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治疗中不能报销的费用由谁承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08:01:42 426 人看过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16: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认定工伤前治疗费用由单位承担吗
    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认定工伤后,对已经发生的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与经办机构结算。继续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结算。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按规定要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一、工伤赔偿要请律师吗1、工伤程序是否聘请律师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需工伤职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有自己决定是否聘请。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2023-04-03
    218人看过
  • 谁应承担工伤伤残无法报销的费用?
    工伤保险没有报销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因工伤残造成间接的经济损失是否应当赔偿?应当,但不同于直接经济损失。因工伤残在给劳动者造成直接损失的同时,也会造成间接的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劳动者在发生伤残事故后个人所受的经济损失。劳动者直接经济损失是和他直接经济收入相关的,是其全部收入的主要部分——工资收入。直接经济损失影响本人及其家属生活,影响劳动力再生产。对劳动者其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必须给予全部的补偿。间接经济损失是指职工直接经济收入以外的其他经济收入的损失,包括兼职收入、业余其他劳动收入等。这部分收入不是人人都有,是不固定的、时有时无的额外收入。社会保险主要是保障其基本生活,因而这部份经济损失不应与前者同等对待。《中华人民共
    2023-07-02
    252人看过
  • 治疗个人申报工伤旧伤复发费用由谁出
    员工个人出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也支付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之后旧伤复发,应由工伤人员本人承担工伤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
    2023-03-24
    391人看过
  • 解除劳动关系后工伤后续治疗费由谁承担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要后续治疗的,费用仍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一、工地受伤怎么赔偿劳动者在工地因工作发生人身损害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过工伤认定后,劳动者就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医疗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都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需要停工接受治疗的,停工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其原福利待遇发放工资。如劳动者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深圳工伤赔偿标准最新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
    2023-02-09
    210人看过
  • 就医途中被打伤,医疗费用由谁承担?
    从法律层面上,并未规定肇事者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关于赔偿的问题交警只有权利组织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只能由法院判决,因此在法院判决前垫付医药费都是肇事者自己自愿,肇事者不先行垫付是不违法的。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被人打伤后住院农村医疗保险能报销医疗费么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5、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2023-07-07
    251人看过
  •  二次治疗工伤费用由谁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二次手术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承担支付责任。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二次手术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承担支付责任。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 伤 二 次 手 术 费 用 由 谁 支 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因工伤需要再次进行手术的,费用应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同时,如果经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议的方式支付。因此,工伤二次手术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协商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工伤职工需要进行二次手术时,费用
    2023-09-08
    261人看过
  • 医疗费用由谁负责,已经属于工伤医疗的部分由谁承担
    工伤保险没有报销的医药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一、在我国工伤认定完怎么报销医药费报销医药费流程:1、申请工伤认定;2、工伤认定通过,自己或者你授权单位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3、拿工伤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果估计10天左右出来,给确定伤残级别;5、填写工伤医疗待遇申请表;6、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二、工伤医药费报销流程和时间工伤需要报销医药费的要按照规定进行,由于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具体到每个地市有具体的政策,大体上包括两种,一种是在该受伤的职工办理出院手续的时候直接在医院办理费用报销结算手续,这就需要患者的工伤保险手续完善,这样医院就可以直接进行办理,另外一种就是日后患者携带完善的资料去当地的社保局进行办理。三、工伤住院费用到医保一般需要多少1、目前正常缴费单位的工伤职工医药费用规定:按费比例段报销:分别为95%、90%、80%和70%,差额部分由单位承担。2
    2023-02-15
    129人看过
  • 离职后工伤二次医疗费用由谁承担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由此可见,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工伤后续治疗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果没有缴纳,则由用人单位负担。2、因工伤发生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而劳动者因工受伤后的治疗可能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故对于后续治疗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应当予以支付。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对工伤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使工伤职工在离开原单位后工伤病情发生变化需要治疗的能够有一定的医疗保障,是对可能需要的后续医疗费的一个大略补偿,若工伤职工实际支出的后续治疗费用大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可找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如后续治疗费用小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应由工伤职工自行承担。工伤住院医疗费由谁承担工伤住院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
    2023-05-03
    304人看过
  • 被认定工伤后不在报销范围的医疗费该谁承担
    在企业上班时发生工伤,但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有一部分不在工伤保险基金的报销范围,为此,当事人与用人单位发生了争议。近日,当事人郭某向连云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1998年,郭某开始就职于开发区某纺织企业。2013年10月,郭某在纺织生产线操作过程中,左手指不慎被机器挤伤,导致左食指、中指末端骨折。后来郭某被认定为工伤,并被鉴定为九级伤残。住院期间,郭某花费医疗费共计3万余元,全部由个人承担。出院后,单位为郭某向工伤保险基金申报该笔费用,但工伤保险基金仅报销了1.5万余元,因剩余费用为高档次及进口药品等,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单位也不同意支付。今年4月,郭某向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请求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对于郭某和单位来说,争议焦点就是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的医疗费用应当由谁来承担。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工作
    2023-06-10
    274人看过
  • 工伤鉴定费用由谁承担,鉴定的最佳时间由谁承担
    1、工伤鉴定费用由谁支付因工伤和职业病造成的劳动能力丧失的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申请了因疾病或非因工受伤造成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鉴定费被考核人所在单位,考核费用由被考核人所在单位支付;被考核人申请鉴定的,应当在申请时预缴鉴定费。如果评估结论为被评估人部分丧失行为能力或以上,则评估费用应由被评估人所属单位承担,评估费由个人承担重新评估的评估费由申请人预付重新评估结论与原评估结论一致,评估费由申请人承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一致的,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承担,因伤情变化重新申请鉴定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a>工伤伤残鉴定的最佳时间如果员工经治疗后仍有伤残,且伤势相对稳定,影响其工作能力,则应进行伤残鉴定。一般来说,伤残等级评定在工伤医疗期满时进行,但如果医疗期满,但工伤员工的状况相对稳定,也可以进行伤残等级评定。工伤造成的残疾情况和后果差别很大。由于残疾性质、健康恢复状况以及单位和个
    2023-05-07
    395人看过
  • 在治疗过程中的医疗损害责任由谁承担
    举证责任不是固定由一方承担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为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常见的举证责任有:1、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中,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病历及相关资料说明相应的诊疗过程。2、对于医疗产品损害以外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患者一方认为医疗机构有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3、发生医疗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4、医疗产品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患者一方对产品缺陷、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等等医疗损害责任划分比例国家在总结医疗事故处理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确定了处理时不仅要考虑医疗事故的等级,还要考虑损害后果与原有疾病状况的关系,考虑医
    2023-07-29
    387人看过
  •  住院治疗工伤费用能否回原籍报销?
    根据工伤职工批准,可以在异地就医并报销,但到本地就医需要经过批准。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支付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经工伤职工批准,可以在异地就医并报销,但到本地就医需要经过批准。根据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支付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异 地 就 医 如 何 报 销 ?异地医保报销流程较为复杂,需要参保户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参保地与就医地实现医保联网结算,参保
    2023-10-06
    498人看过
  • 工伤医疗:指头断裂的治疗费用报销
    工伤断了一根手指至少为十级伤残,具体结果要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准。工伤十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进行计算。工伤公司怎么赔偿?保护与工伤事故有关的工人权益应该是首要考虑的问题。在这里,律师告知了大多数因工作而受伤的工人,他们被认为是因工伤而受伤。工人可以获得以下补偿基于用人单位是否有支付工伤保险:1如果雇主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根据法律,雇主需要支付工资的工人停工,如果构成残疾,残疾津贴收到5和6级残疾员工和员工离开工作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项目。2.如果雇主未能支付的工伤保险费工伤员工,雇主应当承担所有赔偿项目,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工伤工人,也就是说,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贴,并协调医疗以外的区域
    2023-07-04
    72人看过
  • 工伤康复治疗费工伤保险能报销吗,如何报销
    一、工伤康复费用能否报销《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上述规定,职工因工负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为了做到公正、客观,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费用,原则上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同时,国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项目名称、材料、性能、质量和参考价格,并制定相应的安装程度等管理办法。按照国家
    2023-05-05
    291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工伤医疗费用由谁承担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费用由谁承担又该由谁承担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7
      工伤医疗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对于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费用,各地规定不同,一般为谁同意谁支付,也有省市规定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共同承担的。《工伤保险
    • 由谁承担工伤治疗护理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7
      1.经认定构成工伤的,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 超过工伤报销范围的工伤医疗费由谁承担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7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此,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符合报销条件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另外,《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保障劳动者权益,分散企业工伤风险,同时从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均不能认为因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而免除其对劳动者的工伤赔偿责任。因此,超过社保报销范围的工伤医疗费,作
    • 工伤认定后单位未报销前期医疗费用谁承担?前期的医疗费用由谁承担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05
      员工受伤经过认定为工伤,那么员工本人不需要承担费用,应该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医疗费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因为报销需要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之后,那么前期医疗费用应该由单位垫付。 因为员工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社保未报销部分应该由单位承担,同时单位也有义务垫付前期医疗费用。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
    • 再就是后不能报销的医疗费应由谁承担?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0
      由公司承担,既然是工伤,也即时申请了认定,基本上所有费用由工伤基金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