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违约损失是什么损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09:42:57 182 人看过

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或者利益减少的一种责任形式。赔偿损失是一种重要的违约责任方式,有明显的救济功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它不仅适用于违约责任,也适用于侵权行为及其他一些民事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仅适用于有效合同的违约行为,也适用于无效合同所造成的损害赔偿。本文所研究的赔偿损失,仅指因违约所负的赔偿损失。

一、赔偿违约损失的特征

1、违约的赔偿损失是合同违约方违反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形式。违约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并且违约方违反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当事人一方违反的不是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合同没有成立、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等,其所要承担的不是违约的赔偿损失责任,而是应当承担缔约过失等其他责任。

2、违约的赔偿损失具有补偿性。违约的赔偿损失是强制违约方给非违约方所受损失的一种补偿。违约的赔偿损失一般是以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为标准。这与定金责任、违约金责任等违约责任有所区别。

3、违约的赔偿损失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中国《民法典》允许合同当事人事先对违约的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予以约定,或者直接约定违约方付给非违约方一定数额的金钱,体现了合同自由的原则。

4、违约的赔偿损失以赔偿非违约方受到的实际全部损失为原则。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会遭到财产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这些损失都应当得到补偿。

二、违约金的作用

第一,违约金具有从属性。违约金与违约金的支付不同,前者一般依违约金条款产生,是从属于合同债务的从债,后者仅使债的标的。正是依违约金约款产生的违约金债务是合同的从债务,违约金才发生其担保作用。因为保证、定金、抵押、质押等传统民法的担保方式也正是为主债实现而设立的从债,因而才具有担保性。

第二,违约金的设立可以使当事人预知不履行的后果。在合同订立以后,当事人对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及承担的责任的范围,均能事先了解,而当事人为避免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就必须正确履行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违约金可以督促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确保债权实现。此点也是违约金与传统担保方式相同之处。

第三,第二种观点一般以违约金债务人丧生清偿能力后的实际结果来否定违约金具有担保属性理由不充分。担保不是保险,它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维护债权人利益的作用,即使传统的民法中的担保方式也不能保证债务人履行到期履行债务。

第四,由于惩罚性违约金的数额较多,且多与违约所致损失无关,故更能有效的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4: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侵权损失赔偿与合同违约赔偿区别是什么
    1、归责原则的区别。我国法律规定,违约责任适用严格责任或过错推定责任,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未按约履行义务,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2、举证责任不同。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在一般侵权责任之中,受害人有义务就加害人有无过错问题举证,而在特殊的侵权责任中,应由加害人反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过,在合同责任中,违约方应当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3、义务内容的区别。合同的义务内容往往是根据合同当事人的意志和利益关系确定的但是,在侵权行为中,不存在着法定的义务内容由当事人的利益关系决定的问题。4、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不同。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来说,违约是否造成损害后果,不影响违约金责任的成立。但是在侵权责任中,损害事实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无损害事实,便无侵权责任的产生。5、责任范围不同。合
    2023-06-18
    291人看过
  • 怎么证明违约赔偿是直接损失
    一、怎么证明违约赔偿是直接损失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的对称。又称“积极损失”。是指民事主体因不法行为遭受的财产利益直接减少的损失。财产损失的一种。其中既包括侵犯财产权行为造成的财产灭失或毁损;也包括违约行为造成的财产利益的丧失或耗费;还包括侵犯人身权行为造成的直接财产支出或丧失。根据多数国家的法律,对于受害人因不法行为遭受的直接损失应当依实际赔偿原则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二、违约损害赔偿包括间接损失吗民法典规定,合同违
    2023-05-03
    436人看过
  • 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是否共同组成违约损害赔偿
    违约损害赔偿金额具体包括实际利益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1、根据上面说到的,把握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的要点,搜集主张这些实际损失的相关证据,加以佐证。2、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计算方法确定违约损失赔偿金额。如果在实际操作中,实际损失大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增加。3、再有就是根据合同的特殊性,对应相关的法律法规计算。譬如投入资金的利息、采取恰当防损措施的费用、房屋升值差价等。一、违约损害赔偿计算的标准是什么?违约损害赔偿在本质上是交换关系的反映。从等价交换的原则出发,一方违约之后,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合同一方
    2023-02-10
    156人看过
  • 违约金赔偿损失同时适用法律规定,及违约金和赔偿损失怎么选择
    一、违约金赔偿损失同时适用法律规定违约金赔偿损失同时适用法律规定如下:当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经济损失时,没有违约的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就不足的部分赔偿损失。但二者相加不得超过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二、违约金和赔偿损失怎么选择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选择如下:1.如果合同中仅选择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方式,未约定赔偿损失的,应按照违约金的约定履行。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守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适当增加违约金。2.在合同中同时约定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守约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对于不足部分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如果约定的违约金适当高于实际损失的,对于违约方要求只赔偿损失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在合同
    2023-05-03
    273人看过
  • 约定违约赔偿损失是否可以调整
    一、约定违约赔偿损失是否可以调整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对方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协议终止后违约条款还有效吗《民法典》第567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因此合同违约金条款并不因为合同无效而无效。当合同无效或是被撤销后,其违约金条款即属于结算清理条款,还仍然保持其效力,约束双方当事人。三、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合同违约金没有法律规定上限,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
    2023-05-03
    291人看过
  • 宅基地侵权损失赔偿赔什么损失
    一、宅基地侵权损失赔偿赔什么损失1、宅基地侵权赔偿损失主要包括实际造成的损失和间接损失,例如房屋损毁的损失、宅基地破坏造成的操作、宅基地修复费用等。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二、宅基地纠纷确权可以通过什么方式1、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也就是现在在使用宅基地的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这个是一家的一个宅基地只能填写一份,这就意味着,如果有两个以上宅基地的农民只能确权一处宅基地。2、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还要当
    2023-06-16
    345人看过
  • 合同违约是否赔偿扩大的损失
    合同违约要不要赔偿扩大的损失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2、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九十一条【减损规则】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
    2023-03-08
    334人看过
  • 违约的赔偿损失是行政处罚吗
    存在违约行为,责令赔偿损失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责令民事赔偿;一种是责令赔偿国家损失。责令民事赔偿是行政机关化解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是具有司法性质的行政裁决行为,不属于行政处罚。责令赔偿国家损失是为了维护客观法律秩序和国家利益,具备行政处罚的特征。因此,存在违约情况,责令赔偿损失是否属于行政处罚,要结合司法实践及所依据的具体法律规定具体分析。一、一方违约怎么赔偿损失的?对方违约赔偿分两种情况:(一)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二)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2023-02-24
    333人看过
  • 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赔偿损失
    一、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赔偿损失合同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后,如果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一般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二、缔约过失能主张可得利益损失赔偿吗按规定,缔约过失的赔偿范围包括以下:1、固有利益损失;2、信赖利益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因此,在缔约过失中可以主张间接损失,即主张可得利益损失。主张可得利益损失时,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因信赖合同有效成
    2023-06-17
    389人看过
  • 职工违约离职是否应赔偿损失?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前,随着用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选择权越来越充分。应当说,劳动者的纷纷“跳槽”,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的,但是,这种择业自由应该以尊重和不违反劳动合同为前提。《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劳动部1995年5月10日发布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由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系执行法定义务,加之劳动者经培训后通过劳动已为单位创造了一定价值,因此,培训费用的赔偿应当依据培训费的总额及劳动合同期限和劳动者为
    2023-02-11
    170人看过
  • 违约赔偿损失是否包括交通费
    一、违约赔偿的原则(一)以严格责任为主,过错责任为补充的合同责任归责原则。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按该规定,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当的,无论当事人是否有过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然法定免除责任的除外。根据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损害赔偿以损害事实、损害事实与违约行为之间存在相当的因果关系为要件,而不考虑违约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二)补偿损失和恢复原状的完全赔偿原则。《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据该条规定,损害赔偿额与实际违约损失应当相当
    2023-02-27
    263人看过
  • 违约损害赔偿中可得利益损失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违约损害赔偿中可得利益损失司法解释是什么?可得利益是与现存利益相对的概念,它是指在合同履行前并不为当事人所拥有的,而为当事人所期望在合同适当履行以后可以实现和取得的利益。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可得利益必须是纯利润,包括依合同取得对方交付的财产并利用其从事生产后可以取得的预期纯利润以及通过劳务或服务合同获得并使用该劳务或服务后获得的纯利润等,但不包括为取得这些利润所支付的费用及税收等。二、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什么?1、违约行为。即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行为。这是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2、财产权利损害的事实。这种事实,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减少,即
    2023-04-13
    120人看过
  • 开发商违约赔偿房屋溢价损失是可得利益损失吗
    一、开发商违约赔偿房屋溢价损失是可得利益损失吗由于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业主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也就并未实际取得房屋溢价部分;故房屋溢价损失显然不是实际损失。但如果合同顺利履行,业主即可取得房屋所有权,即可最终享有房屋溢价利益;而由于开发商的违约,导致业主丧失了将来取得房屋溢价利益的可能;故房屋溢价损失应当属于可得利益损失的范围。跟姐《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第40条“房屋买卖合同因一方当事人违约被解除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或者转售利益等可得利益损失。”就明确将房屋溢价损失定性成了“可得利益损失”。二、买卖合同管辖的规定有哪些?1、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管辖法院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协议管辖的范围只能是因合同纠纷而提起的诉讼。协议选择管辖的法院只能是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当事人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协议管辖法院,不能对二审和再审协议管辖
    2023-04-18
    154人看过
  • 违约后的赔偿损失的责任
    违约后的赔偿损失的责任。违约人继续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怎样赔偿损失,见下条解释。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么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
    2023-03-13
    10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违约离职要赔偿什么损失,违约离职要赔偿的损失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1
      违约离职要赔偿的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即用人单位既得利益的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对合同约定的违约损失赔偿损失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7
      合约必须信守。违反合同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不过违约责任以补偿受害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为限。
    • 违约责任中的赔偿损失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04
      1、违约责任中的赔偿损失,又称为违约损害赔偿,是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 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有何区别,违约金与赔偿损失怎么适用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违约金与赔偿损失有何区别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或由法律的规定,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货币。赔偿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一定数量货币进行赔偿。区别:不管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是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只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违约方就必须给付另一方违约金;给付赔偿金的前提必须是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
    • 违约金不足赔偿损失怎么办,违约金能与赔偿损失并用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9
      一般是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违约金,另在后面注明当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时,以守约方实际遭受损失为准。如果合同中没约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前段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也就是说,在此种情况下,不能在主张违约金的同时主张损失赔偿,而是只能请求增加违约金。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作了明确规定:“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