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商品房买卖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22:02:59 328 人看过

如何处理商品房买卖纠纷?对处理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房屋质量问题,审理时要把握“是否根本违约”这一关键。如果存在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因商品房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等根本违约情形的,可以判决退房并赔偿损失。在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纠纷的处理上,着重保护预购方的合法权益。

1、对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房屋质量问题,审理时把握“是否根本违约”这一关键。如果存在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因商品房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等根本违约情形的,可以判决退房并赔偿损失。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多数案件是开发商违约但不构成根本违约的,如一般质量问题、面积存在少量误差等,这种房屋质量问题被发现时,多数消费者已经入住,有些已经对商品房房屋进行了装修,如果判决退房,会使双方损失扩大,可判决开发商对房屋进行维修或进行赔偿,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

2、在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纠纷的处理上,着重保护预购方的合法权益。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预售方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的纠纷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种纠纷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为预售方的建房资金不到位而引起的,有的是因为预售方将商品房转卖给第三人引起的,等等。对于这类纠纷,较难处理的问题是判定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解除合同。在预售方不能按合同交付房屋的纠纷中,多数预购方都要求预售方退还房款(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当然,也有的预购方要求预售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这类纠纷,在坚持合同效力的前提下,切实维护预购方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在预售方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应当要求预售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如果判定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则可能由于预售方无力退款而使预购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在预售方没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而预售方又有足够的资金可以退还房款的,则可以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预售方既无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又无退款的能力,则可以采取一定的保全措施,以保护预购方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判决解除合同,责令预售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对预售方已建的商品房或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强制拍卖,以拍卖的价款退还预购方的房款。

3、.抓争议的主要焦点。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当事人会有几种乃至十几种诉讼请求。在调解时,抓住主要矛盾,有的放矢地做工作,才有调解成功的可能。如我院审理的李某等商户诉黑龙江长宏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纠纷一案,原告提起的诉讼请求有十一项,但经过与合同对比分析,合法的请求只有三项,而在这三项的合法请求中最主要的是支付预期交房违约金。抓住这个主要争议焦点,法官有针对性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很快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23: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买卖相关文章
  • 常见的一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与处理
    如何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1.调解房产纠纷双方先自行协商解决。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事纠纷调解,包括房产纠纷的调解。2.仲裁调解解决无效的,房产纠纷双方可到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房产纠纷双方必须执行。3.诉讼如仲裁结果双方不服可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选择用诉讼的途径解决房产纠纷,当事人就需要找专业的律师代理。
    2023-06-13
    470人看过
  • 如何解决一房二卖商品房的纠纷
    如何解决商品房一房二卖纠纷。出卖人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签订合同后,履行了对后一个买受人的合同义务,办理了房地产转让登记手续。在本案中,两份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合同中的买受人实际上已经取得了房屋,因为此时后一份合同已经履行,两个买受人享有的债权性质不同。后一位买受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因为他的债权已经得到满足,所以他有权以房屋的权利为基础主张物权,而前一位买受人只能主张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转移,出卖人不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说,出卖人没有出售自己的房屋,因此后一种合同无效。如果合同因未经授权的处置而无效,卖方应赔偿买方。在二次销售一套房屋时,二次销售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第二次买卖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出卖人仍享有房屋权利,第二次买卖的买受人未取得房屋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两份销售合同的效力并不因其先后顺序而有所不同。在实践中,我们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合理处理。在“一
    2023-05-02
    385人看过
  • 房产纠纷律师:如何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
    如何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首先,购房者应尽量将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的时间延后,签订合同的时间越靠后,商品房的工程进度越大,购买的风险就越小。采用按揭贷款方式购买商品房的购房者,还能延缓偿还贷款的时间。其次,在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购房者一般都比较注重合同中商品房的房号、面积、公摊、价款、交房日期等重点内容,而对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以及合同附件(房屋平面图、交房标准、补充协议)等内容不够关注。但恰恰这部分购房者容易忽视的内容往往会发生争议。因为实践中存在着开发商私自变更交房标准,在补充协议中更改双方权利义务,加重购房者的违约责任,减轻自己违约责任的行为。因此,作为购房者,必须要认真审查并确认房屋平面图和交房标准与开发商的宣传是否一致,补充协议中对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与主合同是否一致,违约责任是否对等。另外,一套舒适的商品房,除了房屋内部的设施完备齐全
    2023-06-13
    141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如何转按揭,发生房屋纠纷怎么办?
    一、商品房买卖如何转按揭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并事先确认买方有无还贷能力。2、在银行同意买方贷款的情况下,选择申请同行转按或者跨行转按(注:卖方还贷不满一年的,通常选择同行转按或者同支行转按;已满一年的,则可以选择跨行转按)。3、买方向银行申请转按并提交相关材料及支付相关费用,包括担保费用(银行正常放款时间为过户后三个工作日内)。银行通常都会指定其认可的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为该笔提前发放的款项承担担保责任。即在为买方放完贷款后,如果发生卖方违约或者买方违约,导致该房屋无法成交,则由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向银行承担赔偿责任。转按揭贷款中的担保费用由此产生,数额在贷款金额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八之间。同时,卖方需向银行、担保公司或者中介机构签署出售承诺书,而买方需向银行出具担保委托书。4、在转按揭申请通过银行审核后(审核通常需要5个工作日),且银行确认可以去还贷的当日,买方申请贷款的银行所指定的担保
    2023-02-04
    264人看过
  • 哪些房屋不得买卖,如何处理房产纠纷
    哪些房屋不得买卖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下列房屋,不得买卖转让:(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没有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土地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用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禾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商品房未办理预售登记审批手续领取预售许可证,或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怎么处理房产纠纷发生房地产纠纷后处理的原则一般是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1)协商解决:纠纷各方自行协商,平等、互利、合理、有偿的妥善解决;主要是依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进行协商,解决
    2023-03-02
    307人看过
  • 私人买卖土地纠纷如何处理
    买卖土地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确权应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1)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2)设区的市、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3)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跨设区的市、自治州行政区域的;争
    2023-06-21
    230人看过
  • 动迁房屋买卖合法吗?拆迁房屋买卖纠纷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房子能买卖吗?关于房屋是否可以买卖,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退房协议书。这两种动迁房能卖吗?律师回复:动迁房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动迁协议。第一种情况:业主取得商品小区房产证。这些房屋可以用于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因为在二手交易过程中,房产证是由房管局认可和监督的。因此,房屋的“房产证”可以在交易所正常过户。第二种情况:业主手中只有开发商的搬迁协议。安置房是开发商在征收土地时补偿安置群众的房屋;商品房是开发商自行出售的房屋。每个楼盘基本上都有一套回款房。一般来说,回迁房的价格普遍低于商品房。这些房屋的业主只有开发商的动迁协议,所以他们在做二手交易时,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过户公证和更名。因为动迁协议只是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这个协议一直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在公证处办理公证交易,只
    2023-05-08
    198人看过
  • 房屋买卖户口迁入纠纷该如何处理?
    隐瞒户口迁出致第三人户口无法迁入沈先生将房屋卖出后向下家管先生谎称户口已迁出,管先生再次出售该房时才发现真相,并被新房主倪先生告上法庭,为此他也将沈先生告上法庭。日前,普陀区法院两次判决一并解决矛盾,判令沈先生向管先生支付违约金5万元,管先生向倪先生支付违约金5万元。2007年,沈先生将一套房子卖给管先生。购房合同上约定办理过户当天,沈先生应将全家人户口全部迁出。可是,由于沈先生购买的新房没有办出产权证,户口一时间无法迁入。为减少自己的麻烦,他向管先生谎称户口已迁出。粗心大意的管先生并没有去派出所核实。直到去年3月,他又将房屋出售给倪先生时,才发现房子里竟然有5个户口,导致倪先生的户口暂时无法迁入。第一售房人承担违约金为此,倪先生将管先生告上法庭,认为管先生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办妥原有户口的全部迁出手续,若未按约及时迁出户口,每逾期一日应支付总房款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管先生感到委屈,
    2023-06-10
    311人看过
  • 订金涉及的房屋买卖纠纷如何处理
    房屋买卖定金纠纷的处理是:定金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20%的定金无效。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应以该定金赔偿,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以该定金双倍赔偿。一、合同定金的约定有没有上限定金金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金额的20%。可见合同定金约定有上限。对此,人民法院不支持超出部分。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二、民法典的合同中的定金怎么算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
    2023-06-23
    179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户口纠纷有哪些户口纠纷如何处理
    一、二手房买卖户口纠纷有哪些户口迁移问题属于行政管理问题,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因此买方无法以户口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强制迁移户口;而只能以卖方拒不迁移户口违约为由,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关于户口的约定就变成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买卖双方往往会在合同补充条款中规定:卖方必须在房屋权利转移前(或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xx日(一般20日)内,将房屋内所有的户口迁出,若由于卖方的原因没有将户口及时迁出,导致买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但在实践中,往往由于对赔偿责任的计算标准没有明确,导致买方不能完全实现自己的诉讼目的。因此,也常因此发生争议。二、如何解决二手房买卖户口纠纷第一,买卖合同没有约定具体赔偿标准的户口迁移是卖方的合同义务,违反该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但如果买卖合同里面没有约定赔偿责任的具体标准或者计算公式,则买方需要举证证明其受到的损失,没有损失
    2023-02-04
    304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如何确定,纠纷如何处理
    一、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一般按照合同签订地决定。具体还有以下几种形式:1.首先要明确买卖合同双方是否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若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且符合法律规定,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2.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根据法律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1)若合同双方没有关于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明确约定,则根据《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1条、第3条的规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若买卖合同双方有明确的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约定,则应该区分合同是否实际履行①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如果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②合同实际履行的,当事人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
    2023-03-23
    278人看过
  •  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在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时,需要遵守的原则如下: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如果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则不予支持。但是,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在这种情况下,应予支持。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时需要遵守的原则如下:1.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如果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则不予支持。2.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在这种情况下,应予支持。 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 纠 纷 处 理 的 原 则 有 哪 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纠纷类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原则: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人与开发商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购房人的权益应当得到充分保护。在处理
    2023-09-03
    495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中的担保贷款纠纷
    一、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二、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三、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中担保权人的诉讼地位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
    2023-03-24
    246人看过
  • 最新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特点
    (1)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主体来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主要发生在作为出卖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作为买受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在买受人采用按揭方式付款的情况下还可能涉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出卖人采用包销、代销等方式销售商品房的情况下还可能涉及房屋中介机构等。(2)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类型来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主要集中在商品房预售领域,其中以房屋面积差异、逾期付款或交楼、房屋质量或权利瑕疵、逾期办理房地产权证等纠纷类型最为常见,这与商品房预售合同销售的是尚未建成的商品房,不可预知的因素较多有很大的关系。(3)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的原因来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多数情况下是由于出卖人的不诚信行为所致,而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纠纷的则在少数,这一点在商品房预售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这固然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相对较多有关,也与我国房地产市场尚不规范、房地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有待提高有
    2023-02-23
    158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买卖是指一手房买卖,即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者其法律关系主要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预售合同或者现房销售合同所确定。在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中,购房者要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支付房款,而开发商则要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 更多>

    #商品房买卖
    相关咨询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如何确定商品房买卖纠纷的责任与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商品房买卖的常见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各类纠纷均可能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比较常见的有以下三大类:1、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2、房屋已实际交付但不能按约办理房地产权属证明;3、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二、如何确定商品房买卖纠纷的责任1、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法律责任。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除具有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外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通常情况下,双方在合同中约
    • 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如何避免实体商品房买卖纠纷?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3
      1、你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开发商的样板房,你们在合同中是否对于样板房中的物件进行了约定?是否有照片或者模型?如果有约定,那么如果物件不全,可以要求从购房款中折价扣除。 2、关于收楼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
    • 如何处理商品房质量纠纷,房屋质量纠纷应该如何处理,怎么处理商品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1
      一、商品房质量纠纷的类型广义的商品房质量纠纷是指因开发商交付的商品房及其配套设备、设施或居住环境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而产生的纠纷,商品房质量纠纷主要是由于开发商片面追求高额利润造成的。为了保护购房人利益,国家明确规定开发商不得将工程质量不合格或配套不完善的房屋交付使用;同时还规定住宅小区需经国家相关部门综合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开发商应向购房人出示《住宅质量保
    • 商品房买卖中的常见纠纷有哪些, 如何确定商品房买卖纠纷的责任承担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4
      在商品房买卖的过程当中,由于种种原因,都可能导致纠纷的产生,其中,应归责与开发商的原因居多。那么,在商品房买卖中有哪些常见的纠纷呢?出现纠纷,又该如何确定这些纠纷的责任呢?一、商品房买卖的常见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各类纠纷均可能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比较常见的有以下三大类:1、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2、房屋已实际交付但不能按约办理房地产权属证明;3、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二、商品房买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请律师,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要注意哪些内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
      作为房产纠纷专职律师,本人建议如下: 一、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资质 二、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范围 三、审查五证:1、国有土地证书,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4、开工许可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 四、审查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已作抵押。 另外,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空白处的应该注意事项 第一、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空白事项应该填写完整,清楚,如果出卖方有委托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