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如何执行夫妻的一半房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6:21:54 381 人看过

一、一方债务夫妻共同房产是否可以执行?

一方债务夫妻共同房产是可以执行,夫妻另一方同意即可。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夫妻一方作为被执行人,财产通常呈现三种形态:

1、直接由被执行人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

2、由被执行人与其配偶共同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义下;

3、属于被执行人夫妻共同财产,但被执行人配偶单独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

三、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

2015年5月5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条的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

规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其本人及所复议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抚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四、法院判决房产份额的执行:

1、双方可以协商按份额共同持有产权,租金或者售房款一人一半。

2、双方可以协商一方取得全部房产,但支付一半的房款给对方,对方放弃对房产一半的份额。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0: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法院如何强制执行?
    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一)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依据判决书,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二)如果是登记离婚由于离婚协议书不是法院强制执行的对象,所以需要先起诉请求法院对协议书进行确认。只有法院确认了协议的效力,才能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是否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1、法院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前提条件。一般来说,法院只能就夫妻共同债务执行共同财产,或对个人债务,执行共同财产中归属与其所有的部分,且如果执行过程中,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
    2023-07-18
    113人看过
  • 半路夫妻一方变心如何保护财产?
    一、半路夫妻一方变心如何保护财产?直接财产公证。财产公证是一种证明婚前个人财产的有效方式。建议结婚前对于大额财产例如房屋、车辆、存款、保险、股票、债券等进行公证。保留必要证据。建议注意保留自己的婚前存款、保险、股票、债券的书面证明;购置重大物品的发票、受赠财物时的书面赠予合同等。一旦发觉夫妻关系即将破裂,为防止单方面处置财产,夫妻最好不要像平时那样把财权交给一个人;如果一方擅自处理贵重的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要及时制止,特别是对方以孝敬父母、捐赠等名义将财产转移时,决不可掉以轻心。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发现另一方已在转移、变卖、毁损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在离婚后一段时间内,一方又找到对方婚前转移财产的证据,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
    2023-04-20
    387人看过
  • 法院怎样执行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
    法院执行夫妻共同房产的方式主要是查封,查封后可以依法拍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一、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条人民法院
    2023-02-17
    167人看过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法院执行会如何
    没有房产证法院执行的方式主要是于登记处查清该房产是否属于被执行人的不动产。如果该房产不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则人民法院不能执行该房产;如果该房产的确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执行该房产。人民法院执行房产的相关规定:1、如果该房产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2、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以及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怎样过户?没有的房子是不能过户的,申请转移登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
    2023-08-04
    421人看过
  • 法院判的财产怎样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官司输了,双方应该按照法院的判决书执行财产,如果是存款,可以直接转账给另一方。如果是房屋分割,应该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一方不按照判决书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一、离婚后对方没钱如何去索要抚养费离婚后对方没钱,如果是暂时无经济收入的情形,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对方存在减少给付抚养费情况,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以协商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如果对方以没钱为借口拒不支付抚养费的,抚养子女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若一方拒不履行,另一方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通过公权力的救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过户流程是怎样的?离婚后房子的分割: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付了
    2023-03-12
    413人看过
  • 丈夫欠债怎么样能让法院不执行妻子的房产
    丈夫欠债,法院不执行妻子的房产,需要证明欠债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用。根据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债务,夫妻负连带责任,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欠债在法律上讲,只有把债还了,才可以让法院不执行妻子的房产。一、丈夫赌博欠款妻子要承担吗夫妻财产制度,是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夫妻需要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是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为赌博行为而导致的欠债,并不算是在夫妻共同债务之内。因此,对于这样的债务,妻子并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该制度的规定,有利于贯彻我国民法的公平原则,也是保障平等民事主体合法民事权益的具体体现之一。二、离婚后有债务债务共同承担吗离婚后产生的债务无需共同承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除非能证明所欠债务是属于丈夫一方的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
    2023-03-27
    393人看过
  • 夫妻财产公证后法院能否执行
    财产公证后法院能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一、协议书不履行怎么办调解协议达成后,若是人民法院进行调解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双方当事人自己私下达成调解协议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的,可以就该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
    2023-04-07
    212人看过
  • 房产纠纷法院判的份额如何执行
    一、房产纠纷法院判的份额如何执行第一、双方可以协商按份额共同持有产权,租金或者售房款一人一半;第二、双方可以协商一方取得全部房产,但支付一半的房款给对方,对方放弃对房产一半的份额。二、房屋纠纷法院执行的原则执行包括以下原则:1、兼顾被执行人利益原则。是指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必须照顾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2、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既要采取强制手段,又要对当事人多做思想教育工作以促使其自动履行。3、协助执行原则。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有关单位、个人协助执行的,应依法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可以当事人双方或者单方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三、房屋纠纷判决的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
    2023-06-04
    249人看过
  • 夫妻离婚房产各一半需出售
    离婚财产分割是双方事先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里面具体写清楚都有哪些财产,具体哪些财产归谁,孩子归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等,财产分割可以在离婚协议里写明,也可另写财产分割协议,双方签字同意就行了。这样携带离婚协议(含财产分割)和相关证件都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就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判决进行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房子过户很简单,带离婚协议(含房产归属)或者法院判决书,以及房产证及双方身份证,到房管局去办理过户手续就行了一、要离婚该如何办理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就离婚相关问题(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达成一致意见,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由民政局颁发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必须选择诉讼离婚:1、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的;2、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
    2023-02-24
    353人看过
  • 没有房产证的小产权房如何被法院执行?
    对于没有房产证的小产权房可以处置,执行法院应就该房屋是否可转化为有证房屋征求行政机关意见,并作为确定无证房屋价值的参考。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应当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应当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法院能查封小产权房吗小产权房法院不能查封。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
    2023-06-30
    424人看过
  • 小产权房没房产证法院该如何执行
    对于没有房产证的小产权房可以处置,执行法院应就该房屋是否可转化为有证房屋征求行政机关意见,并作为确定无证房屋价值的参考。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应当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应当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一、办理房产证的流程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
    2023-03-07
    222人看过
  • 法院执行后的房产如何办理过户
    法院裁决后的房产办理过户手续的方式:当事人可以直接提供本人身份证、生效裁判文书,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且即使不作变更登记,该房产自裁判文书生效时,发生相应的物权效力。一、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不法申请再审怎么办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管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再审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3.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的生效裁判。4.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二、房屋预告登记办理房屋预告登记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参考如下法条办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
    2023-03-29
    416人看过
  • 半路夫妻的房产纠纷
    方先生和胡女士都有过一次婚史,两人因工作原因相识,并于2004年2月登记结婚,婚前双方各有一女,婚后就没有再生育,想着两人能相伴到老就好,却没想到这半路夫妻终究是无法相伴终生。近年来让方先生没想到的是这婚离的也挺纠结。方先生回忆,2005年的4月,他突发疾病入院治疗,住院期间,胡女士不但没有陪护,还在他病重的第三天,因为房产和经济的原因发生争吵。两人也多次协商离婚事宜,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方先生当年10月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向浙江慈溪法院起诉离婚,但胡女士对于方先生的陈述予以否认,认为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法院驳回了方先生的离婚请求。就这样,两人磕磕绊绊的度过了5年的光阴。2010年11月,方先生仍然觉得和胡女士的婚姻已走到了尽头,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这一次,胡女士也已不愿意再纠缠,同意离婚,但却拿出好几张协议,要求方先生兑现承诺,将他们居住的房屋归胡女士所有。记者获悉,原来在方先生
    2023-06-10
    418人看过
  • 夫妻一方债务 如何处置夫妻共有房产
    一、夫妻一方债务如何执行共同财产审判实践中,对于起诉夫妻一方承担债务的(大多情况下借款合同或其他合同上仅以夫妻一方作为债务人),不追加其配偶为被告,也不在判决书中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大量的存在。究其原因,从债权人的角度出发,因可能导致诉讼中的主张、举证难度较大,影响诉讼效率,债权人对起诉时将夫妻二人同时列为被告缺乏动因。裁判者也趋向于引导当事人在债权债务纠纷中不牵涉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故此情况下,将夫妻二人同时列为被告判令承担责任的案例非常少见。而或因既判力理论产生的争议,或因民事案由规定中缺少对类似情况下债权人如何在生效判决后进一步向配偶一方主张权利的渠道指引,在债权债务生效判决做出后,再判令夫妻另一方应对执行依据中确定的债务承担共同责任的案例,同样屈指可数。《中华人目标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2023-04-03
    389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判决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怎样执行夫妻房产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9
      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如果牵扯到共同房产的话就只能拍卖属于个人的部分。
    • 老公自己欠下巨债,法院能执行夫妻另一半的财产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
    • 夫妻离婚唯一的房产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22
      夫妻离婚唯一的房产法院能强制执行。对于唯一住房如果房屋标准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标准的,可以采用置换等方式执行一部分。 法院可依法强制拍卖拥有的商品房,提留必要的生活费及房屋租赁费用给欠款人,其余的拍卖款依法分配。
    • 监狱罚金交一半,另外一半法院会如何执行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3
      犯罪人或其家属在判决指定期限内缴纳的,为自动缴纳,类似民事裁判文书的义务人在裁判文书指定期限内自动履行。 犯罪人在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届满后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强制缴纳。 1.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 (1)经济犯罪 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 (2)财产犯罪 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共有14个条文,其中9个
    • 如何进行夫妻一方的债务财产执行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29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债权人是不能请求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的,只能执行债务个人的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