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货款的利息该如何计算,如何收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16:02:44 396 人看过

拖欠货款的逾期债务利息,若双方有约定,从其约定计算;若双方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可以由法院判决。

收回方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是协商解决。

一、订金可以退回来吗

订金是否可以无条件退还,需要视情况而定:

1、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卖方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

2、买方违约时,可以与卖方协商解决并要求对方退款。

二、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如下:

1、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独立的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

2、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三、订金不退的的处理方式如下:

1、双方协商。合同双方可以就定金退还的问题友好协商,协商最大的优点就是方便快捷、利于执行;

2、申请仲裁。若双方有约定仲裁协议,可以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诉讼解决。双方协商不成,且无约定仲裁协议,可以就定金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案情并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就合同定金问题作出裁判。

综上所述,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四、合同纠纷可以约定管辖吗

合同纠纷的管辖是可以约定的。一般双方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的,应当首先按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如果没有约定管辖,则应当在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进行诉讼。若当事人同时向多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纠纷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但是合同双方也可以约定由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五、怎么解决租金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主要包括租期及押金纠纷,房屋水、电、煤费用纠纷,房屋设备的使用及赔偿纠纷和租赁备案纠纷。房屋租赁纠纷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处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1)申请仲裁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民事诉讼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2日 23: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你能要求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吗?如何计算利息
    我们能要求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吗?如何计算利息?在建设工程中,工程欠款时有发生,很容易给承包人造成巨大损失,因此许多承包人在收回工程欠款时都会尽最大努力收回最高赔偿金。拖欠利息是承包人可以追偿的一种补偿。然而,如何以及何时计算拖欠的利息,许多承包商并不清楚。在现实生活中,当建设工程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总是会发现工程质量问题、资金周转困难等多种原因。,但这并不是用人单位不支付工程款的根本原因,往往是借口。对承包人而言,一旦发现对方无意按时支付工程款,应及时催款,要求对方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但在实践中,施工合同中有时对拖欠利息没有明确约定,以致有人怀疑能否向发包人追讨拖欠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对未支付工程价款的利息计算和支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因此,建设项目
    2023-05-07
    190人看过
  • 拖欠货款起诉状中利息如何主张
    拖欠货款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原告主张利息的,可以在起诉书的诉讼请求中,载明主张利息的数额,由法院进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023-04-21
    75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拖欠货款利息是该如何处理呢?
    拖欠货款利息计算标准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很多时候,当事人拖欠货款不给的会产生一定的逾期利息,而这个利息通常都是由当事人双方之间约定存在的,法律上对此并没有作出规定。一、现在法律支持的利息是多少民间借贷利息因借贷期限不同而不同。但无论怎么不同,都不允许超过36%的年利率。民间借贷期内利息:1、双方约定利息:法院对约定的利息认定与处理如下:年利率在低于24%区间,法院支持24%-36%区间,法院也会支持。2、双方没有约定利息:1)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期内利息,法院不予支持。2)借款人自愿支付,后又反悔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的,不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法院不予支持过36%部分利息法院会支持返还。民间借贷逾期利息:1、约定逾期利息:民事主体之间的活动,始终遵循“有约从约”的基本原则,如果借贷双方之间对逾期利息一并做了明确约定,只要不
    2023-04-02
    151人看过
  • 带息应收票据的利息如何计算
    带息的商业承兑汇票的的利息的计算公式为:1、应收票据利息=应收票据面值×票据利率×票据期限2、应收票据到期价值=应收票据面值×(1+票据利率×票据面值)上述公式中的“利率”,一般是指年利率,如果按月计算利息,应将年利率换算为月利率,如果按日计算利息,应将年利率换算为日利率。为了计算方便,银行通常按一年360天计算。例如:某公司3月31日销售商品一批,货款102564元,增值税额17436元,当日收到商业承兑汇票面值120000元,利率6%,期限5个月。8月31日该票据到期,应计利息=120000×6%×5÷12=3000(元);到期价值=120000×(1+6%×5÷12)=123000(元)。
    2023-06-14
    496人看过
  • 非居民企业存款利息收入应该如何计算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该境外机构构成在我国未设有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给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该非居民企业应就从我国取得的存款利息所得缴纳所得税。那么应该如何计算税款呢?根据《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第八条: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税法规定之外的税费支出,适用10%税率,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因此,该境外机构取得的这笔存款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5.87万元,由银行代扣代缴。
    2023-05-05
    73人看过
  • 如何计算提前还款利息
    如何计算提前还款利息每家银行给出的违约要求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您可以咨询相应的银行进行咨询所有提前还款:相关材料经贷款银行核实后,提前办理全部还款手续
    2023-05-07
    418人看过
  • 判决书欠款利息如何计算执行
    在判决书生效后,执行判决书的,利息按判决书的数额计算支付,迟延执行的,按照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强制执行。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未确定的,不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等于债务人尚未清偿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乘以日万分之一点七五乘以迟延履行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2023-04-15
    491人看过
  • 如何计算货款欠条的有效期?
    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三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三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货款欠条的格式欠条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动中经常使用。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主体、客体、内容),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1、主体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2、客体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3、内容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4、一式两份
    2023-07-03
    99人看过
  • 口头借款如何计算利息?
    口头约定利息的,可以让借款方按期偿还口头约定的利息,然后将银行流水记录或者转账记录作为其支付利息的凭证。借款的利息不能超过国家有关规定,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自然人之间视为没有利息。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利息问题利率要合乎规定。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定,年息36%内受国家法律保护,超过36%无效。高利贷的利率不受国家保护。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年利率36%,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
    2023-08-14
    205人看过
  • 欠钱不还,利息如何计算?
    欠债不还,利息怎么算?1、借款期间没有利息,到期不还要支付利息。借贷双方既没有约定借款期间的利息,也没有约定逾期利息,当债务人欠债不还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主张从还款到期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利息。2、借款期间有利息、逾期后继续支付,但有上限。(1)对于逾期利息双方可以单独约定,如果约定的话就从约定;(2)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而借款期间内有利息约定的,就按照借款期内的利息计算;(3)无论是双方约定还是按照借款期间的利息计算,都不能超过24%。3、强制执行过程中一律支付迟延履行金。债务人被判偿还欠款后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当债务人主动偿还本金和利息时,还应当支付因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
    2023-06-08
    482人看过
  • 未明确逾期利息计算方法的利息应该如何计算?
    未约定逾期利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逾期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钱时的利息应该如何约定首先,约不约定利息是很重要的。打借条的时候,一定要将利息写在借条上,这很重要。其次,约定多少利息是合法的?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现在有比较明确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两个数字上:24%和36%。约定利息最高约定到年利率24%,超出部分无效,但是记住,是超出部分无效,但是
    2023-07-24
    274人看过
  • 房贷利息计算公式教你如何计算贷款利息
    我们在买房手续办理结束后,不管你选择等额本金还是等额本息,你都得每月按时、足额缴纳房贷,那么,你对你的钱去向了解吗?虽然,网上有各种各样的贷款利息计算器,但是算出来的结果却并不一致,贷款利息计算成为了一道难题,那么,贷款利息计算公式是如何计算的呢?一、贷款利息一般按月复利计算,复利是指在每经过一个计息期后,都要将所剩利息加入本金,以计算下期的利息。这样,在每一个计息期,上一个计息期的利息都将成为生息的本金,即以利生利,也就是俗称的“利滚利”。分期还款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等额本息,一种是等额本金。由于还款方式不一样,使得每月需要交纳的贷款利息也不一样。不过,无论什么贷款方式,银行贷款利息都有一个统一的计算标准。二、贷款利息计算公式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当月贷款利息=上月剩余本金*贷款月利率;当月已还本金=当月还款额-当月贷
    2023-05-03
    355人看过
  • 单位员工借款应该如何计算借款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已支付的有权请求返还。此外,司法解释还首次明确企业之间出于生产经营需要而相互拆借资金受司法保护。对于呈井喷式发展的网络借贷,则明确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如仅提供媒介服务则无需担责。该司法解释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新规1年利率未超24%受司法保护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因经济社会的变化,许多规定已不能适应发展需要。新的司法解释共三十三个条文,对民间借贷行为及主体范围、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等予以明确。利率的规制是民间借贷的核心问题,也是此次司法解释的重要内容之一。《规定》明确,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无权主张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
    2023-03-17
    79人看过
  • 多次借款和支付利息应该如何计算?
    多次借款的利息认定主要看双方的约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期内利息,不被法院支持。借款人自愿支付,后又反悔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的,不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法院均不支持;超过36%红线部分利息法院始终支持返还。个人借款利息怎么算,没约定利息怎么办民间借贷合同的利息由双方约定,双方约定的利率只要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就是合法的;超出的,则属于高利贷。“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若民间借贷合同构成高利贷的,则是无效的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
    2023-07-06
    71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卖家拖欠货款利息如何计算有知道的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30
      卖方拖欠货款利息的计算方式: 1、按照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的约定计算,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2、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按照借期内利率计算; 3、未约定借期内利率的,按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 贷款利息如何计算,如何计算贷款利息,计算贷款利息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20
      由于借贷期限不同,民间借贷异。但无论如何不同,都不允许超过36%的年利率。民间借贷利息的计算方法主要分为:1。民间借贷期间的利息1。首先,双方同意利息法院确定和处理约定的利息如下:年利率低于24%区间,法院支持;在24%-36%区间,法院也支持已经履行的部分。2、双方未约定利息(1)未约定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贷款人主张期限内的利息。(2)借款人自愿支付后,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的,不得超过年利率3
    • 拖欠货款如何计算利息,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5
      拖欠货款的利息的计算方式: 1、起算时间上的确定。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金自执行名义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2、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的确定标准。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按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双倍计付。
    • 卖方拖欠货款利息如何计算,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28
      卖方拖欠货款利息的计算方式: 1、按照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的约定计算,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2、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按照借期内利率计算; 3、未约定借期内利率的,按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 客户欠货款申请破产利息如何计算的呢?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27
      逾期利息一般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现在主要问题不是考虑利息,应该重点关注对方公司情况,如果走破产程序应该尽快进行债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