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是否需要上级机关批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1:54:04 261 人看过

派出所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做出警告、5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制作处罚决定书。2000元的罚款需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派出所行政处罚程序派出所可以代为执行,应当向被执行人交付处罚决定书,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公安机关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同时会在网上登记处罚记录,全国联网的公安机关都可以查询的到。

一般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决定什么

行政处罚决定书会有案底,一般正常生活没有影响,工作可能有影响,行政处罚在相应的执法机构会存有案底。目前中国大陆已经着手建立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对犯罪人员信息进行合理登记和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上述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13: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身权相关文章
  • 是否可以对机关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一、是否可以对机关单位进行行政处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针对违反单位行为者,有关部门将实施以下各种处罚措施:1.书面警告或公开发布批评通告;2.处以罚金,同时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非法财物;3.暂时扣留或吊销其相应的许可证照,或降低其在市场准入方面的资质级别;4.对其生产运营活动实施行政限制措施,例如暂停其运营,甚至直接予以关闭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是否可以对罪犯进行假释如果满足以下这些条件是可以对罪犯进行假释的:1、对
    2024-03-29
    73人看过
  • 公务员对上级行政机关给予的行政处分
    一、公务员对上级行政机关给予的行政处分公务员对上级行政机关给予的行政处分属于内部处分事项,公务员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部门提出复议。复审、复核期间,不停止原政务处分决定的执行;公职人员不因提出复审、复核而被加重政务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五十五条公职人员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政务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公职人员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监察机关发现本机关或者下级监察机关作出的政务处分决定确有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或者责令下级监察机关及时予以纠正。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受案与处理是如何的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收到行政赔偿申请书后,要进行受案前的初步审查,如果经审查认为该申请书符合行政赔偿条件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决定受理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且应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个月内依法履行赔偿义务。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
    2024-01-20
    394人看过
  • 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是罚款吗
    不是,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法以列举式和授权式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法以列举式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六种:1、警告。即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实施仅仅影响其声誉的处罚。警告只具有精神惩戒作用,一般对实施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的相对人进行这种处罚。警告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指明行为人的违法错误,并具有令其改正、纠正违法的性质,具有国家强制性。2、罚款。即要求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一定期限内缴纳一定数量货币的处罚。罚款是一种财产罚,通过减少当事人财产的方式
    2023-06-23
    286人看过
  • 行政诉讼后执行机关是否停止执行行政处罚
    行政诉讼期间一般情形下是不会停止执行行政处罚,但是具有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而法院予以同意;或者法院认为继续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的除外。一、行政复议对被行政拘留有没有影响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拘留的执行。在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的过程中,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因此,行政复议一般是不会影响行政拘留的执行,以上几种情况除外。二、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后是否停止生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不停止原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
    2023-04-04
    21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行政处罚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
    2023-08-13
    426人看过
  • 延长拘留期限需要哪级机关批准
    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之后,拘留的期限就可以延长,目前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延长拘留期限的程序特别的简单。所以,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随意延长拘留期限的这种做法几乎很普遍,但是最长不会超过37天的。延长拘留期限的程序是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拘留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据此,延长拘留期限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随意延长拘留期限的现象却非常严重,通过对这些延长拘留期限的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在对延长拘留期限的法律适用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法律对《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特殊情况”的规定不明确。实践中对于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大都以所谓的“
    2023-03-20
    426人看过
  • 行政复议书是否需要行政机关的催告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不能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关于行政复议范围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作为阶段性行政行为,并不是最终的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一、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形式包括申请复议是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做出的具体决定不服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提起的重新审查申请。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提出和口头形式提出。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行政复议申请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为申请人的其他组织不会出现生理上死亡的现象,但是也存在终止的问题,即在组织体上发生变更甚至消灭。如果其他组织受到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未及时申请行政复议即告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行政复议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023-04-02
    87人看过
  • 行政复议是原机关还是上一级
    一、行政复议是原机关还是上一级1、行政复议是向上一级。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其复议机关是上一级机关;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以上是关于什么是行政复议要向上一级复议的回答。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二、行政复议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1、复议申请:申请人自应当知道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复议受理:
    2023-08-08
    486人看过
  • 行政处罚机关有权设定什么样的行政处罚机关
    设定行政处罚是国家有权机关设立行政处罚,赋予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权的立法活动。行政法规有权设定的行政处罚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类型:(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类型和范围内规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外,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机关周期是多长时间行政处罚期限二年,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
    2023-08-18
    151人看过
  • 行政机关是否可以免除加处罚款
    行政强制法加处罚款免除的条件是《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笔者认为,只要当事人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行政机关可以同意当事人分期或延期缴纳罚款;当事人积极改正违法行为,主动消除违法后果,在规定期限内主动缴清罚款的,可视为采取了补救措施,行政机关可以与行政管理相对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减免当事人的加处罚款。这既有利于提高执行效率、缓解社会矛盾,亦符合《行政强制法》确立的执行和解制度的立法本意。
    2023-06-12
    492人看过
  • 公安机关是否可以变更行政处罚
    一、公安机关是否可以变更行政处罚只有有权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单位和个人才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变更行政处罚决定,也就是说,并不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变更行政处罚决定的。二、变更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第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
    2023-04-22
    325人看过
  •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是否接受社会监督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有权申诉或者检举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一、有关行政处罚的标准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委托委托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
    2023-06-28
    389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是否规定行政机关须组织听证?
    当事人提出听证的,一般在被告知可以听证的赛日内提出。提出听证要求的时间,应该是行政机关对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等事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告知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并且与行政机关的认定不能一致,亦即有重大分歧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听证要求,听证要求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3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处罚法实施十年听证新理念深入人心不服可申辩制度亮点:听证制度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摘自行政处罚法回眸:毛阿敏偷漏税听证会1998年9月29日上午,毛阿敏偷税案听证会在嘉兴举行。在历时3个半小时的听证会上,调查人员出示了有关毛阿敏自己签名的假合同以及虚假申报的纳税单等材料。毛阿敏的委托代理人认为应扣未扣、
    2023-07-05
    387人看过
  • 行政机关是否可以对公务员采取行政处罚
    公务员不受行政处罚,不是说公务员违反行政法规制,也不需要受到行政处罚。如果公务员是以个人的身份也就是说不带公务员职务身份违法而受行政处罚的,那么还是会受到行政处罚。不过,那个时候,他就不是公务员,而是个人。公务员如果是在职务范围内违法的,是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行政处分处理。成为中国公务员有哪些条件成为中国公务员的条件如下:1、年满十八周岁;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一条公务员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对同一违纪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已经作出
    2023-07-06
    350人看过
换一批
#人身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权
    词条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 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 更多>

    #人身权
    相关咨询
    • 向上级机关行政复议需要处理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4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行政处罚错误,上级行政机关会如何处理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17
      上级应责令改正行政处罚错误。《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一)没有法定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类型和范围的;(三)违反法定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
    • 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权是否由行政机关监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1
      1、现在这个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 2、具体是根据规定,行政处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的行政机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另行规定或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依法委托,不得享有、行使行政处罚管辖权。
    • 未批准二胎是否要给予行政处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2
      如果当事人是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职工,未经批准而生育二胎的,除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还要给予行政纪律处分,这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42条规定的。法律链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二条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 具体行政行为是由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被告如何确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3
      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