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如下: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占有和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占有和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有权利用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辟谣】户主是谁,宅基地是谁?真相:不是分析:户主代表整个户口的每一个家庭成员,宅基地属于每一个家庭成员,除非户口本上只有一个户主,否则宅基地属于户主本人。由于目前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申请制度,只有整个户籍家庭才能申请宅基地,不能每个家庭成员都申请宅基地。【提醒】宅基地使用权有哪些特点?宅基地使用权的特点如下:1。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宅基地所有权仍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人不能因占有和使用宅基地而取得宅基地所有权。必要时,国家和集体可以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权。2、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公民,主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宅基地的主要使用者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是农民作为集体成员享有的福利保障。3、宅基地使用权的对象主要是集体所有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是农民安身之本。我国法律规定,生产用地和耕地的用途不得随意改变,宅基地面积不得随意扩大。4、宅基地使用权必须遵循法定申请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取得。我国规定了严格的宅基地使用权审批制度。公民必须符合法定条件,经有关部门审批,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取得宅基地使用权。5、宅基地使用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未经法定程序,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剥夺公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公民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犯其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的宅基地是不可以被继承的,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基于身份关系无偿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作为一种特殊物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子是老人的财产,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62条-第365条
-
最新《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关于宅基地的规定是怎样的
115人看过
-
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规定
302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新规定宅基地的处理规则
452人看过
-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
252人看过
-
湖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中关于宅基地的内容有哪些
81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
209人看过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多>
-
最新《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关于宅基地的规定是怎样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0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如下: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占有和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占有和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有权利用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登记的宅
-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规定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1《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 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村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在农民的日常生活生产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是农民手中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性权利。
-
关于农村宅基地宅基地纠纷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6农村宅基地买卖纠纷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应当综合考虑出卖人出售房屋是否经过审批同意、合同是否履行完毕以及买受人的身份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具体如下: 第一,对于发生在本乡(镇)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为有效。 第二,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镇)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第三,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镇)以外
-
农村宅基地新规是怎样的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02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有: 1、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2、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 3、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防止犯颠覆性错误。
-
农村宅基地宅基地管理办法怎么规定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5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有以下几点: 第一、无住房家庭。 第二、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居立户(分户后父母身边须有一子女)。 第三、因国家建设原宅基地被征收的。 第四、因自然灾害或实施村镇规划、土地整理须要搬迁的。 第五、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偏小,需要新(扩)建的。 第六、迁入农业人员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承包田,同时承担村民义务,且原籍没有宅基地。 第七、因外出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