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方案何时能获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8:00:56 314 人看过

1、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

2、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征地补偿方案是怎么制定的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在我国国家为了共同的利益发展,需要向农民征收土地,为了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不受到侵害,根据征地的具体情况,应当对其支付一部分赔偿款。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不同,其规定的征地补偿的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5: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征地补偿标准相关文章
  • 青苗被征用土地时如何获得补偿
    一、青苗被征用土地时如何获得补偿国家土地征收青苗费一般按照青苗亩数乘以工程所在地规定的费用标准进行赔偿,或者按照征占土地费用的百分率进行赔偿,国家土地征收青苗费=年产值÷耕种季数。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的,用地单位应当向青苗种植者予以赔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
    2023-10-03
    419人看过
  • 浙江省农村征地拆迁案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当天公告当天获批?不合法!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直接影响被征地农民补偿权益的重要文件,其中所设计的“提意见、听证”权利更是广大被征收人的维权重要方式。而在浙江省衢州市的一起案件中,这一重要权利竟被直接“跳过”了……【基本案情:当天公告当天批准的补偿安置方案?】方某等4人是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某村村民,均在该村合法拥有房屋及土地。因龙游县2017年度计划第二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上述4人的房屋及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2017年11月3日,龙游县国土资源局拟订了(2017)第05号《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在被征收人所在村村民委员会门口予以了公告张贴。而就在同日,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通过了(2017)第05号《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某等4人认为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涉案《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违反《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故于2018年1月2日向衢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涉案《征收土地补
    2024-01-25
    466人看过
  • 征地后,外籍妻子能否获得“征地补偿”
    征地后,外籍媳妇能否拿到“征地补偿金”。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全文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领取的土地补偿款。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另有规定。土地征用程序。告知征地情况。在依法报批征地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将征地的目的、地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书面通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接到通知后,对在被征收土地上抢种、种植、修建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予补偿。2。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等部门调查被征收土地的权属、类型、面积,以及土地附着的土地的权属、类型、数量。调查结果应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土地附着
    2023-05-31
    224人看过
  • 转让的土地能否获得征地补偿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有土地出让的,受让人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而不需要对出让的国有土地进行征地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2024-04-29
    177人看过
  • 获得的征地补偿款能查封吗?
    征地补偿款法院是可以查封执行的。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要求了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要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对拆迁户进行补偿。尚未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区市,必须及时制定并公布实施。已公布实施,但标准偏低地区,必须尽快调整提高。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二、征地补偿费发放时间是多久?1、应先补偿、后征收。即应在征收之
    2023-06-26
    338人看过
  • 还能够获得征地拆迁补偿吗
    一、还能够获得征地拆迁补偿吗1.若建筑物曾经遭遇过拆迁,未必能享有相应的拆迁补偿权益。已成功获得过拆迁补偿的个人或组织,倘若建筑在此后再遭受拆迁之扰,则有权继续索取相应补偿金,换言之,再次拆迁必定能享有拆迁补偿。2.在建筑拆迁环节中,如拆迁机构提供的补偿金额远低于该建筑实际价值,被拆迁方应当报以警惕,这极有可能代表不合理的补偿方案。对于因征地而需拆除居民住房的情况,其所支付的房屋价值补偿不应低于相邻建筑在征收当日的市场价值。若真遇到了不合理的补偿情况,被拆迁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启动司法程序进行维权,进而争取到合理的补偿权益,必要时亦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
    2024-07-29
    84人看过
  • 征地补偿金新生儿能否获得
    一、征地补偿金新生儿能否获得拆迁后新生儿有没有补偿,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孩子是在被拆迁的户口本上的,拆迁法公告后出生的孩子有赔偿;2.如果孩子没有在被拆迁的户口本上的,没有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对征地补偿金不满意怎么解决对征地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去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2023-12-31
    265人看过
  • 耕地被征收能获得什么补偿
    征收土地必须要按照土地的用途进行相应补偿,如果是要征收耕地,则一般需要补偿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一般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是该耕地被征收之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024-05-02
    89人看过
  • 获得非法征地补偿
    原告刘某某,男,汉族,1948年4月x日出生,住XX县城关镇XX村东门XX村。委托代理人卞胜高,男,河南藁城律师事务所特聘律师。被告XX县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XXX,男,县长。委托代理人X先生,女,XX县政府法律顾问。总代理。委托代理人刘x,男,XXX,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特别授权。2013年9月5日,原告刘某某起诉被告XX县人民政府,要求确认其违法征地并给予行政补偿。法院受理后,向被告送达了起诉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10月28日、11月4日公开开庭。原告刘某某及其委托律师边胜高,XX县人民政府委托代理人任某某、刘某某到庭。案件现已结案。本案的具体行政行为为2012年2月,被告征用原告承包的耕地用于非农建设。原告诉称,其以家庭联产方式承包了XX县城关镇5.6亩耕地,承包期限为1998年8月31日至2028年8月31日。2012年2月12日上午,被告未出
    2023-05-31
    59人看过
  • 能否通过诉讼获得征地补偿?
    可以对征地提出补偿诉讼,征地属于行政行为,当事人应当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
    2023-07-04
    425人看过
  • 外国家庭能否获得征地补偿
    1989年前,陈某随父母从老家搬到昆乐县某村户口,与谢某成家。他有两个女儿,妻子谢某和两个女儿在村里定居。2010年至2012年,由于政府计划征地,该村人均补偿24518元。按照村里的分配方案,陈家属于两个女住户,应该分成一半以上的份额。虽然陈某有本地户口,但由于他来自外地,村民们认为他是“外地人”,他利用与大家分钱的机会。在村组会议上,许多村民反对陈某获得赔偿,拒绝在同意书上签字。眼看11万余元的补偿金即将化为乌有,陈家在与村委会多次协商未果后,将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其应得的征地补偿款。
    2023-05-02
    350人看过
  • 如何补偿临时征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申请使用临时用地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工程建设临时用地,包括工程建设中设置的临时拌合站、预制场、材料堆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工棚用地,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弃土用地、地上线路、铺设地下管线等地下设施用地为工程临时用地。第二类是工程勘察和地质勘探过程中使用的临时用地,包括厂址、坝址、铁路、公路等需要勘察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的选址,以及勘探、开采的临时用地。用地单位需要使用临时用地的,应当编制土地复垦规划,缴纳复垦保证金,经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临时用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临时用地人应当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一年内,按照土地复垦计划复垦土地,恢复原状,退还复垦保证金。临时占用耕地和其他农用地的,还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复垦验收合格后,退还复垦保证金和耕地占用税。临时用地会给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临时用地单位应当对受损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临时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土地权属
    2023-05-02
    281人看过
  • 征地补偿方案的分配方式
    附:村规民约的法律效应1、村规民约的法律性质村规民约的法律性质村民自治应当“依法而治”。这里的“法”,首先是指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政策。所谓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就是村民自己的“小宪法”,是村民共同认可的“公约”,是村民实施村民自治的基本依据。它是村民基于法律的授权,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依照村民集体的意愿,经过民主程序而制定的规章制度。/22、村规民约的法律效力村规民约是村民会议基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授权而制定的,因此,只要其遵循了法定程序且内容合法,就具有法律效力,换句话说,村民都应当受其约束。村规民约,不仅是村民自治的依据,也是村民会议或村民委员会对当地农村进行管理的依据,因此,那些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以及不属于村办的集体所有制单位的人员,虽然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也应当遵守有关的村规民约,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村规民约的法律效
    2023-04-30
    190人看过
  • 征地拆迁如何获得合理补偿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被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苗木补偿费。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单位征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一被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被征收耕地每公顷最高安置补助不得超过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土地补偿费和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规定,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苗木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已经超过30倍。”依照现行法律、法规支付的土地补偿款和安置补助费,不能维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或者不
    2023-05-31
    346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根据土地性质和土地价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征收土地的农民给予的补偿数额和用途的规范和标准。具体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各项费用。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通常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市场行情等因... 更多>

    #征地补偿标准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被征地的农民能否决定获得补偿?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6
      一、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是你的,所有权不属于你,你能决定吗 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可以得到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
    • 拆迁补偿方案如何制定?对被征收人不搬迁的,能否获得拆迁补偿方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
      国务院常务会议19日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规定,取消行政强制拆迁,被征收人超过规定期限不搬迁的,由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该条例草案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该条例草案对征收程序也做出规定,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征收补偿方案要征求公众意
    • 征地补偿中如何认定征地补偿方案是否合法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1
      1)《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1999年3月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3号)的有关规定:第7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用土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成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占用土地
    • 转让的土地能否获得征地补偿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6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有土地出让的,受让人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而不需要对出让的国有土地进行征地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
    • 如何报批征地补偿安置?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1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