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的主体只能是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20:06:09 133 人看过

量刑的主体是人民法院。量刑权是国家刑罚权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权的题中应有之义,当然应由人民法院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或者个人都没有量刑权。因此,量刑的主体是人民法院。

一、什么叫量刑定罪

量刑定罪是指是指根据刑法规定,对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以及构成的是轻罪还是重罪的确认与评判。以及指人民法院根据刑事法律,在认定犯罪的基础上,确定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并决定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司法活动。量刑时,应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依次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和宣告刑。

二、减轻处罚与从轻处罚的区别

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区别在于:从轻处罚是在刑法规定的量刑范围内,选择较短的刑罚期限或者较轻的刑罚种类,前提是必须在刑法规定的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而减轻处罚的意思是,在刑法规定的量刑幅度之下量刑,而不在法定量刑幅度当中;比如说,如果法律规定一个罪名的量刑幅度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适用从轻处罚,就可能会判处较轻的刑罚种类拘役,或者较短的刑罚期限一年有期徒刑;如果适用减轻处罚,就可能判处管制,管制不在法定量刑幅度内,并且轻于法定量刑幅度。所以说,减轻处罚实际上比从轻处罚判刑要低,因此减轻处罚的条件也比从轻处罚要更加严格,只有当出现了法定减轻处罚情节或者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时候,才可以减轻处罚,也就是在法定最低刑以下量刑。

三、量刑是什么意思

量刑,又称刑罚裁量,是指根据刑法规定,在认定犯罪的基础上,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的确定与裁量。量刑制度包括累犯、自首和立功、数罪并罚、缓刑等。量刑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客体是犯罪人,性质是刑事司法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6日 17: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吗
    是的,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的,应由死者配偶、父母和子女享有请求权。自然人的“精神损害”表现为积极意义上的精神痛苦和肉体痛苦以及消极意义上的知觉丧失和心神丧失,前者可采取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方式弥补损害,在采取这些方式仍不足以弥补受害人所受损害的情况下,则以金钱赔偿的方式抚慰受害人,以填补损害;消极意义的精神损害,依其情形只能以金钱赔偿作为救济,不适用赔礼道歉等救济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3-04-15
    118人看过
  • 著作权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吗
    著作权人并不是只能为个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也可以成为著作权人。根据《著作权法》第九条的规定,著作权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一、剪辑电视剧或电影中的片段是侵权吗1、经版权方授权的剪辑制作和发布:不侵权大多影视作品上映前,版权方会进行宣发活动,其中就包括通过知名博主、公众号、短视频UP主发布相关宣传视频和文案。如果剪辑、制作和发布都是经版权方授权许可的行为,那么一般不会产生侵权纠纷。2、未经版权方授权的剪辑制作和发布:属于侵权行为一般来说,博主发布的影视解说视频中都会含有大量的原作内容,不管该影视解说视频本身是否具有独创性、是否构成新作品,按照《著作权法》第13条的规定,短视频创作者均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同时,《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了16种具体权利对应16种受控行为,“剪视频”不在16种受控行为之内。因此,著作权人享有完整的著作权,
    2023-04-01
    258人看过
  • 我想咨询一下伪证罪的主体只能是谁呢?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依我国《刑法》第305条规定,伪证罪的主体只能是特殊主体,且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不包括单位。伪证罪的量刑是什么呢一、伪证罪的量刑是什么呢1、伪证罪的量刑是:(1)犯了伪证罪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伪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伪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
    2023-08-10
    284人看过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主体只能是政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主体必须是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指的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按照相应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相是怎样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相关解读有,应遵循公正、公平、便民三原则,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房屋征收条例》规定的房屋征收管理的分工如下:(1)房屋征收主体。房屋征收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2)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
    2023-07-01
    199人看过
  • 逃税罪的主体只能由什么人构成
    逃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国有、集体、私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企业、中外资企业等法人或单位,而且还包括扣缴义务人,即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没有纳税义务的公民,如与纳税、扣缴义务人相互勾结,为偷税犯罪提供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以其他手段共同实施偷税行为的,应以偷税共犯论处。税务工作人员构成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一、逃税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
    2023-03-26
    370人看过
  • 单位只能成为故意犯罪的主体吗
    单位犯罪的只能是故意犯罪,所以单位犯罪只能成为故意犯罪的犯罪主体。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单位成为危险物品肇事罪主体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单位违反上述《铁路法》、《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导致危险物品肇事,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是客观实际存在的。许多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储存、经营危险物品的行为往往都是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是以单位名义组织实施的,在这些危险物品肇事的事故犯罪中,如果只处罚自然人,而不承认单位可以构成本罪,势必不能全面准确地体现出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和单位犯此类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对
    2023-08-17
    423人看过
  • 刑事责任主刑只能一样吗
    主刑只可以判处一种,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有五种,分别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一、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
    2023-06-21
    166人看过
  • 只有口供能不能定罪量刑
    只有口供不能定罪量刑。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一、目击者口供是否可以定罪目击者口供不能定罪。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真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处以刑罚。定罪是基于犯罪的构成,所以定罪是罪与罪相结合的过程。定罪原则是定罪活动中应遵循的规则,即主观与客观统一的原则。这里的主观和客观是指对犯罪的判断标准。主观是指主观标准,作为唯一的评价标准是主观主义。客观是指客观标准,客观主义是唯一的评价标准。二、证据不足但我已经认罪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所以当证据不足但是被告人已经认罪
    2023-04-10
    333人看过
  • 危害国防利益罪的主体只能是现役军人吗
    危害国防利益罪的主体不一定是现役军人大部分是一般主体,但也有部分犯罪只能由特殊主体构成,例如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的主体就只能是预备役人员。在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的犯罪中,由于刑法的特殊规定,部分犯罪的主体实际还是受到限制而不能是任意的一般主体:例如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拒绝、逃避服役罪等罪的主体就只能是除军人以外的一般主体,而不能是军人。因为军人实施上述行为的,应当以军人违反职责罪一章中的战时造谣惑众罪、逃离部队罪等犯罪论处。另外,对于本章某些犯罪,刑法规定只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而不是处罚所有危害行为的实施者。例如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依照刑法规定,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章某些犯罪,如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等。本类犯罪的共同特征(一)本类犯罪主体多为一般主体,个别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从《刑法》第七章规定的内容看,
    2023-06-12
    352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主体只能是行政单位吗
    行政强制执行主体除了行政单位还有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第九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有哪些?1、行政性。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权力而依法定职权实施的单方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明显的行政性。2、强制性。这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根本特征。正是这种措施所具有的强制性使其区别于行政机关实施的不需要借助于强制即能实现的其他行政措施。3、执行性。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行政相对方履行义务,保障行政处理决定的实际、有效执行。二、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有哪些?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
    2023-06-21
    101人看过
  • 法定起诉重婚罪主体只能是受害者吗
    起诉重婚罪的主体可以是其他受害者以外的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一、重婚罪的犯罪类型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
    2023-06-24
    497人看过
  • 附加刑只能附加在主刑后面吗
    附加刑只能附加在主刑后面使用这种说法是错误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附加刑是处罚犯罪的从刑,既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附加适用,对一项罪行甚至可以附加使用数个附加刑。附加刑有哪些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是指依照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除此之外,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主刑与附加刑可以同时使用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的种类可以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和附加刑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刑罚的使用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
    2023-08-02
    129人看过
  • 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有哪些罪呢
    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罪有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一、构成受贿罪的要件有哪些构成受贿罪的要件是: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包括两种基本形式:索取贿赂的,收取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3、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二、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有哪些受贿罪侵犯的客体
    2023-03-14
    109人看过
  •  是否只能判刑?
    刑事诉讼法
    本文讲述的是在我国被逮捕的人是否被判无罪需要经过法院的判决。逮捕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但逮捕后个人会失去自由并关押在监狱里。如果将来被判无罪,则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等于是办理了错案,需要承担责任。因此,一般情况下,被逮捕的人都会被判刑。被定罪是否成立是由法院来判断的,换句话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都不得认定一个人有罪。逮捕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但在我国,逮捕后个人失去了自由,被关押在监狱里。如果将来被判无罪,则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等于是办理了错案,需要承担责任。因此,一般情况下,被逮捕的人都会被判刑。 逮捕对被判无罪的影响逮捕对被判无罪的影响是值得关注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逮捕是法院判定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的重要环节。但是,逮捕对被判无罪的影响却不容忽视。首先,逮捕可能会对被告人的名誉造成负面影响。一旦被告人被逮捕,公众和媒体会对其进行负面报道,这可能会
    2023-08-25
    37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什么是量刑量刑的基本要求是什么,量刑的主体与主体是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3
      量刑,又称刑罚裁量,是指根据刑法规定,在认定犯罪的基础上,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的确定与裁量。量刑具有以下特征: (一)量刑的主体是人民法院 量刑权是国家刑罚权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权的题中应有之义,当然应由人民法院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或者个人都没有量刑权。因此,量刑的主体是人民法院。 (二)量刑的客体是犯罪人 量刑是在构成犯罪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是
    • 撤销权行使的主体只能是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1
      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享有撤销权的应只是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即在重大误解合同中之误解方、在显失公平场合中之受到重大不利之方、在欺诈胁迫合同中之受欺诈方受胁迫方、在乘人之危情形下之处于危难境地之方。
    • 人身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30
      对啊,法人和其他组织是不能成为人身权的主体的。
    • 执行异议的主体只能是案外人?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11
      当事人提出执行异议后,应当在收到异议申请书之日起15天之内作出裁定,给予答复。《》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重婚罪的主体只能是未婚的人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23
      重婚罪犯罪主体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重婚罪犯罪主体 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