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是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等条件。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是能一时阻却请求权行使,无请求合同相对方先为给付的效力等。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
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
2.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
3.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
4.对方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是可能履行的。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1.同时履行抗辩权能一时阻却请求权行使;
2.同时履行抗辩权无请求合同相对方先为给付的效力,也无消灭对方请求权的效力;
3.当事人因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义务的,不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三、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即适用条件有以下几点:
1.当事人须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顺序且均已到清偿期。
3.须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债务。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
什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有何效力?
132人看过
-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区别,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条件
282人看过
-
同时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350人看过
-
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先履行及不安抗辩权)
439人看过
-
执行合同中的抗辩权,履行抗辩权有哪些条件
258人看过
-
同时履行抗辩权执行方式,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作用
440人看过
-
发生后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构成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10一、发生后履行抗辩权的条件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了履行期限对方当事人有的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权利。当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后履行抗辩权的发生,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须是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 (二)须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履行
-
条件是()同时履行抗辩权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08一、发生后履行抗辩权的条件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了履行期限对方当事人有的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权利。当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后履行抗辩权的发生,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须是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 (二)须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履行
-
后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具有哪些条件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31一、后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后履行抗辩权属延期的抗辩权,只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非永久的抗辩权。对方当事人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后履行抗辩权消灭,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二、后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后履行抗辩权的适用,需具备以下条件: 1、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形成对
-
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不同适用条件不同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1(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 2、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 3、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 4、对方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是可能履行的。 (二)后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 2、该合同需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 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
-
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先履行抗辩权的法律效力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一、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合同法》第67条)。在传统民法上,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理论,却无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我国合同法首次明确规定了这一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发生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