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林地时先行占用再补征地批复是否合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20:10:53 154 人看过

一、征收林地时先行占用再补征地批复是否合法?

依据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征收林地的首先要提出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申请,经批准后才能实施征收,所以先占用再被征收批复是违法的。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第三条

用地单位需要占用、征用林地或者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申请;需要占用或者临时占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林地,应当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提出占用林地申请。

第四条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或者临时占用林地,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一)项目批准文件;

(二)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三)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四)与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寞补助协议(临时占用林地安置补助费除外)。

森林经营单位申请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应当提供前款(一)、(二)项规定的材料。

第五条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审核权限,按照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占用林地首先需要向县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才能征地;如果占用的征地是属于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就需要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先行征收林地再补批复文件是违法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2: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地批复相关文章
  • 项目用地是先报批后征地还是先报批后征地
    项目用地先报批后征地。根据法律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相关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对于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土地利用的相关事宜进行的审查。一、土方开挖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1、项目建议书立项。向发该局提供:立项申请报告、项目建设申请表、项目建议书等。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向规划提供:建设用地申请表、项目建议书批复、现状有效地形图一份。土地预审应提供资料: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2、实地踏勘表。二、耕地变为建设用地法律程序耕地转为建设用地,需要办理的手续:一、农用地转用、征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二、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三、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
    2023-04-02
    240人看过
  • 关于公路建设临时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批复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公路建设临时占地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根据现行有关对临时占地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政策规定,对因公路建设需要临时占用耕地时间超过一年,或占用时间虽不超过一年但无法恢复耕种的,应征收耕地占用税,适用税率按公路建设用地的税额征收标准执行。对占用时间不超过一年且能恢复耕种的,免征耕地占用税。国家税务总局1999.03.22
    2023-06-07
    75人看过
  • 征收占用林地办理程序
    1、申请者将符合规定要求的申报材料报省政府政务中心林业厅窗口;2、属省林业厅审核权限内的征占用林地项目,经省林业厅审核同意后,由申请者按照规定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并由省林业厅向申请者发放《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3、国家林业局审核权限的征占用林地项目,经省林业厅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后,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再交由建设单位将有关材料一并向国家林业局申报,由国家林业局审核并发放《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4、经审核同意占用征用林地的,由申请人持《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一、农村居民非法占用林地如何处罚非法占用林地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毁坏林木、林地的处罚:1、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
    2023-02-15
    240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是否占收入
    征地补偿费分为三部分,除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所有外,另外两部分的补偿费原则上个人是可以将其视为某种财务收入的。一、征地农机怎样补偿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一般补偿以下这些费用: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二、洪湖分洪区拆迁补偿方案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
    2023-03-27
    295人看过
  • 征收方先实施征地后补办征地手续,合法吗?
    当事人的土地即使被国务院作出的征地批复全部征收,市政府和国土局的先占地后取得征地手续,先发放补偿费后取得征收土地方案,都违反了程序的规定。例如房屋征收的决定阶段,包括申请、规划、拟定征收补偿方案、风险评估、资金到位等,缺一不可。实践中很常见的是地方负责拆迁工作的部门违规操作或者偷换概念,例如以某个意见代替相关征收文件,“先上车,后补票”等,这不仅是对行政权力的亵渎,也对广大被拆迁人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一、相关规定按照土地的用途不同,又分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
    2023-03-28
    110人看过
  • 违法审批征地占用
    违法批准征地占用费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所称违反土地管理规定,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和有关土地管理行政法规的行为。根据刑法第410条规定,“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是指非法批准征用、占用耕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和其他土地。特此宣布。[解释]本法解释解释了刑法有关规定中“违反土地管理规定”和刑法第410条“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含义。本法律解释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同时通过。为制止毁林、开垦、滥占林地的违法行为,国务院于2001年5月23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第410条修正案(草案)》。动议第二条建议将刑法第四百一十条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土地管理、森林管理等法律、法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或者非法审批开垦、占用林地作他用,或者非法低价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2023-05-07
    197人看过
  • 土地政府征收未批先占怎么办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政府违反征收土地是违法行为,被征收人有权拒绝未经批准的土地征收行为,维护自己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8条未经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公司或个人非法批准占有土地的,超过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有土地的,不按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土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手续批准占有土地的,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许可,使用的土地必须回收,当事人拒绝归还的,非法占有土地论处。非法经批准征收,使用土地,造成当事人损失,按法律应承担赔偿责任。第79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的征收补偿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80条依法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绝提交土地的,暂时使用土地到期拒绝返还的,或者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
    2023-08-05
    240人看过
  • 是否征收土地征用补偿
    1、矿山土地征收补偿是否征税矿山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与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相同,土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移民安置补助费、土地征用补偿费等,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矿山征地补偿无需征税。土地补偿费为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单位征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一被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三。其他被征地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被征地耕地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在城郊征用菜地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资金。二是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公告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
    2023-05-31
    258人看过
  • 土地未批先占是违法的,那么土地征收要有哪些批文才算合法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的规定,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需要取得的文件包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供地方案、建设用地批准书、征收补偿方案等。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二)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汀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三)供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
    2023-04-11
    200人看过
  • 关于开征耕地占用税前越权批地重新办理批准手续征收耕地占用税问题的批复
    发布部门:财政部发布文号:财农税字[1991]第6号河南省财政厅:你厅(91)豫财农税字第3号《关于开行耕地占用税前越权批准占地重新办理手续是否交纳耕地占用税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对1987年4月1日前越权批准占用的耕地,经上级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原批件无效,1987年4月1日(含4月1日)以后重新办理批地手续的,应视同未经批准已占用的耕地,依照我(87)财农字第316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财政部1991-1-1
    2023-06-07
    416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关于冻结征占用林地期间特批征占用林地程序等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家林业局:你局《关于征求对冻结征占用林地期间特批征占用林地程序意见的函》(林函资字〔1998〕205号)收悉。1998年8月,针对一些地区破坏森林严重的情况,国务院发出了《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国发明电〔1998〕8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保护我国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防止自然灾害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在冻结建设征占用林地期间,我部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通知》精神,把保护林地放在与保护耕地同等重要的位置,在审批建设用地中,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工作。就你局来函,我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你局《关于冻结征占用林地期间特批征占用林地申请问题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中有些内容与现行的法律规定不一致。《土地管理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土地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第二十三条规定,各类工程建设需要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使用国有土地的,建设单位须持有效
    2023-06-10
    442人看过
  • 征地批复中是否必须有征地红线图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征地批复中一般是要有征地红线图的,征地红线图就是征地的范围的勘测定界图,但如果涉及到国家机密的除外。相关法律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三、全面及时公开征地信息(一)加强征地信息主动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市、县要在严格执行征地报批与实施程序的基础上,加大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公开征地中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征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市、县征地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2.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3.征地告知书
    2023-04-27
    82人看过
  • 违法占地是否算征地
    国有土地征地会给予补偿。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一、征收征用分别指的是什么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将私有财产归国有,征用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使用公民的私有财产。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幼苗的补偿费,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房屋等房地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房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生活条件。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补偿费等费用。二、新动迁法的法律如何谷底的呢新动迁法的法律规定是:1、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2、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
    2023-04-11
    324人看过
  • 项目用地时到底应该是先征地还是先报批?
    应先批准后征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中批准、批准、备案阶段,依法审查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土地利用事项。预审内容(一)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批准的国家,省有关发展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二)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省供应政策(三)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合理大亚湾优先保障石化区重点项目用地中国海油惠州1200万吨炼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截至7月底,该项目总进度累计实际完成91.4%。这是该项目建设中的管廊。日前,大亚湾区召开全区落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责任制工作会议,明确将责任分解到各街道办事处,并建立土地批后考核评价制度,旨在优化土地布局和用地结构,合理安排各行业用地,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的用地需求,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国土资源保障。近年来,随着大亚湾区经济社会蓬勃发展,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大大增加,土地供需矛
    2023-08-06
    29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批复
    相关咨询
    • 征地时没有批先征收土地, 有补偿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1
      没有补偿,但可以主张恢复耕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
    • 林地征收需要批复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04
      林地征收需要批复。 2003年8月14日,国家林业局以林资发〔2003〕139号印发《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该《规范》分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征用林地的条件和范围、占用征用林地的申报材料、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的受理、审核审批的管理4部分。 (一)国务院批准或同意的建设项目,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计划单列企业、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国防、交通、能源、水利、农业、林业、矿山、科技
    • 土地未批先占是违法的土地征收要有哪些批文才合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25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的规定,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需要取得的文件包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供地方案,建设用地批准书,征收补偿方案等。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2条具体建设项目占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建设项目用地相关事项,提交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 征地补偿是先征地后占地的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0
      土地征收先补偿后占地,程序严重违法。一般是国家征收土地,征收土地只能为了公共利益,并且土地征收程序严格需要各级政府审批,并且补偿方案需要各级政府审批通过,并且按照国务院土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被征地人对土地征收程序、补偿标准都有知情权,并且经过公告、通告、听证、争取被征地人的意见等,可以对征地合法性调查,以提高补偿标准。
    • 项目用地是先征地后报批还是先报批后征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08
      应当是先批后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预审内容: (一)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经批准的国家、省有关发展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二)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省供地政策; (三)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合理,包括是否确需占用农用地、可否调整占用非农用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