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伪证罪应设特别程序;
辩护律师是否涉嫌伪证罪的关键问题涉及证据是真是伪、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并且,控辩双方均是依照法定职责参与诉讼,并形成对抗和制约关系的特殊性。因此,对一方是否涉嫌伪证不宜也不能由另一方来作出裁断,而应经法院审查后方能作出判断。
经法院调查,认定该证据属于伪证或以其他非法方式取得的,应依法予以排除;如辩护律师的行为涉嫌犯罪需立案查处的,法院可以裁定取消该律师本案辩护人的资格,并交由该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
专家观点:
306条本身是一个问题,但更重要的是整个法治的建构问题。我比较同意这个观点。在97年刑法规定306条以前,对律师也完全可以用其它条款,比如包庇罪等来治罪,不仅仅是法律规定的问题。我还是赞成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有一定的豁免权。这主要是要避免律师在调查取证后、证人改变证言,律师就被当成犯罪来处理的情况。这就可能涉及一个人人平等的问题,一般人,司法人员伪证要处理,为什么律师可以不受追究,是不是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我认为在整个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的平衡是司法公正的起码条件。但目前是不平等的,为了实现平等,就要赋予辩护律师一些特权,使得其能在法律上能和控方保持对等。这可能使个别律师伪证未受追究,但仍可以违背职业道德,吊销其执照,同样能达到惩戒效果。更为主要的是我国306的立法、实践反映了国家、个人价值上的不平等的问题。
辩护人指的是接受被告人委托或者经由人民法院指定,来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行使辩护权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可以是律师,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单位推荐的人,也可以是其亲友、监护人。但如果是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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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民事案件适用特别程序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2特别程序案件不是为了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而是为确认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某种权利的实际状态。这是一种法律拟定,是为了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而设立的一种制度。特别程序案件除了选民资格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需要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没有人民陪审员)审理以外,其他案件均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实行一审终审,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上诉,不得申请再审。适用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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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别程序”特别程序适用哪些案件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5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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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有什么特点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06特别程序有以下特点: 1、实行一审终审。即判决、裁定一经作出,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不可以上诉。 2、独任审判。即由一名审判员审理案件,但选民资格案件、重大疑难案件除外。 3、管辖的法院是基层法院。 4、不用交诉讼费用。 5、如果特别程序的处理有问题,不能再审,但可以提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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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和特别授权有区别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1特别程序和特别授权有区别,二者不存在矛盾。特别授权代理是指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特别授权代理权限包括下列内容:(1)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2)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3)代为和解;(4)代为反诉;(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