥夺股东资格股东大会决议没有剥夺股东的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资合性决定股权既是股东的身份权也是财产权,不能因除名丧失。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享有的固有权利,是股东的合法财产权,股东合法财产的处分权,只能由股东本人行使。在没有经股东本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章程规定及股东会决议强行转让其股权的行为,是对股东合法权益的一种侵害。章程多数决的效力仅应及于公司经营管理的事项和股东共同利益的事项,而不应及于股东个人利益的事项。因此,股东资格非经股东自愿或法律规定不可被剥夺。股东大会的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推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
    2023-08-17
    46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组织结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会
    词条

    股东会是指公司中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机构,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享有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等权力。 股东会是公司的核心机构,代表股东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在有... 更多>

    #股东会
    相关咨询
    • 未出资股东有权代表股东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6
      股东必须认缴完成所有出资,否则对其他股东构成违约。至于公司依法解散或终止是另一问题,否则有可能构成抽逃出资行为 首先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则不能分得利润。这个原理是根据物和孳息的关系。没有出资自然就没有利润的产生。更不可能让他分清算财产。 而且,未出资是对其他股东的违约。在请算前,清算组不仅要追缴他的出资,而且要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对公司的破产承担以其出资额为限的有限责任。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
    • 股东没有瑕疵出资的股东能不能获得股东大会表决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18
      《公司法》在许多制度和规则上取得了重大突破和创新,拓展了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途径。但由于公司纠纷种类繁多,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公司立法过于原则,审理公司诉讼案件的适用标准不统一,影响了案件的审理。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加强对《公司法》适用的分析和总结具有重要意义。《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九十八条为股东行使知情权提供了明确的法律途径,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此类案件的基本条件:股东向公司提出书面查
    • 怎样行使股东表决权?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04
      公司的表决权,一般都是由公司的章程来进行制定的。如果在公司章程当中没有制定股东表决权的话,则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在公司中实际出资达到什么比例,就代表多少比例的表决权。
    • 表决权可否授权其他股东行使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股东表决权可以授权其他股东行使的。r《中华人民共和国法》r第一百零六条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r第三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rr定期会议应当依照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rr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
    • 未出资股东表决权如何排除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1
      股东表决权作为股东的一项重要权能,得依法律规定、章程约定等方式予以限制。《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首次对股东除名作出了规定,确定了解除股东资格的基本规则,为公司或其他股东追究未出资股东的责任提供了全新的救济途径。但其关于股东除名的规定比较原则,形式上并未明确未出资股东是否有权行使表决权,容易引发司法实践中的误读。从股东除名规则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等层面分析,应明确未出资股东表决权排除是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