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的规定,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1、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国家的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也包括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包括他人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本罪为行为犯,只要上述特定主体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即构成犯罪,并不以实际发生性病的传播要件。实际上上述主体的卖淫、嫖娼行为,有足以造成性病传播的严重危险。
3、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严重的性病患者。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对自己患有梅毒、淋病严重性病具有明知仍卖淫嫖娼。构成本罪,并不需要以传播性病为目的。即使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因而在卖淫嫖娼时,为防止性病传播而采取避免传播的措施,仍然应认出具有本罪的故意,从而构成本罪。犯传播性病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根据本条规定,司法实践中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区分:
1、行为人是否患有严重性病。国际公认的性传播疾病有二十多种,我国卫生部门提供的材料中认定为性病的有十多种。其中属于严重性病的性病有梅毒、淋病等。卖淫、嫖娼者只有患有严重性病,才有可能构成传播性病罪。患有性病,若不属于严重性病,也不能构成传播性病罪。
2、行为人客观上是否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如果行为人实施了将自己的肉体提供给他人淫乐以换取钱财,或交付钱财换取他人肉体供自己淫乱的行为,则有可能构成传播性病罪;如果行为人是在夫妻性生活或通奸、恋爱等非法性关系中将性病传染给他人,由于客观上不存在卖淫、嫖娼行为,不构成传播性病罪。
3、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如果行为人不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即使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也不构成传播性病罪。
4、行为人是否自愿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行为人虽患有严重性病,也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但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被强迫的,由于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也不构成传播性病罪。针对于非法传播性病罪是对我国的社会治安以及民众的个人健康造成非常严重的隐患,针对于这种行为会对民众的普通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也对我国的公民健康造成一定在下降。并且这种行为是属于非常恶意的影响公共安全的行为。
-
刑法规定什么叫传播性病罪,传播性病罪的犯罪特征
66人看过
-
性病传播罪如何判刑处罚
171人看过
-
传播性病罪判定及刑罚
78人看过
-
刑法规定什么叫传播性病罪?
413人看过
-
性病传播罪的判刑标准
260人看过
-
传播性病罪如何认定,怎么认定传播性病罪?
240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2017最新刑法对传播性病罪是怎么处罚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5我国《刑法》中对于构成传播性病罪的既遂的犯罪分子,规定的量刑相关条款包括: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我国法律规定怎么处罚传播性病罪,谢X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8你可以参考以下回答 根据《刑法》第360条第1款的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所谓严重性病是指主要通过性行为传播的严重疾病,如梅毒、淋病、软性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腹股沟肉芽肿、艾滋病等对人体危害较大、传播速度较快的疾病。
-
传播性病罪可以取保吗,传播性病怎么处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12根据《最高人民审查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80条的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本条规定的“明知”: (一)有证据证明曾到医疗机构就医,被诊断为患有严重性病的; (二)根据本人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 (三)通过其他方法能够证明是“明知”的。
-
传播性病是传播性病的罪名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8根据《决定》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的行为。(一)本罪属特殊主体,即已满十六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二)必须实施了卖淫、的行为。至于实际是否已造成他人染上性病的结果,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通过其他方式(如通奸等)将性病传播给他人的,不构成本罪。(三)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明知”:
-
我国法律对性传播疾病罪有规定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25法律规定性传播疾病罪主要这个就是明明知道自己患有相关的性疾病,但是仍然是存在着卖淫嫖娼行为。这样的一种行为,已经严重的侵犯到我们国家的传染病防治管理规章制度,同时也是侵犯到社会的治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