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发布职务侵占司法解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09:01:42 465 人看过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职务侵占罪客观要件: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必须有侵占的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

最高院关于审理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最高院关于审理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犯本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15: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最新!最高法院发布关于 construction 工程司法解释的意见
    为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最高法院公布刑九时间效力问题司法解释2015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全文见三版),就2015年11月1日以后审理的刑事案件具体适用修正前后刑法的有关问题作出相关规定,该《解释》于2015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64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解释》明确,对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的,不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2023-07-16
    468人看过
  • 最高法发布关于司法解释规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司法解释工作,不断提高司法解释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司法解释的工作,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办理。关于黑广播的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一)未经批准设置无线电广播电台(以下简称“黑广播”),非法使用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频率的;(二)未经批准设置通信基站(以下简称“伪基站”),强行向不特定用户发送信息,非法使用公众移动通信频率的;(三)未经批准使用卫星无线电频率的;(四)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干扰器的;(五)其他擅自设
    2023-07-16
    297人看过
  • 如何理解职务侵占罪量司法解释?
    随着中国经济不断进步,人们的贪欲也日益增多,利用自身职务便利为自身牟利的事情屡见不鲜,当然不仅是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普通私人企业也会存在类似的犯罪,比如职务侵占罪。该罪的认定,不能局限于刑法法条规定也要结合职务侵占罪量司法解释进行定罪量刑。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
    2024-01-28
    194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共同犯罪司法解释
    一、职务侵占罪共同犯罪司法解释(一)是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以贪污罪共犯论处;(二)是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三)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二、职务侵占罪180万要判几年职务侵占罪180万属于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三、职务侵占罪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
    2022-02-10
    137人看过
  • 职务侵占取保候审的司法解释?
    职务侵占取保候审后还要审判,最好结果是判缓刑。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职务侵占取保候审程序是怎样职务侵占数额较大,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后符合条件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做到随传随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
    2023-07-22
    493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将发布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司法解释
    这位负责人介绍,《规定》所称国家赔偿确认,是指根据确认申请人赔偿申请,依法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审判及执行过程中的司法行为是否违法的认定。目前,该司法解释已进入最后修改定稿阶段,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申请确认基层法院司法行为违法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中级人民法院确认本院司法行为违法,一般应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理国家赔偿确认案件的组织形式是合议制,合议庭可以进行书面审理,也可以进行听证,还可以同时采取书面审理和听证两种形式。《规定》还对确认申请案件的受理、审理期限,立案标准以及如何确认原审判、执行行为是否违法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2023-06-13
    55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22日对外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所涉及的术语界定、定罪量刑标准、单位犯罪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这一司法解释自2013年1月23日起施行。这个总共9条的司法解释重点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具体含义;二是明确了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认定标准;三是明确了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认定标准,特别对行为人逃匿情形下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的内涵作了规定,以便于司法实务操作;四是明确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数额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认定标准作了解释;五是明确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从宽处罚情形,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刑法的威慑和教育功能,充分维护劳动者权益;六是明确了拒不支付报酬罪的主体范围、单位犯罪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发
    2023-06-09
    371人看过
  • 最高院发布交通肇事案件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
    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交通运输人员,或非运输人员由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在明确事故责任的基础上,构成犯罪,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依法给予处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承担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三人以上,并负同等责任的;2、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最高院:关于票据纠纷案件的审理问题第一,关于正确理解票据无因性和认定票据权利人问题。无因性是《票据法》的基本原则。票据行为具有独立性,不受原因关系的影响。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不负证明给付原因的责任。持票人只要能够证明票据的真实和背书的连续,即可以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票据权利。但应予注意的是,票据无因性的宗旨在于促进票据流通,保护善意第三人而非非法持票人,因此,《票据法》规定了无因性的例外情形,其中之一为持票人取得票据的手段不合法,不得取得票据权利。在司法实务中,尤其是在票据贴现时,如何认定贴现人是否因
    2023-07-01
    370人看过
  • 最高法院公布刑九时间效力问题司法解释
    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全文见三版),就2015年11月1日以后审理的刑事案件具体适用修正前后刑法的有关问题作出相关规定,该《解释》于2015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64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解释》明确,对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的,不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解释》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且在2015年10月31日以前故意犯罪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释》明确,对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一人犯数罪,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予以数罪并罚的,适用
    2023-06-11
    226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最新的司法解释刑法一般怎样规定
    现行刑法对职务侵占罪立案的规定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犯此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侵占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2023-08-01
    89人看过
  • 司法解释:关于职务侵占罪的规定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最职务侵占罪在司法机关中属于比较严重的罪行,一旦有职员犯了这方面罪而被查处的话,会得到司法机关严厉的处罚。一、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2、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4、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二、职务侵占的立案标准包括: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
    2023-07-01
    221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的司法解释
    一、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的司法解释一是行为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但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共财物的,应认定为贪污罪;二是行为内容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数额较大的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二、职务侵占罪会判罚金吗职务侵占罪并不要求对罪犯判处罚金刑,但是,情节严重、数额巨大的,可以并处没收全部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1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三、职务侵占罪构成(一)客
    2023-04-12
    467人看过
  • 2024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数额规定
    一、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数额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第九条职务侵占罪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二、职务侵占罪怎么认定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指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却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或通过其他人员利用职务或地位上的便利条件。包括
    2024-03-24
    365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后能撤销吗
    如公安机关对职务侵占案件立案后,报案人一般不能要求撤销案件,经调查符合撤销条件的,公安机关将撤销案件。职务侵占一般发生在公司,只要是公司员工就可以构成,达到一定数额就会构成犯罪。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在数额较大的情况下,规定了5000-2择范围。职务侵占罪数额标准司法解释有关于职务侵占罪数额标准的司法解释可以参照如下内容: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从上述条款可以看出,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2023-08-18
    36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渎职罪最高法院发布《渎职罪司法解释》, 什么是滥用职权、司法解释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7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2013年1月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发布,释放出从严惩处渎职犯罪的信号。[3]最高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解释首次明确了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定罪量刑
    • 刑法司法解释中职务侵占的最高数额有多大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7
      按照《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来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综上,现行最新司法解释关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为六万元以上(数额较大)、一百万元以上(数额巨大)。看完上文的介绍后,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河北省高院对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是作出了怎样的详细规定。要
    • 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2017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2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
    •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司法解释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4-13
      法释〔2012〕2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已于2012年11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 2012年12月20日法释〔2012〕2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第一章管辖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
    • 2011司法解释2017对职务侵占罪解释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2-0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