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权的析产规则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08:40:59 251 人看过

一般财产析产规则包括正确区分家庭共有财产和个人专有财产、涉及继承时必须析出其他共有人的财产、正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成员共同财产、正确运用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析产原则。家庭析产有利于更加区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以至于在离婚时,减少争议的发生。

二、婚后财产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5、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6、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7、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01: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分家析产与继承财产有哪些区别
    分家析产不是财产继承,财产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被继承人死亡,其近亲属依据死亡人生前留下的遗嘱,没有遗嘱的按法律规定而发生的、由继承人依法无偿占有该财产的活动;而分家析产,是家庭成员间的矛盾、纠纷或其他原因,不愿意再继续共同生活在一起而对家庭中的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处分的活动。具体来讲,两者之间的区别表现在:(一)性质不同。继承是指财产所有权从被继承人转移给继承人,权利主体发生变更;而分家析产是财产所有权的进一步明确,即进一步明确家庭共有财产的各共有人具体对哪一部分共有财产享有独立有所有权,不发生整个财产所有权主体变更的问题。(二)财产基础不同。继承的财产基础是被继承人遗留的生前个人财产,即可用于继承的是被继承人遗留的生前个人财产,而分家析产的财产基础是家庭共有财产,即供分家析产之用的财产是全部家庭共有财产,家庭成员对此享有共同的所有权,至于家庭成员个人所有的财产则不属于分家析产的
    2023-06-14
    319人看过
  • 家庭财产继承权内容主要有哪些
    一、什么是财产继承权?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即享有客观意义上的可能性继承权。(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即一定的法律事实)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二、财产继承权的特征有哪些(一)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二)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三)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四)继
    2023-06-08
    441人看过
  • 婚姻家庭中财产共有的情形分析
    夫妻共有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共同财产应当包括:1、工资、奖金等劳动报酬;2、生产经营获得的收益;3、写书、开发商标等产权收益;4、继承或他人赠与的财产,若在继承或赠与时公证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应当排除在共同财产之外;5、其他的应当归为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住房补贴、公养老保险金等。恋爱、婚姻家庭中的道德规范具体有哪些要求?恋爱,婚姻家庭中的道德规范具体有以下要求:1、尊老爱幼。子女要孝敬、赡养父母及长辈,父母要抚育、爱护子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须遵守的道德准则,也是应尽的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2、男女平等;3、夫妻和睦。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的重要;4、勤俭持家;5、邻里团结。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
    2023-07-02
    339人看过
  • 家庭财产保险案例分析
    法律综合知识
    某年1月5号,某单位职工方某投保了该市保险公司开办的统保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27万元,其中房屋20万元,家用电器5万元,床上用品及衣物2万元,保险期限自当年2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当年3月16日,方某决定重新装修房子,花钱请了一个路边装修队,施工过程中,一装修工人休息时抽烟,随手将烟头扔在木屑堆上,不慎引起火灾,方某的房屋损失4万元,家用电器损失2万元,床上用品及衣服损失1万元,不久,被保险人方某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出索赔。(一)要有案情分析(应该如何处理,依据是什么?)(二)要得出结论(三)要说明本案例被保险人先装修队负责人提出书面索赔.肯定装修队没有这么容易赔钱给你,而且估计也无力负担所以你转向保险索赔.顺便签份权益转让书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赔你后得到赔偿金额内的追偿权益.保险公司对装修负责人去追偿.至于保险公司怎么赔偿,是这样的:房屋部分=40000×(200000/现在房屋的价值
    2022-04-24
    57人看过
  • 如何分辨哪些财产是家庭共有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换言之,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一个家庭要存在家庭共有财产,要具备两方面条件:一是有共同的劳动行为或受赠事实;二是家庭不仅由一对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组成。家庭共有财产具备以下特征:1)家庭共有财产的形式以家庭成员间的共同生活关系的存续为前提。没有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家庭共有财产也就无从谈起。2)家庭共有财产只能产生于具备某种特殊身份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3)家庭共有财产有家庭成员共享所有权。4)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主要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收入,家庭成员交给家庭的财产,家庭成员共同接受赠与的财产,以及在此基础上购置和积累的财产。
    2023-06-08
    245人看过
  • 分家析产原则
    1、分割房屋是最大限度的保护房屋的整体性2、尽最大可能不损害房屋现有的价值3、采取一人独有,给付他人金钱或其他方式的补偿4、采取大家共有的方式5、大家竞买的方式6、出卖该房,大家分得价款的方式分家析产的原则是什么房屋为家庭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生活资料,正是因为它的重要性,才引发了这样或那样的种种矛盾和纠纷,当夫妻离婚或者家庭成员分家独立时,势必就要对该共有房屋进行分割分配。然而房屋又拆不得,因此在对房屋分割问题上就遇到了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到底该房屋应当归谁?能否继续共用?没有得到房屋这又该得到什么?对于这样的问题无论是法律的规定还是司法实践都给了较好的处理,基本原则如下:1、分割房屋是最大限度的保护房屋的整体性;2、尽最大可能不损害房屋现有的价值;3、采取一人独有,给付他人金钱或其他方式的补偿;4、采取大家共有的方式;5、大家竞买的方式;6、出卖该房,大家分得价款的方式。
    2023-08-17
    253人看过
  • 财务分析撰写有哪些规则
    (一)总则第一条本规则指在规范公司的财务分析内容和格式全面揭示经济活动及其效果切实发挥财务分析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第二条本规则适应于本集团的所有核算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单独核算单位。(二)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第三条各项指标数值的计算填列:1.各指标的计算口径和格式按附表一和企业财务分析表进行。2.表中的计划数指各公司每年度的承包指标数。3.工业企业应揭示工业产品销售率及上年同期对比的增减水平。4.投资收益率指标只限于年度分析填列。(三)财务状况分析第四条生产经营状况分析:从产量产值质量及销售等方面对公司本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作一简单评价并与上年同期水平做一对比说明。第五条成本费用分析:1.原材料消耗与上期对比增减变化情况对变化原因做出分析说明。2.管理费用与销售费用的增减变化情况与上期对比并分析变化的原因对业务费销售佣金单列分析。3.以本期各产品产量大小为依据确定本公司主要产品分析其销售毛利
    2023-06-12
    456人看过
  • 家庭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分辨标准有哪些?
    如果财产是家庭成员通过共同生产经营、共同劳动,或者共同继承、受赠等方式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形成的,则认定财产为家庭共有财产。如果财产是属于以下情况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家庭共有财产有哪些特征家庭共有财产的特征有以下几点:1、家庭共有财产的发生是以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创造的财产为前提,不是在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的财富,不发生家庭财产关系;2、家庭共有财产来源于全体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所得和各自劳动所得的财产;3、家庭共有财产为共同共有财产,在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共有人不分份额,共同享有所有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
    2023-07-10
    456人看过
  • 低保家庭财产状况有哪些规定条件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具体来说就是和你一起生活的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本科以下上学的子女),整个家庭的人均收入必须低于低保线,低保线是各省市按年自行确定,每年都不一样。一、老人申请低保需要什么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享受低保,以下几种情况都可以申请低保:2、拥有本地农业居民户口的,并且是在当地常住的。3、家庭成员中,具有劳动能力却因为某些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的。4、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5、光荣复原的军人会回农村,因为自身伤病或者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来源的,或者生活水平低于正常标准的。6、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7、老人、儿童的赡养人和抚养人本身生活困难的可以申请低保补贴。二、残疾人生孩子有补
    2023-03-08
    394人看过
  • 家庭析产纠纷
    (一)对家庭共有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应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分家折产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立协议人姓名、基本情况,在家庭中的称呼;2、分家析产的原因;3、家庭共有财产分配方案;4、家庭共同债务清偿方案;5、协议生效条款;6、见证人姓名;7、立协议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8、订立协议时间。(二)若未达成一致意见,可到人民法院诉讼。一、兄弟分家产, 怎么分才能更好的避免纠纷?兄弟分家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能有效的避免许多不必要的争执,分家产各方可以在协商一致后书写协议。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建议最好找个分家产专业的律师代写。二、父母和子女析产登记分家析产,指的是家庭成员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各自独立生活的行为。分家,就是把一个较大的家庭分成几个较小的家庭。析产,又称财产分析,就是将家庭共有财产予以分割,分属各共有人所有。分家析产的前提是存在
    2023-03-27
    129人看过
  • 分家析产的程序有哪些
    (一)写分家协议书;写一份分家析产协议书,或到房管部门要一份,说明家庭成员经协商同意把全家的房屋所有权析产到家庭成员小Q的名下,签字捺印;(二)居委会核实;向房屋所在地居委会申请出具证明,居委会通过调查问询,证明此事属实,在分家协议书上盖章,证明协议内容属实;(三)房产测绘;所有家庭成员带着身份证明、分家协议书、居委会证明、房权证、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测绘图;(四)房产受理;所有家庭成员带着身份证明、分家协议书、居委会证明、房权证、确权审批表、测绘图,到房管部门申请房产姓名变更;按相关法定程序,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逐一问询家庭成员,确认无误后受理;(五)领证;7个工作日后可以带着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缴费,领取房权证。一、分家析产应当注意哪些问题(一)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
    2023-03-23
    238人看过
  •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和规则有哪些
    一、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和规则有哪些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依次为: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以及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款规定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则应按照比例分配。破产财产清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源自《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该条款详细规定了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为破产程序的实施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通过遵循这一法律依据,破产管理人能够确保破产财产的分配过程公开、透明,并有效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二、破产财产不足如何分配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权时,破产管理人需按照既定的清偿顺序和规则进行分配。1.对于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若破产财产无法全额满足,则应根据各债权人的债权比例进行分配。2.这种分配方式体现了破产法的公平原则,旨在确保所有债权人在同等条
    2024-08-11
    122人看过
  • 家庭共有财产的实施条例有哪些
    一、家庭共有财产的实施条例有哪些1、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来执行。2、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夫妻共同财产是如何执行的1、法院判
    2023-04-12
    471人看过
  • 律师分析家庭共有财产分割的问题
    【案例展现】60多岁的周某在丈夫去世后,一直与儿子及儿媳共同生活。儿子与儿媳在外经营生意,周某则在家操持家务,照顾孙子。在儿媳刘某怀孕、哺乳期间,周某也曾经外出跟儿子一起照顾生意。1999年,村里拆迁房屋,根据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全家得到拆迁补偿款25万余元,再加上以共有财产购得的房屋三居室及二居室各一套,以及多年积蓄的存款80多万元和价值4万元的实物,这个家庭过得殷实而幸福。然而,2001年周某儿子因意外事故不幸身亡。儿子去世后,周某主张分家,但因为财产的问题与儿媳刘某闹起了矛盾。周某认为财产属家庭共有,要求均分和继承财产。而儿媳刘某认为这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周某仅操持家务,且由自己和丈夫赡养,因而仅有继承的权利。对此双方争执不下,周某将儿媳、孙子及孙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其对二居室房屋的所有权;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析产、继承后要求分得34万元;此外,还要求给付儿子去世后获得的赔偿金中专门
    2023-12-10
    255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家庭财产析产的司法解释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1
      家庭财产权的析产规则分为一般规则和特殊规则。一般规则包括: 第一是正确界别家庭共有财产和个人专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按照家庭共有制度确定,家庭成员的专有财产涉及到某个家庭成员被指定接受的专属赠与财产或继承财产。但是,应当明确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的普通受赠或继承所得的财产应当归属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是涉及继承时必须析出其他共有人的财产。继承的本质是对被继承自然人的个人财产的再处分法律行为。
    • 家庭财产析产指的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30
      析产又称家庭财产析产,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析产一般发生在大家庭分家或者夫妻离婚时对财产的处理中。
    • 家庭共同财产怎样析产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5
      房产析产属于析产中的一种。 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析产一般发生在大家庭分家或者夫妻离婚时对财产的处理中。公民死亡后,共同生活人或者财产共有与继承人就财产如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解释,一般是先析产后继承。 房产析产一般发生于离婚、分家、继承和共买房产等民事关系上,公民死亡后,共同生活人或者财产共有与继承人就财产
    • 家庭析产去哪看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2
      房屋析产的方式有: 1、根据协议析产 2、遗嘱分割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聘请律师协调、律师见证或诉讼 5、其他方式,而对于家庭析产去哪里办的情况,你可以直接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 夫妻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原则有哪些,有没有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16
      夫妻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原则有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利益为原则,以及还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则;权利不得滥用的原则来进行处理;只要双方协商好就不会引起各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