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6:35:59 264 人看过

劳动合同中止是指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些因素导致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主要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暂时停止行使和履行,待中止期限届满后,又恢复到以前的正常状态。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①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离职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劳动合同应当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根据《兵役法》第56条和《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11条的规定,入伍前原是用人单位正式职工的,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

②劳动者因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约定义务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郑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十九条也有类似规定;

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中的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另一方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停产、转产、机构调整、联营,其有关停产、转产、机构调整、联营的期限可以作为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再如劳动者意外失踪的,也可以作为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

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7: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及不得终止的情形
    导语: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可终止合同也可续订合同,那么合同终止还有哪些情形呢,哪些情形下不得终止合同呢?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双方不再履行。《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法》在这里对劳动合同的终止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告终止,这里主要是针对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二是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告终止,这种情况既适用于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同时适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属于约定终止。其他观点补充:2008年《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后,劳动合同的终止只有法定终止,没有约定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不是一个概念,建议不要混淆。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两种情况:一是劳动合同期
    2023-06-10
    293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禁止条款指的是什么
    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禁止条款指的是什么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标准、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应当同时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内容,但不得在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签订竞业限制协
    2023-06-17
    217人看过
  • 企业终止退伍军人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1、企业解除退伍军人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退伍军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与普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相同,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终止的原因,补偿方法不同。经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年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不足六个月,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本办法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按应付工资计算。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单方解聘的,应当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证明其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后拒
    2023-05-07
    467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工资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关系中止的特点
    一、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工资的规定是什么在劳动关系中止期间工资基本上都是停发状态。从时间来看,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一般有以下几个:1、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离职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劳动合同应当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根据《兵役法》第56条和《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11条的规定,入伍前原是用人单位正式职工的,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2、劳动者因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约定义务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的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如果劳动者被判犯罪
    2023-05-17
    238人看过
  • 有哪些条件是合同中的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一、在什么情况下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七)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债务免除有什么法律规定债务免除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2023-06-22
    70人看过
  • 诉讼中止合同履行的条件是什么
    一、诉讼中止合同履行的条件是什么诉讼中止合同履行的条件如下: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中止履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的义务。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中止履行和终止履行的区别合同中止和终止的区别是概念不同,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
    2023-04-30
    269人看过
  • 中止劳动合同补偿有多少
    一、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依法索赔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如下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员工可以依法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公司索赔。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经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或者法院认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双
    2023-02-17
    493人看过
  • 当组织有条件终止劳动合同时,如何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
    1、如果雇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雇主可以终止劳动合同:1。证明其在试用期内不符合雇主宣布的雇佣条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可以按照用人单位或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但不等于终身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也可以依法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事先征求用人单位工会的意见,并书面通知劳动者: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适当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的3。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依照前款规定提前三十日未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双方
    2023-05-07
    233人看过
  • 附条件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吗?
    解除附条件的劳动合同无效,无约束力。《劳动合同法》将解除劳动合同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用人单位单方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第三十九条是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情形,第四十条是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才能解除合同的情形;第二类是劳动者单方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程序和条件;第三类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关于解除合同的规定。上述规定均表明:解除劳动合同有明确的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允许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超过法律规定约定解除合同。综上所述,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的,属于无效协议。附附条件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附解除条件的劳动合同不合法。劳动合同关系不同于普通的民事合同,因为劳动关系的人身隶属性,使得劳动者相对处于被管理的弱势地位,为了获得宝贵的就业机会,对用人单位提出的条件往往只能接受,
    2023-08-09
    298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中止履行合同的理由
    (一)用人单位中止具备法定的中止事由,用人单位同劳动者可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例如,停产息工、放长假、厂内待岗等,都是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而中止履行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中止劳动者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但是仍然有继续履行的条件,造成劳动合同中止。例如,劳动者应征服兵役、涉嫌违法犯罪被暂时拘押、失踪但是尚未被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等,都是劳动者无法履行劳动义务而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中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例如,协议借用、停薪留职等,都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中止履行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中止的期限(一)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离职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劳动合同中止的期限就是劳动者服兵役的时间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的时间,如担任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工会委员。依据《工会法》第15条和第18条规定,劳动合同中止
    2023-03-02
    466人看过
  • 合同自动终止的条件
    一、合同自动终止的条件所谓合同的自动解除,是指合同的效力附有解除条件,在条件成就时,合同对于将来失去效力的情形。合同已按双方的当事人约定条件得到全面履行,此情形下,在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后,其解除不需要合同当事人的意思参与,只要出现了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时,合同就自然解除,合同的效力就对未来产生终止的法律效果。二、用人单位将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有哪些(一)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二)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三)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四)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
    2023-05-06
    387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合同终止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2023-08-13
    367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止证明
    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基本格式如下:1.该证明书,须要有名称、正文、落款等部分组成。名称可以直接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其他名称,但应当能直观的表现出证明的目的或内容。3.正文基本上可以包括;劳动者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入眠时间、劳动合同签订信息(合同编号、合同期限)、劳动者职务、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事由、解除或终止的时间以及双方劳资情况。4.落款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章,以及出具日期。5.为了便于管理以及风险控制,每份证明应当留有存根。一、辞职报告包含哪些内容辞职报告包含的内容如下:1.标题在辞职报告第一行正中写上报告的名称。一般辞职报告由事由和文种名共同构成,即以辞职报告为标题。标题要醒目,字体稍大。2.称呼要求在标题下一行顶格处写出接受辞职报告的单位组织或领导人的名称或姓名称呼,并在称呼后加冒号。3.正文4.正文是报告的主要部分,正文内容一般包括三部分。首先要提出报告请辞的内容,开
    2023-03-05
    357人看过
  • 劳动有哪些理由,可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吗
    一、劳动合同终止有哪些理由《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通过该规定可以看出,在《劳动法》调整下,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分为法定条件和约定条件,即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只要约定的终止条件不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约定就有效,就可以依据约定来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通过该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取消了约定的条件,即在《劳动合同法》调整下,劳动合同的终止条
    2023-02-19
    232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中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是指什么,劳动合同中法定的终止条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2
      所谓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是指法律规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法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也就是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中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是指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
    • 劳动合同终止需要什么条件?劳动合同终止需要什么条件?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4
      劳动合同终止需要什么条件?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从狭义上讲,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都已经完全履行,且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未提出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广义的劳动合同终止包括劳动合同的解除。我们这里讲的劳动合同是狭义的。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终止劳动合同,只有在劳动法律、法规允许的
    • 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吗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吗《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通过该规定可以看出,在《劳动法》调整下,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分为法定条件和约定条件,即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只要约定的终止条件不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约定就有效,就可以依据约定来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 中止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9
      终止和中止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终止意味着结束、停止。而中止代表中途停止。 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即使“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且必须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 劳动合同不得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4
      劳务公司在现代社会与劳动者一般在约定劳务聘用的时候就会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在一定的期限内是属于有效的,但是也会有合同终止的那一天。吉林市华星法律服务所姜艳清律师解析。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法律后果 1、合同权利义务消灭,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履行; 2、合同附随义务发生,并进入履行阶段; 3、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特定权利和合同的特定条款仍然有效; 4、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